㈠ 香港联交所的规则中有没有关于上市公司董事披露虚假信息责任的相关规定
查阅《证券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规则》
㈡ 这个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个,仔细多看几遍,看着看着就懂了。主要内容上面已经写得非常简要了,没法再简单的讲给你听了。
㈢ 香港上市公司发起股东大会需要哪些条件
香港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A、财务要求: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一、盈利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二、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三、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现金流量: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2亿港元
G、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
㈣ 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标准
港交易所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两个市场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4)香港上市公司决议规则扩展阅读:
国外要求
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为如下3类。
要求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收益总额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市要求
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法条不理解
1、楼主对第一个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个问题参见一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就清楚很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股东大会对购买、出售资产的表决和对担保金额超限的表决是分开规定分开计算的。因为买卖资产和担保毕竟不是同一性质的资产处置和风险承担行为,所以不应该合并计算。
2、上市公司只要发生担保都是对外担保,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的计算还包括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因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是合并到上市公司里来的。
3、单笔金额达到30%的肯定是要特别决议的,之后的任意一笔担保也必须特别决议。因为此外增加的任何一笔担保对公司来讲都是已经对公司构成重大连带责任风险基础上更大风险的承担,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这一解释的思路可以参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㈥ 香港上市公司适用安全港规则的关键点有哪些
您好,香港上市公司适用安全港规则的一个关键点在于直接股东、香港上市公司以及所有中间层控股股东都要是香港税收居民,同时需要取得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提交给中国税务机关。如果能攻破香港税收居民这一关键点,香港上市公司即能免除内地税务局对“受益所有人”的多因素判定程序,按照9号公告安全港条款直接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近年来香港税务局收紧了对居民身份评估的政策,申请者必须在香港具备充实的商业实质才能成功申请。
这一要求也同样适用于香港上市公司。香港税务局要求申请者提交一系列申请表格及证明资料以便评估公司于香港是否有商业实质。申请者可包括于香港成立的企业或者已于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如BVI公司),而两者都需要能证明在香港具商业实质。如果集团中有多家香港/海外公司拟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每个企业实体都须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申请。
上述对香港税收居民身份的评估可能对香港上市公司申请适用安全港规则带来一定的困难性,在9号公告下香港税务局意识到这一问题,研究如何为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企业更好的享受安全港规则带来确定性同时也对企业在香港的商业实质进行必要的把关。
配合9号公告安全港规则,香港税务局接受“捆绑式”申请模式,也就是说直接股东、中间层控股股东以及香港上市公司一并申请。在此申请模式下,香港税务局主要依赖当中具备商业实质的关键实体(即架构中香港上市公司)考虑向架构中的所有公司签发香港税收居民身份。对于某些中间层工具公司(例如示例中的BVI/开曼公司),从9号公告的角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例如该BVI/开曼公司需要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等注册手续)香港税务局也可以考虑向其发出居民身份证明。
对于签发居民身份证时香港上市公司商业实质的判定,香港税务局目前并不会打破现有法规框架仅为配合9号公告的安全港规则而向香港上市公司直接出具香港身份证明,而是认为这些公司仍需具备与其业务相称的商业实质。同样的,在“捆绑式”申请的模式中,也需要依赖其香港上市公司的商业实质,结合整个控股架构来出具多份香港居民身份证。
有关香港公司的相关事宜欢迎与我们探讨。
㈦ 香港上市公司适用于安全港规则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9号公告上市公司股息所得安全港规则:
9号公告第4条规定:若股息协定待遇的申请人为协定对方的上市公司或者申请人被上市公司通过具有同一地区税收居民身份的控股公司100%直接或间接拥有,那么申请人可以直接被认定为股息的受益所有人享受协定待遇,而无需依据“受益所有人”判定因素综合判断。
安全港规则的重大利好在于非居民申请人可以跳过复杂的“受益所有人”判定程序,直接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大大增加享受股息协定待遇的确定性,同时也减少了征纳双方的管理及合规成本。
有香港公司的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探讨。
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则
1、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㈨ 港股的交易规则
1、港股交易规则:港股交易时间与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实施第一阶段的延长交易时段,将港股的早盘开市时间提前至9点30分。
与内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启动第二阶段的“加时”计划,港股交易时段再次延长,下午的开市时间由此前的13点30分提前至13点,从而实现港股交易时间对A股的全覆盖。
2、港股交易规则:实时T+0交易
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即可以当天买卖,且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列入可以沽空名单的股票(如大型蓝筹股),更可以先卖后买。A股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需待第二个交易日方可卖出。
3、港股交易规则:实行T+2交收
港股实行T+2交收,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4、港股交易规则:所有交易品种均不设涨跌板限制
港股一个交易日内股价波动幅度从制度上没有限制。港股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大盘指数大幅波动过千点、幅度超过10%(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因公司突发消息引起的股价大涨大跌更是司空见惯,几乎每天都有涨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而A股涨跌幅制度为普通A股±10%,ST股±5%。新股上市首日及股改等特殊情况的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9)香港上市公司决议规则扩展阅读:
交易品种
股票
截止到当前,港股市场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国际性的巨头在此上市,不乏微软,英特尔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个特色是可以对某一个证券卖空。
权证
港股权证分为股本权证和衍生权证。股本权证没有杠杆比率,而衍生权证有杠杆比率,股本权证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备兑权证的标的证券不仅可以是个股,也可以是股价指数等。
牛熊证
牛熊证是牛证和熊证的合称,是一种反映相关资产表现的结构性产品,牛熊证它有强制赎回机制,强制赎回机制会在正股价等于赎回价、高于牛证的赎回价或低于熊证的赎回价时执行。
信托/基金
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把投资者的资金集合一起投资在不同类型证券的投资组合。
挂钩票据(ELN)
若正股价格变动正如投资者所料,他便可赚取主要来自沽出期权所得期权金的预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