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招标有哪些规定
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通过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竞争,将采购活动置于透明的环境之中,来保证招标项目获得最佳的质量和成本。
2. 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同金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3. 相关文件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4. 执行原则
4.1凡确定的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4.2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推荐投标单位,所有被推荐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3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招标的各种相关信息是公司的机密必须是最少人知晓,对知晓的人要加强控制和监督。
5. 职责
5.1计划预算部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负责组织和协调招标流程;业务部门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参与者,对招标项目提出详细的需求。招标小组作为招标活动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监督招标程序的执行和控制关键环节的决策。评标专家组负责对投标书进行评价,对中标单位的选择提出专业性的意见。
5.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工程管理部;规划、物业单位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规划部;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材料设备部。
5.3计划预算部的职责:
a. 负责制订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
b. 负责组织招标活动;
c. 负责组织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负责制作其中的相关条款;
d. 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政府的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理有关手续等;
e. 参与合同谈判,提供标准合同文本;
f. 参与签订合同。
5.4业务部门的职责:
a. 参与制定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
b. 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并提出拟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
c. 参与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
㈡ 万科招投标管理制度
能获得更多优秀的人资料
㈢ 给个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样本
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 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1、 建立以公司总裁为组长,以经营管理单位经理、工程副经理、财务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 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3、 小组成员由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审计部组成。主办部门是预算部,协作部门是财务部、工程前期部、项目部、采购部、审计部等部门。工作流程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流程》。
四、 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 预算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
2、 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 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代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五、 招标范围及规模
1、 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
2、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或专业性较强的有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由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内部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时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单项合同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执行公司《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3、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4、 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六、 确定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预算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 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 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 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 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总裁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 招标文件的编制
1、 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等共同拟订。
2、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 设计图纸。
● 投标辅助资料。
3、 职责及分工
(1) 工程部前期、项目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
(2) 预算部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3) 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4、 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 招标文件的审查由预算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人员和工程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公司总裁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按《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 开标、评标和中标
1、 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 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 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财务部、审计部、工程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 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 投标文件评审
(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 定标
(1) 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预算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确定。
(2) 根据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预算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 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前期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 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预算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 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预算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
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㈣ 关于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学院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质量,规范校内招投标工作.保证国家,学校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费用,以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招投标范围
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理单位的确定;
建设项目中的甲供材;
小型基建工程施工招标.
组织
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下设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在建设指挥部直接领导下,负责招投标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小组的职责
1),制定招(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招标日程;
2),多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对信息进行筛选,并向有关企业或厂家发布信息或邀标函,收取投标书或报价书;
3),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到有关企业或厂家考察;
4),举行招(议)会议,按程序开标后确定中标单位;
5),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6),物品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事宜;
7),对招(议)标等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归案等工作;
8),处理招(议)标过程中的其他有关工作.
9),招投标材料归档.
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小组负责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及收标书等具体工作;
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和评标工作,人数一般为7-11人;
每次评委成员根据每次招标内容确定,由招投标小组成员,审计,纪检,工会,与招投标内容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
在开标前4小时确定每次评委成员;
组织评委阅读招标文件,讨论评标办法;
开标;
确定中标单位,评委签字,并对下一步签定合同提出建议和意见.
建立招标评委库
评委库按照有关条件在学院相关的单位基础上,选出30人的评委库(名单不公布).
评委职责及要求
1),评委发言或投票打分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委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并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
3),评委提出的评标办法应在最低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方法的范围内;
4),评委应严肃认真地对招标文件逐一核对,比较,审查;
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6),评委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㈤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具体指哪些方面怎么写请说具体详细点。
如果你要投标 那么就是你们企业的企业章程…再详细点就是有关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
㈥ 一般上市公司有什么制度
上市公司财务制度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内控制度
上市公司营销制度 上市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㈦ 上市公司要新建项目是否需要招投标
那得看上市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国有控股,那必须招标。
需要走的程序: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㈧ 投标公司的管理制度
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供应链和寄售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网上采购。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基建项目由基建部负责,物资采购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井巷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和设备外委大修等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资质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 资质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质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六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做好技术答疑、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七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底。 标底由工程造价事务所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 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各招投标组织单位确定,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分标、串标,不得哄抬报价、弄虚作假,不得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委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截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专业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次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时,由投标人自己拆封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开标的程序、监督、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