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一个法人两个股东,现在有一个股东已经跑了联系不上了,现在去办理信息更改要怎么才能变更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是需要变更什么内容?
法人还在就还好。
准备好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地址,新范围,新名字,新注册资金
Ⅱ 公司法人股东联系不上我怎么解除财务关系
预约去税局个人名义申请解除就可以了,不需要通过法人股东
Ⅲ 股东联系不上怎么办
股东的股权未经股东同意,不得转让或变更,但公司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其对公司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Ⅳ 原股东联系不上失踪了,怎样变更
原股东联系不上一般都是暂时的,如果没有很急的事,可以再等一等;如果有很急的事,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等待法院做出有效的合法宣告失踪之后,取得法律文书,就可以依法作出自己的决断了,比如你想到工商部门变更相关信息,也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
Ⅳ 想把公司注销但是有一个股东联系不上怎么办
你可以进行登报公告,就是对于注销的事宜进行公告。
然后去公证处进行送达手续的办理,告知该股东召开注销公司的股东会。
然后拿着剪报和公证文书去工商局申请注销就可以了。
股东联系不上这是怠于履行股东义务的情形,可以解决的。
Ⅵ 如果股东联系不上,公司想把他从股东中除名该怎么办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催缴后仍未补交的,股东会议决议解除其资格的。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公司不能将股东除名,尽可能与其联系,充分协商,让其转让股权或者进行公司回购股份。
2006年公司法关于股东退出有较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公司除名股东并没有什么规定。本人认为这在立法上并不适当。因为,个别股东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总能找到法律依据或灵活运用法律退出公司;但如果个别股东在人合性质的公司里不良好配合其他股东、或损害公司利益,又拒绝退出公司,则公司和其他股东也应有法律的直接依据将其除名。但遗憾的是目前相关法律并无此依据。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依据,但公司可以利用公司章程设定股东除名机制,这种机制包括程序上的,也包括实体权利义务上的。 从本人实践看,公司在设立之初的章程就有股东除名条款的极少,一般都是出现公司僵局后才找律师帮助解决。但这时就必须有修改章程的程序,而修改章程因公司僵局的存在也并非易事,这就需要考虑公司的具体股份构成等因素了。不过办法总事有的。
Ⅶ 联系不到股东怎么变更股权
法律分析:最简单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委托律师办理股权变更程序和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