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贰』 请问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能在一天召开吗
你们公司上市了吗?上市了基本不可能,会议通知是要提前在媒体上公告的。若没有上市,操作空间大。当天召开是可以的。但是文件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日期要隔开。
『叁』 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区别
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具体职权。对职权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的;
2、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4、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根据《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必须每年举行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的;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的;
6、公司章程规定的他情况。
二、影响公司发展的因素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 因为科学的管理只有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反而有可能被市场淘汰。
经营管理相互渗透,我们也经常一起谈论经营管理,但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科学的决策过程是管理的渗透,经营意识可以说是情商在管理中的体现。
【法律根据】
《公司法》第39条,一般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肆』 公司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
公司不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发生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情形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