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云南采矿业公司有哪些
云南地质现象繁多,成矿条件优越, 其中,有色金属是云南 优势矿产,素称’有色金属王国’,是全国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宝地.云南矿产储量大, 分布广,了解的恒 益集团属于腾 冲龙头企业,植根腾冲
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历史沿革
1986~2000年,是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更名易属和管理体制改制、转轨向企业化迈进的重要阶段。此期,地矿部新疆地矿(勘)局把深化改革,发展地质市场经济,努力开创地矿工作的新局面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质单位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目标的改革方向,强调在地矿工作改革中必须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争取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和地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地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简称地矿部新疆地矿局)于1988年在全国地矿系统最早提出“地质矿产科研、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改革发展思路,制定了“科技先行,加强基础,区域展开,重点突破,深化北疆,开拓南疆”的战略布局,使新疆地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制定了“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为主导产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开始了组建经济实体和派生外向型经济创收单位,积极吸收社会资金,使地矿工作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轨道,将地矿工作资金来源由单纯依靠国家预算拨款,转变为国家预算拨款与吸收社会资金多渠道,使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局的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倍增活力。与此同时,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重点,强化地矿行政管理工作。以整顿矿业秩序为突破口,逐步加强新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使新疆成为全国矿业秩序全面好转的省区之一。
本着改革的精神,地矿部新疆地矿局于1985年开始,对部、局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的完成,试行了按地质项目管理,把市场经济机制引进地质工作,以地质成果比作商品进行管理,在地质项目中试行项目承包或委托承包责任制。在承包或委托承包时以合同形式明确甲乙双方(局、直属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辅以奖惩办法。随着地质工作(生产)计划由直接分配改按项目管理,以承包或委托承包形式去完成,局对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程序也随之改变,局只对承包人(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包人进行任命、聘任(其职务仍为队长、厂长、主任等),承包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承包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议定报局审批,凡未被提名聘任的原行政领导班于成员的职务自行免除。在承包聘任期内,实行目标责任制,其任期与承包期一致,定为2年,3年、4年。到1995年基本停止地质项目承包形式,实行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也恢复到由局直接任免的程序。
1996年7月,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简称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式挂牌公布成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部随即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据此,厅、局及时地调整了职能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在加强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抓好地矿工作(生产)年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的同时,加大开拓地质市场经济的力度。根据1999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1999年6月《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的要求,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归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新疆地矿局,正厅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仅保留一支技术素质高、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地质勘查队伍,组织开展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队伍,其余则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划运行和管理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多种经营和创收的经济实体,向企业化迈进。
据此,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1998年制定的《关于战略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市场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立足于主业及相关产业和现有企业上的改制、调整,拉长主业链条,充分利用地质产业本身优势,积极占领市场,本着以资产为纽带,产业为关联,进行资产重组,使之形成合力优势,规模经营,以期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改制、转轨工作的顺利进行,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2000年元月全局经济工作会议上同时出台了《矿业公司组建方案》、《地质调查院组建方案》,《宝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中小学改革实施办法》等六项改革措施。到2000年,除在直属单位中派生外向型创收单位外,局还先后组建新疆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新疆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新疆矿产品开发贸易公司、新疆地质物资供销总公司、新疆宝地企业集团公司、新疆深圳城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新疆大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实体和支柱产业,为新疆地矿局改制、转轨,向企业化迈进奠定了基础。 1986~2000年的15年过程中,新疆地矿管理机构随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几经更名,易属。
地矿部新疆地矿局,原系地矿部派驻新疆的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地质矿产工作进行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使用事业编制,由事业费开支。直接领导管理本局所属地质队伍进行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勘查工作。
1995年10月26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党发(1995325号文下发《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机关后勤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 知》,通知中决定设立地质矿产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地质矿产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此前,地矿部副部长张宏仁代表地矿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就自治区地矿行政机构改革问题在乌鲁木齐市进行会商,取得共识,地矿局党组书记冯志学、局长高壮参加了会商。据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王友三和地矿部代表张宏仁于1995年u月29日在乌鲁木齐就新疆地矿管理机构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会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会商纪要》(简称“会商纪要”)。其中:关于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改革问题,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将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序列,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履行全区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地矿部在新疆的地质矿产勘查队伍,组成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与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行地矿部与自治区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的行政经费与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工作经费,由地矿部按原渠道核拨。基本建设投资渠道不变,国有资产不分,权属关系不变,实行统一管理;关于新疆地矿厅与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干部管理,实行地矿部与自治区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干部任免,由双方考察,取得一致意见,由自治区、地矿部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此后,自治区和地矿部根据《会商纪要》原则,相继任命子厅、局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但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未正式对外公布,因而,原地矿部新疆地矿局继续运作。1996年7月5日,正式挂牌对外宣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批准成立,并分别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和“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两枚印章,原“地质矿产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印章停止使用。至此,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才终止工作,新的使命和续管工作则由新疆地矿厅和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所赋予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履行各自的职能。
《会商纪要》形成后,为进一步明确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治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三定”的意见》,拟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L《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于1996年5月,分别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审批。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征得地矿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8月16日,1996年11月19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分别发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政办[19963140号)、《关于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地发[19961249号),对新疆地矿厅和地矿部新疆地勘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了明确规定。
新疆地矿厅是主管自治区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1)负责《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制定自治区地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并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地矿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组织编制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依法合理分配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统一管理全区各类地质成果资料,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审批和管理矿产储量,审批下达矿床工业指导,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3)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负责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采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4)在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负责全区地质环境及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自治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审批提供有关审查意见;负责全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统一管理。(5)参与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负责全区地下水资源勘查、监测、统计、分析和储量审批管理工作,并对全区地下水资源(含天然矿泉水、地热水)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全区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编制自治区地质勘查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发布自治区地质勘查工作布局指南,管理自治区地方地质勘查资金和地质勘查基金,组织监督勘查项目的实施;依法负责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地质勘查项目的登记管理,协调处理地质勘查纠纷;负责地质勘查综合统计工作。(7)组织制定全区地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协调重大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地质科技成果;组织开展地质人才需求预测,编制地质教育发展规划。(8)组织协调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招商引资洽谈和协议签署,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归口组织参加有关国际重大地矿活动。(9)管理直属地质勘查队伍;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指导地矿行业各类协会、学会的工作。(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地矿部派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厅局级事业单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一套工作班子,实行地矿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地矿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好地质找矿,发展矿业经济,带好地质队伍,承担地矿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由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对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厅、局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998年3月l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批准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等4单位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于4月8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尽管地矿部被撤销,其工作业务划归国土资源部领导、管理,但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名称未改仍继续运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4月30日,国办发C1999337号文印发的1999年4月9日国土资源部、中编委、体改委制订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1999年6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就原地矿部所属驻新疆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问题进行商谈,形成《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代表蒋承菘,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人民政府代表吾甫尔·阿不都拉共同签署,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8月6日,以新政办[1999396号文印发新疆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并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驻疆地勘队伍屑地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999年6月23日形成的《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共十项,其中:为确保平稳过渡,保证地质勘查队伍稳定,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地勘单位现行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并同时享受自治区事业单位的同等政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新疆地矿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继续管理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地勘单位不再层层下放。新疆地矿局所属单位事业性质不变、建制不变、级别不变、党团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其国拨地勘费的年度预算基数为16 020万元,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在自治区区级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用于原地矿部驻新疆地勘队伍离退休人员费用、经常性费用和自身发展必需的地质勘查工作费用支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保证资金及时全额到位,不截留,不挪用。同时,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及发展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根据1998年财务决算,原地矿部驻疆地堪队伍的资产总额90 939万元,负债48 790万元,净资产42149万元,其中国家基金(资本)33 832万元,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资产委托新疆地矿局管理;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现有下属县处级事业单位32个,职工总数15 584人,其中在职职工9 417人,离退休人员6 167人,属地化管理后,其组织、人事、劳动关系分别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管理。地勘单位下岗职工与当地下岗职工同等对待,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待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出台后按规定统一解决;鉴于新疆国土面积大、成矿条件好、勘查程度低等原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地矿局保留一支技术素质高、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地质勘查队伍。国土资源部表示,将继续重视和加强新疆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并对新疆的找水及全区生态环境的改善给予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新疆地矿局所属队伍由于经济薄弱、投入不足、基地建设欠帐过多等特殊困难,希望国土资源部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对上述困难,国土资源部完全理解,将尽力给予支持,并积极帮助解决好基地建设等遗留问题;自本商谈纪要签署之日起,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正式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
1999年6月23日,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商谈纪要》形成后,由于自治区人大对此未开会 研究,因而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名称未改,继续运作。
2000年7月20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自治区人民政府原组成部门的厅长、主任,这次未重新任命的,其职务一律自行免除,不再履行免职手续的决定。以原新疆地矿厅、新疆土地管理局、新疆测绘局组成的新疆国土资源厅于8月5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同时宣布了新疆国土资源厅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改称)党委书记兼副局长李琳、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田建荣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原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党组书记兼副厅、局长冯志学仍任自治区政协委员;原新疆地矿厅厅长兼党组副书记、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局长兼党组副书记高壮改任新疆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巡视员;原新疆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阿不都书库尔·阿不都拉(维吾尔族)改任新疆国土资源厅副厅级助理巡视员。
按照《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原则,2000年7月13日,自治区党委以新党干字[20001213号文发出《关于成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发局委员会的通知》(注:后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改设党组),并任命了党委书记、副书记;7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C2000]111号文发出《干部任职的通知》,任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副局长。8月11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新机编字[2000]33号文发出《关于“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的批复,根据“商谈纪要”精神,为理顺关系、规范机构名称,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放地方管理后,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据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于8月16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并开始运作。
此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发出数项厅、局领导任命的通知:2000年11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2000]128号文发出任命田建荣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新疆地矿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的通知和新政任字[20001129号文任命曾小刚、安尼瓦尔·阿不力孜(维吾尔族)为新疆地矿局副局长的通知: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20001151号文发出任命王福同为新疆地矿局总工程师的通知 。
㈢ 太原有哪些大型企业
最著名的是太原钢铁集团。2017年该集团利税总额为45亿 (净利润10亿)
㈣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公司前身为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4日。 2013年12月18日,公司由宝地投资、金源矿冶、润华投资、海益投资作为发起人,以宝地有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86,484,854.29元以为基准,按照2.4775.1:1的比例折为60,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剩余886,484,854.29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明
成立时间:2001-11-14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5000003000251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㈤ 华北电力大学走出过哪些名人
1.华电走出来的名人那其实很多都是去国家电网工作的,毕竟一个电力大学主要就是培养这些电力大佬来为国家的电力事业做贡献。下面我来介绍介绍:
5.还有软件工程专业071班的党弘扬,他是计算机系学生会前副主席,本科毕业后进入网络工作,成为了网络最年轻T7(5%以下)之一。现任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专家。虽然华电计算机不是那么的出名,但是华电计算机毕业的大佬也是很多的。
6.华电的名人是真的多,毕竟也是一个211嘛,除了这些很成功的名人以外,其实很多在校的学生也是很厉害的,他们代表着华电参加过很多比赛并且拿到大奖,在这里就不一一举例啦。希望学弟学妹报考了华电以后来到华电也可以成为这样优秀的人。
最后感谢观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㈥ 新疆一队勘查开发一体化典型案例调研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以下简称新疆一队)位于新疆鄯善县,前身是地质部第一地质大队,1976年铁矿勘查大会战时由云南奉调进疆,后划归新疆地矿局,从此在新疆扎根。2006年全队在职职工人数581人,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25人;离退休职工1089人。
目前全队拥有总资产2.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亿元。2004年全队总产值即超过4亿元,占新疆地矿局产值的1/3。其矿业开发产值已突破3亿元,也是全国矿业产值较大的地质队之一,年利润1亿元,年上缴各类税金达6000万元。2002~2006年,5年累计完成经济总量22亿元,收入20.8亿元,生产增加值9.75亿元,利润5亿元,上缴税金3亿元。2006年与2001年相比,经济总量由1.65亿元增加到7.27亿元,增加近4.4倍,年均增幅达34.49%。职工人均年收入达4万元。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试行内部企业化管理,1996年设立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与大队“一套机构、两套牌子”进行企业化运作。除职能管理部门外,队属二级单位包括地质矿产调查所、实验室、勘察公司、宝地公司等7个,经营梧桐沟等12座矿山。与当地联营的矿山有:石英滩金矿一厂、马头滩金矿(选厂)、红云滩铁矿和宝地球团厂。参股控股的有新疆宝地矿业公司、哈密鑫富源矿业公司、新疆同兴矿业公司、鄯善彩宏矿业公司、鄯善银兴矿业公司、鄯善众和矿业公司、新疆盛宝矿业公司、新疆华源通盛矿冶公司等。目前该队除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外,还经营铁、金、银、铜、铅、锌等金属和石材、菱镁矿等非金属矿产开发。
近40年特别是近10余年来,大队已从单一的地质勘查队伍发展成为集勘查、采矿、选冶、工程、修造、商贸、物业等一体的资源型集团企业。专业承揽地质勘查、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应用地球化学勘查、实验测试、岩心钻探、稠油井钻探、工程勘察、工程测绘、电脑制图等项目,经营铁矿、金矿、银铜矿、石材、钾盐、菱镁矿、铅锌矿等矿产的开采、选冶和深加工,生产铁精粉、银精粉、铜精粉、铅锌精粉、菱镁粉和花岗饰材等。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建队至今,共计承担各类地质项目246个,发现、勘查评价各种矿产地170处。已取得哈密土屋特大型铜矿、鄯善维权大型银铜矿、哈密裤子山大型钾盐、昌吉萨日达拉大型金矿、鄯善彩霞山大型铅锌矿的重大找矿突破。新发现吉源、黄龙山、彩霞山、东霞、冰峰等五处具良好开发前景的多金属矿产地。是全国承担地质项目最多、取得找矿突破最多的地勘队伍之一。
二、改革发展模式
新疆一队目前的改革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
(一)选择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背景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道路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走出来的。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
(1)初期的采矿开发阶段(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以后整个地质勘查工作任务逐年减少,地勘经济陷入低谷。尤其是新疆一队地处“四不靠”的偏远地区,在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下,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其中在当时国家政策允许下成立了采矿队,开始尝试小规模的矿业开发之路。20世纪80年代一队开采了三个铁矿、一个铬矿、一个盐矿、一个煤矿和一个菱镁矿。这一阶段大约有90%的职工从事地质勘查主业,其余人员则主要从事采矿活动。从矿业开发赚取的“第一桶金”奠定了新疆一队矿业开发模式的雏形。
(2)采选开发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三个配套法规的颁布,明确了矿业权的财产权地位。新疆一队在总结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地勘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确立了以地质找矿为主业,实行“一队两制”,即地质勘查专业力量积极承担国家预算内外任务,把矿业开发为主的多种经营业放开搞活,成立了吐鲁番金源矿冶公司,以采矿销矿为主,以黄金选冶为辅,“抓大放小”,调整产业结构。至20世纪90年代末,建成4个联营黄金选冶厂,扩建了两个铁矿,全队经济总量突破亿元大关。
(3)全面开发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通过近20年的实践探索,加上矿业市场的复苏,新疆一队决定把矿业开发作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积极争取勘查立项,开展滚动立项工作,努力实现找矿突破,为矿业开发奠定资源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整合矿产开发力量,扩大开发规模,并向矿产深加工领域进军,形成采选冶贸一条龙的产业链。“十五”期间,新疆一队立足自身资源基础,通过联合、控股、参股等形式成立了6个矿业公司,兴建了6个稀贵有色金属选厂,建成了两个工业园区(鄯东贵金属工业园区和连木沁黑色金属工业园区)。这样,通过向下游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大大增加了利润空间,实现了产业升级。
(二)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主要制度安排和运作思路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模式主要是:试行“一队两制”的管理办法,即将从事地质找矿和矿业开发的人员、设备分开,实行不同的经营机制、政策导向和管理方式。
总体思路是: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找矿促开矿,以开矿带动找矿。形成“找矿——开矿——回报补偿——再投入找矿”的良性循环机制:①地质找矿队伍相对独立于全队经济,是“精干的小地质队”,独立承揽预算内外地质找矿项目,积极为大队矿业开发服务,实行事业机制管理。②对下属的矿业开发实体,成立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统一管理、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模式。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出资设立独立法人的矿业公司,理顺产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三)运作方式及其特点
在经营机制上实行“一队多制”,着力推进了内部企业化管理。地质勘查队伍与矿业开发实体分开运行,前者实行事业机制管理,后者实行企业管理,对所属经营单位实行资产承包经营,对非生产性单位实行定额补贴、差额自挣、亏损自负、盈利全留的目标管理;对机关等事业性单位按事业机制管理,事业费用一次性核死,包干使用。
推动以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对全队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并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实行内部调控和用工一方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打破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引入以效率效益为中心的工资分配调控机制,推行工效挂钩办法和试行企业初级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改效益工资年终发放为按季度激励发放,对突出贡献人员实行重奖。
三、取得的成效
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增强了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新疆一队由单一的地勘业发展成为以地质勘查为基础,矿业开发为主导产业,工程勘查和多种经营等多业并举,努力构建“大地质、大矿业”的多元化经济发展格局,效果比较明显。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通过矿业开发培育和建设了多个经济增长点,打造了12家产值超2000万元的二三级企业。大队综合实力名列吐鲁番地区十强企业榜首。二是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新疆一队地质勘查业基础地位增强,黑色金属、贵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四轮并驱的矿业开发主导优势凸显。两个工业小区初具规模,14个开发项目九成见效。矿业开发产值由“九五”的1.08亿元增加到“十五”末的5.70亿元,增加4.27倍,年均增幅达39.43%,占全队经济总量的91%。职工收入增速较快。在册职工年平均收入从2002年的2万元,提高至2006年的4万元,年增长幅度平均达到20%。职工福利、医保、养老和住房公积金都得到切实保障,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大为改善,职工享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各种实惠。
(二)实现了找矿成果的不断突破
从勘查开发良性循环中获益直接刺激了地勘队伍的找矿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年来新疆一队投入勘查资金总计达1.5亿元以上。按照“深化北天山,主攻中、南天山,开拓西天山,探索新区,择优突破”的找矿总体思路,通过充分运用最新地质科技理论,依靠先进的物化探、探矿工程、实验测试等探测技术和精良的地质装备,发现各类矿点40余处。一些深部盲矿体被圈定,矿山外围综合研究取得突破。维权铜银矿填补了自治区中型银矿找矿的空白,彩霞山铅锌矿、尖山菱镁矿、玉泉山石墨矿、黑山多金属矿等矿床规模均可望达到大型。
(三)形成了勘查开发的顺畅连接机制
一方面突破了过去地勘单位“为找矿而找矿”的局限性,避免了不考虑资源后续开发技术经济条件(形成大量呆矿)的弊端,另一方面通过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施,促进了勘查开发以及后续采选冶贸各产业链的有序衔接。勘查开发一体化为地勘产业创造了一个成功的盈利模式,形成了稳定的产业链,即把地质勘查当作整个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之一。勘查开发一体化突破了地勘单位仅仅运作矿权的局限,开发但又不离勘查,这才是地勘单位的主业。就目前情况而言,对地勘单位来说,纯粹劳务打工,或者是纯粹开发,都是不可持续的,只有二者有效衔接,才能形成稳定的产业链。
(四)促进了地勘单位融入地方经济发展
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施,促进了勘查成果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显化了地勘单位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地勘单位属地化后,通过勘查开发项目的实施,地勘单位在经贸、工商、税收、环保等与地方联系交往大大加深,使属地化地勘单位与地方经济密切融合,共同发展,拆除了地质队与地方社会的“围墙”。如今新疆一队的矿业开发企业已经成为当地的财税大户,为地方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2002年以来,上缴地方各类税金达3亿元,仅2006年上缴税金就近亿元。作为当地矿业开发的龙头企业,一队矿业开发还拉动了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地方各部门和群众对地质队的认知程度普遍提高。新疆一队的队长同时兼任鄯善县副县长,在直接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反映的问题
在对新疆一队的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看到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对地勘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客观地看到,与国内外矿业公司相比,地质队目前在矿业开发上并不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矿业开发存在低水平、不规范的现象。目前新疆一队的所有矿山和选厂都属中小型规模。一些矿业开发项目还沿袭了过去“边探边采”的做法,大多属于安置型的矿业开发项目,生产也不是十分规范。并且矿业属于高危险、高风险行业,这对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对传统的地勘单位管理也提出了挑战。调研中地质队的同志也承认,尤其是在采选冶技术和人才方面,与大型矿业公司相比不具备竞争力。
(二)人才问题十分突出
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矿业开发对地勘单位的人才结构提出了挑战,勘查开发一体化要求地勘单位调整现有的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加剧了当前地勘单位对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的短缺形势。目前各地勘单位地质技术力量本来就面临短缺,而各类矿山的开发又需要一定数量的矿山地质人员,这部分人员往往从野外地质技术人员抽调出来。这样更加加剧了本来就很紧张的野外地质人员的需求矛盾。我们担心可能会对地勘单位的勘查技术力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削弱作用。
(三)现有的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能否形成持续的产业运作模式
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的基础是有资源保障,这就需要有持续的勘查投入和不断的找矿新发现。现有地勘单位的勘查开发一体项目,大多是立足于过去长期地质工作的积累成果。大多数开发项目是国家投入与自筹投入捆绑运作、共同作用的结果,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吃的是过去的老本”,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双轨制”(当然这也可以算是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一种政策扶持)。调研中发现,由于大部分矿山开发时都没有达到详细勘探的程度,所以开发风险极高。依托这些矿山建立起来的选厂往往面临着矿源枯竭的形势。不少矿山只好边采边探进行探矿增储工作,才能保证有一定的三级矿量储备。据调查,如果不扩增新的资源量,新疆一队现有资源也就只能维持3~5年的矿业开发。
(四)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形成改革发展瓶颈
目前,地勘单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内部企业化管理的改革阶段,即所谓的“戴事业单位的帽子,走企业化的路子”。这种“不事不企”状态下的改革,由于没有触及产权制度等深层次的问题,势必使地勘单位改革停留在浅层的内部管理制度调整的层面上。尤其是对近年发展较快的一些地勘单位,由于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在收入分配制度、人事制度、法人资本运作等方面无法进行深化突破。从新疆一队调研的情况看,随着货币经济总量的增大,除地勘费用外,在矿业这个大盘上流动的现金流量达上亿至数十亿元,财务管理复杂,资金流动频繁且流向多变,这对一个以事业体制为外壳的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挑战。银行给予其A级信贷授信,但地质队数亿元的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在资本运作和风险分担机制等观念上,地勘单位显得相对落后。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由于地勘局局属各单位发展极不平衡,在现行体制下各单位之间的改革发展相互掣肘,对发展快的地勘单位形成了制约。在调研中我们认识到,体制内改革只能解决生存问题,解决不了地勘单位的持续发展问题。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即使发展再快、规模再大,也难以避免重蹈过去国企的老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像新疆一队这样的地勘单位下一步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要环节。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新疆“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实践调研,可以形成以下几点认识:
(1)勘查开发一体化运作模式在理论基础是:矿产勘查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生产活动,它必须依赖于后续的矿业开发才能获得收益回报的实现,才能形成产业投入的完整现金流。计划经济体制下,勘查与开发分别是矿业经济中两个独立的部门(“生产车间”),勘查投入是通过“财政大循环”来实现资金的周转;现行体制下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勘查分开运行,企业成为勘查找矿的主体,必然要求矿产勘查投入实现在“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勘查开发一体化就是形成矿产勘查产业的重要盈利模式之一。
(2)从法律意义讲,勘查开发一体化是矿业权“优先权”的具体体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规定:“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也明确:“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增强在国内外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能力。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公司。”地勘单位矿业开发的优势在于:一是地勘单位占有过去长期形成的地质资料;二是地勘单位掌握本地区矿产赋存规律;三是地勘单位占有矿业权的优势;四是地勘单位具有政策法规赋予的优惠政策条件。从而容易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勘查开发一体化对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在实践上解决了矿产勘查逐步融入矿业(“融地入矿”)的问题;二是为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形成了矿产勘查产业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之一。勘查成功、转入开发的矿业项目,为地勘单位提供了相对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形成了地勘单位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而主导产业的形成则是地勘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的必要前提条件。能不能形成产业链、如何构建产业链,是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核心。地勘单位企业化,前提是地勘单位要有产业,要有主营业务、主导产业,单纯做勘查能不能形成稳定的产业?国外有初级矿业公司(资源公司),专门做勘查,但国外的初级公司一般是小型的,3~5个人,经营机制灵活,也没有什么负担,企业也可能因为一个重大找矿发现就能“就地做大”,但也可能血本无归。对于地勘单位来说,只有通过向下游延伸,形成稳定的产业链,才能建立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矿业本身就有一个生命周期的问题,如果单纯搞矿业权经营,则生命周期更短,更难以形成持续的产业模式。这就是勘查开发一体化对地勘单位发展的意义。
(4)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需要正确引导。勘查开发一体化模式符合矿业生产的内在经济规律,有利于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但对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定位,则不应局限于理解为就是地质队小打小闹的开矿。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实现途径不能限于地质队直接开发矿业,还应该因地制宜,“宜开则开、宜转则转、宜合则合”。对于大矿,应鼓励地勘单位与大型矿业集团合作,上技术、上规模、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实现与矿业集团的优势互补。另外,总体上看目前大多数国有地勘单位的优势还是在勘查,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应立足进一步发挥地勘单位的勘查人才技术优势,利用其勘查技术和矿业权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相关开发单位的优势互补,切实引导地勘单位走高水平、可持续的矿业开发路子。因此,对地勘单位走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发展道路,还需要从政策上、机制上进行积极引导,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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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Anshan Iron and Steel Group Corporation
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位于中国辽宁鞍山市。前身是1916年动工兴建的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日本投降后,大部分设备被苏联拆迁。1948年后成立鞍山钢铁公司。
鞍山钢铁公司现有职工20余万人,工人数15.2万人,鞍钢附企职工人数11.4万人,其中科技人员近3万人。占地面积120平方千米,下属8个二级公司、16个厂矿(包括采矿、选矿、烧结、炼铁、炼钢、开坯、轧材主体生产以及化工、耐火、机修、动力、运输、修建、综合利用等辅助生产部门)、10余所科研设计部门、9所大中专院校、13座综合医院。公司拥有设备总重量93万吨,固定资产原值101亿元,具有年产铁矿石2500万吨、生铁770万吨 、钢800万吨,钢材56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49亿元。所产钢材有600多种,规格达2万多个,供应冶金、煤炭、电力等全国30多个行业,并向港澳地区、日本、东南亚和世界其他地区出口。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是中国特大型国有企业周围还蕴藏着丰富的菱镁石矿、石灰石矿、粘土矿、锰矿等,为黑色冶金提供了难得的辅助原料。
鞍钢的前身是鞍山制铁所。 1948年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一五计划时期(1953年底 ),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以鞍山钢铁公司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形成了.翌年 7 月 9 日在废墟上开工,迅速恢复了生产,并进行了大规模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现总占地面积 176 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 129.19 平方公里。 集团公司拥有 6 座大型铁矿山、 4 个选矿厂、 1 个炼铁总厂、 2 个炼钢厂、 13 个轧钢厂和焦化、耐火、机械、动力、运输、建设、综合利用等辅助配套单位,以及技术中心、设计研究院、自动化公司等科研、设计单位。生铁、钢、钢材的综合能力均在 1000 万吨以上。
建国以来,鞍钢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1949 年至 2004 年,鞍钢共生产钢 3.21 亿吨、生铁 3.16 亿吨、钢材 2.22 亿吨。上缴利税 835 亿元,相当于国家同期对鞍钢投资的 15.4 倍,并向全国冶金行业输送技术人才 5 万余人。 鞍钢目前能够生产 700 多个品种、 25000 多个规格的钢材产品。全面通过 IS09002 质量体系认证,船用钢通过 9 国船级社认证,石油管通过 API 认证。 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过程中,鞍钢采用环保新工艺、新技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治理,厂区上空呈现一片蓝天。建成了日处理能力 22 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每天可回收利用循环水 16.8 万吨。 加强了矿山排岩场和尾矿坝的生态恢复治理,目前已完成矿山复 垦面积 155 公顷,植树 60 万株。厂区绿化面积达到 34.2 %。钢铁主体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OSHMS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钢材产品按国际和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组织生产有了可靠保证。
1995 年以来,鞍钢按照“改革、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形成母子公司体制框架,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不断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成立了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了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香港和深圳上市。不断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走出了一条“高起点、少投入、快产出、高效益”的老企业技术改造新路子,主体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从热轧板、冷轧板到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的完整产品系列。鞍钢成为国内能够生产轿车面板的少数钢铁企业之一和全球最大的集装箱钢板供货企业。
建精品基地,创世界品牌,是鞍钢人在市场经济的锤炼中形成的坚定的经营理念和不懈的追求。到 2006 年,形成以汽车板、家电板、集装箱板、管线钢、冷轧硅钢等为主导产品的 1600 万吨钢精品板材基地;到 2010 年前,使鞍钢整体规模达到 2000 万吨钢以上,成为世界一流钢铁企业,进入世界 500 强。
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三十一,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四十八。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后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夺取了原由俄国控制的长春至大连之间的南满铁路和旅大租借地。
1906年,日本为加强对东北的政治和经济侵略,于大连设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作为在经济上侵略中国东北地区的大本营。
1909年8月,满铁派人对鞍山地区进行非法的秘密探矿,先后调查了铁石山、西鞍山、东鞍山、大孤山、樱桃园、关门山、小岭子、弓长岭等十余座铁矿山,并发现了大石桥菱镁矿、烟台粘土矿等资源,发现鞍山地区是开矿建厂冶炼钢铁的宝地。
于是满铁总裁中村雄次郎提出掠夺鞍山地区钢铁资源的计划,由大汉奸于冲汉和日本人镰田弥助出面,组建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
1916年7月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总局在奉天成立,资本14万日元,名义上中日投资各半,实则由满铁全额初资。在千山设采矿总局,两年后总局迁鞍山。1917年获得了大孤山、樱桃园、东鞍山、西鞍山、王家堡子、对面山、关门山、小岭子、铁石山等8个矿区的开采权。其总面积达14578亩。1921年又获得的白家堡子、一担山、新关门山等3个矿区的开采权。仅在1926年—1933 年采量480万吨。该总局经营到1940年宣布解散,并入昭和制钢所。
1916年满铁在办公司的同时开始鞍山制铁所的建厂工作。1916年,日本政府批准建立鞍山制铁所,1917年4月3日举行“地镇祭”, 动工修建高炉。1918年5月15日,“鞍山制铁所”正式成立,八田郁太郎任鞍山制铁所所长,建厂工程大部分在年底完成。1919年3月,炼焦厂开始生产焦炭。4月29日,1号高炉点火,标志鞍山制铁所正式投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全境。1933年,日本政府在军部支持下,将原定在朝鲜兴建的昭和制钢所改迁鞍山,由满铁全额出资,在鞍山制铁所已有基础上,兴建制钢厂、轧材厂,成为钢铁联合企业。株式会社鞍山昭和制钢所为日本法人,属满铁的子会社,社长为伍堂卓雄。昭和制钢所成立前与满铁签订了继续雇用原鞍山制铁所全部工作人员的协议,从而兼并了鞍山制铁所。1936年6月4日,振兴公司将大孤山等11个矿区的矿业权租给昭和制铁所直接从事开采。1937年7月1日,昭和制钢所接管了振兴公司的产权债务。1940年12月7日,昭和制钢所办完了矿转让手续,彻底兼并了振兴铁矿无限公司,形成了采矿、选矿、炼铁、轧钢的连续生产作业系统。
随着日本军备规模的扩大,鞍钢的生产规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41年,已经具备年产生铁250万吨、钢锭130万吨、钢材75万吨的能力。其钢铁生产能力占日本控制的总生产能力的28.4%,规模仅次于九州的八幡制铁所(今天的新日铁)。当时满洲国另外一个钢铁生产企业——本溪湖煤钢会社(隶属于日本大仓财阀),规模仅相当于昭和制钢所的三分之一。
到1943年,昭和制钢所的生产能力达到最高,当年生产铁130万吨、钢84.3万吨、钢材49.5万吨。据《鞍山志•鞍钢卷》记载:“1935年—1945年,昭和制钢所及满洲制铁会社鞍山工厂累计生产生铁905.6万吨、钢547.4万吨、钢材327.8万吨。
昭和制钢所的一些主要数据:
一、高炉
到1944年,已经有9座高炉,使用还原焙烧法。
1号高炉,第三代,1932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2号高炉,第三代,1935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3号高炉,第二代,1930年建,主要部件为美国GE公司制造,年产能力80万吨生铁
4号高炉,第一代,1937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和AEG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5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6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7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8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9号高炉,第一代,1943年建,自建,年产能力25万吨生铁
(年产能力是在使用抚顺煤——所谓“标准东洋煤”——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理想产量。实际由于煤炭供应和生产问题,各高炉均未达到过最高产量)
二、炼钢
当时的炼钢技术按设备可分为单独炼钢法和合并炼钢法。单独炼钢法分平炉法(又包括酸性平炉法和碱性平炉法)、转炉法、电炉法、坩埚炉法。合并炼钢法分酸性转炉与预备精炼炉两种,分别结合固定式平炉、倾动式平炉和塔尔波特式平炉,一共有六种。由于鞍山铁矿品位问题,只能使用预备精炼炉和倾动式平炉合并法。按原料供应,可分为生铁+废钢、生铁+矿石、废钢三种。鞍山制铁所使用生铁矿石法。
第一炼钢厂:600吨混铁炉1座、300吨精炼炉3座、150吨平炉2座、100吨平炉4座,年产能力钢锭58万吨。
第二炼钢厂:600吨混铁炉2座、300吨精炼炉4座、150吨平炉62座,年产能力钢锭75万吨。
钢锭需要加工成钢材。炼钢厂的配套工厂包括两个初轧厂(年产钢材能力106万吨)、大型厂(年产钢材能力20万吨,包括铁轨、特殊型钢)、两个小型厂(年产钢材能力17万吨,主要是钢管和线材)、薄板厂(年产能力4万吨)、中板厂(年产能力7万吨)。此外还有煤气发生炉8座。主要设备为德国克虏伯、AEG、德马克公司、日本神户制钢生产。
三、矿山:
鞍山地区的矿山储量为贫矿427.6亿吨,富矿1.6亿吨。主要矿山为弓厂岭、大孤山、樱桃园,其他铁矿13处。采矿能力为年产300万吨。
四、配套工厂:
火力发电所,10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两套,美国GE公司生产;25000kW发电机组一套,德国德律风根公司生产
炼焦厂四座,考波式炼焦炉19座,年产能力207.5万吨焦碳。配套设施包括苯精炼工厂一座,有塔式精苯蒸馏器12套;焦油厂两座,蒸馏器16套,生产中油和重油。化工厂一座,年产萘1800吨,硫酸61000吨,硫铵46000吨。
此外,在鞍山地区还有其他几家钢铁企业,号称是昭和制钢所的“卫星工厂”:
1,亚铅镀株式会社,日本原田商事会社投资,年产镀锌板、铁丝、铁钉32000吨
2,鞍山钢材株式会社,昭和制钢所的子公司,年产钢材30000吨,钢轨60000吨
3,日满钢管株式会社,日本钢管株式会社的分支,年产焊接管和无缝管70000吨
4,井口洋行,私人产业,年产铆钉、螺丝2400吨
5,住友钢管株式会社,住友财阀分支,年产武器用钢管25000吨,其他钢管15000吨
6,满洲铸钢所,神户制钢所投资设立,年产锻钢件和铸铁件6000吨
7,满洲钢辊制作所,私人产业,年产各种钢辊、机械铸件54000吨
8,满洲久保田铸铁管会社,大阪久保田铁工所、东隅田川精铁所、大连机械制作所投资,年产钢管33000吨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后,8月26日,苏军到达鞍山。从1945年9月下旬到11月上旬,仅40多天时间里,苏联红军监押数万名日本战俘,将鞍钢的机械设备连同其他一些物资共达七万余吨拆卸运走。尤其是一些关键设备被窃取之后,整个工业生产能力下降为零,破坏极为严重。此外,苏军撤离鞍山后,社会秩序混乱,一些居民乘机拆卸并拿走了鞍钢的一部分运输皮带、滚珠、油脂、小型马达和电线等等,亦造成了一些损失。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调查报告指出,鞍钢的原有设备,完好的部分多被拆迁到了苏联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车里雅宾斯克等地钢铁工厂。一些拆迁时损坏的残次设备下落不明,估计已经被回炉或报废。
鞍钢重要设备被拆卸状况
一、矿山设备:
弓长岭矿山破碎设备的70%,空气压缩机的全部,圆锥碎矿机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60%,卡车全部;
大孤山矿山年产能力700万吨的采矿设备的全部,德制休来曼电气探矿机械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全部;
二、选矿设备:
年产85万吨的选矿设备全部,球磨机全部,管磨机50%,磁力选矿机全部,烧结设备全部
三、粒铁设备:
年产18万吨海绵铁的粒铁厂全部机械和设备
四、炼铁设备:
3、4、5、6、7、8号高炉的全部可拆卸部分,包括卷扬机、计器、冷却设备、装料车、平衡车、大钟卷扬机、天井起重机、除尘器、铸床起重机、焦碳起重机、热风炉。全部为从德国、日本和美国进口的设备。此外还拆卸龙门吊6台,铸铁机3台。
五、炼焦设备:
11号到18号炼焦炉的全部附属设备和机械;其他炼焦炉附属设备的45%
六、洗煤设备:
150吨洗煤设备的70%,200吨洗煤设备的全部
七、化工设备:
苯精炼工厂、萘工厂、硫酸厂、硫铵厂的全部设备
八、炼钢设备:
年产75万吨的第二炼钢厂全部机械设备;年产58万吨的第一炼钢厂45%的机械设备
九、铁合金设备:
15吨电炉1座,6吨电炉2座以及全部配套机械设备
十、轧钢设备:
年产50万吨的第二初轧厂全套设备;20万吨的大型厂全部设备;15万吨的中板厂全部设备;10万吨的第二小型厂全部设备;4万吨的薄板厂全部设备
十一、动力设备:
25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一套;高压锅炉6台,高压送风机8台
十二、机床:
主要机床的64%
十三、研究用机械设备:
全部研究用机械设备
其他机械:
总重45000吨
制造和加工机械:
住友金属工业会社、久保田铸铁管会社的全部设备
总的来说,各厂损失均在二分之一以上,选矿、炼钢、轧钢则在七成以上。由于大量机械设备被拆运走,动力设备完全停转,鞍钢生产作业完全瘫痪。在轧钢方面,仅有鞍山钢材会社的中型厂、大谷重工业会社的中厚板工厂的破坏程度较轻,可勉强使用。其他如满洲制网、满洲镀锌等工厂,设备虽未受到致命性的破坏,但是也因第二小型厂被全部拆迁、没有原料而无法生产。生产重轨的大型厂和生产无逢钢管、薄板的工厂设备已经全部被拆。因此,当时这么大一个钢铁联合企业,连铁丝和铁钉都无力生产。
鞍钢生产能力下降情况:
原有能力 残存能力 能力下降%
(单位:万吨)
弓长岭采矿所 125 12 90%
樱桃园采矿所 25 0 100%
大孤山采矿所 700 20 97%
还原工厂 230 20 91%
选矿工厂 99 18 82%
中矿工厂 22 0 100%
烧结工厂 100 0 100%
团矿工厂 40 15 63%
原铁工厂 19 0 100%
粒铁工厂 18 0 100%
洗煤工厂 150 0 100%
焦碳工厂 230 50 78%
煤塔工厂 135 4 97%
硫酸工厂 6.2 0 100%
硫铵工厂 4.6 0 100%
苯工厂 2.9 0 100%
炼钢工厂 133 28 82%
初轧工厂 100 7 93%
大型工厂 20 0 100%
第一小型工厂 7 5 29%
第二小型工厂 10 0 100%
中板工厂 8 0 100%
薄板工厂 4 0 100%
铁合金工厂 1.5 0.1 93%
发电设备 81000kW 38000kW 53%
受电设备 60000kVA 35000kVA 42%
蒸汽设备 480吨/小时 100吨/小时 79%
其他:
住友金属工业会社
第一钢管工厂 2.5 0 100%
第二钢管工厂 1.8 0 100%
挤压管工厂 0.1 0 100%
冷拔管工厂 0.13 0 100%
轮箍工厂 1.6 0 100%
神钢金属会社 2.4 2.4 0%
大谷重工业会社
轧辊工厂 0.3 0.21 30%
铸型锭盘工厂 0.12 0.084 30%
中型钢板工厂 3.24 1.2 63%
鞍山钢材会社 1.6 1 30%
久保田铸铁管
直管工厂 3.6 0 100%
异型管工厂 0.25 0 100%
铸件工厂 0.3 0 100%
日满钢管会社
焊接管工厂 3 1.8 40%
满洲制钢会社
钢绳厂 0.6 0 100%
前苏联红军撤退后,在国民党统治的22个月中,鞍钢总共只生产了9500吨钢,到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时,已是千疮百孔、满目凄凉了。这期间,城市遭到严重破坏,鞍钢破败荒凉,市街萧条零乱,水、电、煤气停供,工人失业,居民外流,建成区仅剩9万人口。1948年2月19日,鞍山解放,鞍山和鞍钢才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
1948年11月2日,人民解放军攻克沈阳,东北全境宣告解放。1948年12月2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成立鞍山钢铁公司,同时宣布撤销鞍山钢铁厂。
翌年4月鞍钢在邵象华等专家努力下恢复生产。7月9日鞍山钢铁公司举行开工典礼,并进行了大规模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 鞍钢成立后组建了机构:设4处、9部,29个厂矿。(即:秘书处、计划处、人事处、经理处、制铁部、运输部、炼焦、化工、炼铁、选矿、炼钢、耐火、轧钢、中型、钢管、薄板、氧气、发电、给水、燃气、制造一厂、制造二厂、制钉、钢绳、机修、电修、装配、造厂及弓长岭矿、小房身矿、樱桃园矿、双庙子矿等。此处设置了职工医院,工业学校等。公司职工有10512人,其中有职员486人,技术人员418人,工人 9608人。) 为了尽快恢复生产,鞍钢从沈阳、丹东等地接回保护下来的14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量才任用。成立了专家组,起草修复鞍钢计划方案。并做好遗留下的日本技术人员的工作,发挥这些人的技术特长,使鞍钢生产能力到1949年底达到产矿石51万吨,生铁及钢分别为20万吨位,钢坯50万吨,钢材30万吨。为了解决设备紧缺问题,鞍山市发动了全市人民献器材活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献交器材1123种21万件。1948年12月到949年 1月,鞍钢职工4255名献出器材62400件,从而解决了鞍钢修复设备急需。接着又展开了生产立功竞赛等活动,促进修复进度加快。1949年3、4月间有部分厂先后复工。4月5日炼出第一炉钢。5月1日中央派贺龙出席炼钢厂复工典礼。6月又炼出第一炉铁水。年底基本恢复生产。1950年从全国各地调来500多县地级以上干部支援鞍钢,从中南、华南招500多名文化素质高、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时期一边坚持生产,一边修复,想尽一切办法,包括从湖北大冶、四川重庆等地将国民党时期残存的钢铁工业设备调集到鞍钢,以及花费外汇通过香港向瑞士、瑞典购买重要器件设备,才使其恢复生产的。1950年3月27日中苏签定《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恢复和改建鞍钢技术援助协议书》。1952年3月1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党组就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分布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建议:1、集中全国力量,特别是技术人员,首先进行鞍钢的恢复与改建,争取迅速完工。2、确定大冶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建设的第二个钢铁基地。3、大 冶的设计工作委托苏联进行。4、正式通知苏联,本溪在“一五”期间只恢复伪满时留下现未开工的2座高炉、2排炼焦炉和相应的矿山、选矿等工程。中共中央于5月6日批示同意。5月4日中共中央作出《集中全国力量,首先建设鞍钢》的决定。7月14日鞍钢三大工程之一的无缝钢管厂动工建设。由苏联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提供设备支援(由中国利用苏联贷款购买,多是从西里西亚缴获的和苏联替换下来的翻新二手设备)。1953年3月19日,完全依靠自己力量修复的鞍钢8号高炉开工。
到1952年残存在鞍钢的设备全部恢复生产。炼钢炼铁、焦炉、矿山、平炉、高炉、选矿及其他厂矿都已生产。这时期国家总投资达2.32亿元。这时期总人数为6.76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629人。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家集中力量建设鞍钢。扩大鞍钢生产规模,建设大型国有联合生产企业,在原生产规模基础上完成48项主要工程的改造改建和扩建;达到生产铁250万吨,钢320万吨,钢材250万吨。一五期间实现37项重点工程。其中包括大型轧钢、无缝钢管、炼铁高炉三大工程。到1957年一五计划完成、鞍钢全面得到改造和扩建生产能力超过原计划指标。这一时期出现了王崇伦,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1957生铁产量达336.1万吨,钢291.07万吨,钢材192.39万吨。国家投资17.59亿元,上缴利润 22.4亿元。为此,鞍钢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第一大型钢铁基地,被誉为祖国的钢都。
㈧ 东北大学和吉林大学哪个更好
“吉林大学的综合实力、排名和知名度都要比东北大学好一些。但是东北大学也有自己的优势。他的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都比吉林大学好一点。所以,建议你结合具体专业进行评价。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60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截至2019年6月,学校6个校区7个校园占地61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下设46个学院;教师6624人,在校全日制学生72376人;本科专业1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㈨ 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概况
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4年11月19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定的战略框架协议的精神,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煤炭公司和新疆地矿主管部门下属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由国投煤炭公司控股于2005年1月12日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750万元,主营业务为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投资和一般性经营业务,公司目前拥有中高级职称者占员工总数的50%。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韩凤星;总经理:王金福。
公司在尼勒克胡吉尔台-塘坝一带拥有9个勘查许可证,总面积217.02K㎡,自2005年以来公司投资上亿元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部分地区煤炭资源开展了大量的勘探工作,经过几年大规模的地质勘查工作,为该地区煤田总体开发方案提供了可靠的地质依据,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目前在公司勘探区获得地质储量近50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