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Ⅱ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提出收购,但价款低于第三人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权。这里很关键的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其他股东,则应价格优先。
Ⅲ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多少其他股东同意
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多少其他股东同意?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依据公司法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公司卖了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没有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是不能转让的,转让时没有全体股东签字这转让协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公司买卖转让协议无效。公司法人代表对这次转让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Ⅳ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二、通知其他股东。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三、优先购买权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弄一些什么手续
股东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和比例双方协商议定。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本规则所列职工持股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会,它是由职工(代表)大会
凭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到注册地工商局办理。应注意章程中关于转让是否有特别规定。国资须办理进场挂牌交易手续。
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包含具体的转让股份,价格及方式),修改后的章程,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双方必须参加,如无法参加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一般来讲: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办理工商变更等。
Ⅵ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无需经过股东会做出决议。
不矛盾,这属于采取何种方式取得其他股东的认可。
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当然,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也是可以的。
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像股东外的人转让股权法定条件是什么
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统一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使用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份的方法: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否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Ⅹ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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