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5个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㈡ 河南省财政厅的其他事项
(一)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省地方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这些事项由省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省地方税务局共同上报或下发;省地方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省财政厅备案。
(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省财政厅凭入减编通知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三)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承担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省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工作;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省财政厅审批。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㈢ 河南省财政厅——李阳简介
李阳 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非税收入管理局、政策研究室(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厅机关服务中心。
工作历程: 李阳 1958年2月出生,河南省方城人,汉族,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方城县民办教师、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办公室干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院办、党办干部、副科长、省监察厅地市处、审理处主任科员、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科员、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正处级)。2004年11月—2006年7月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副厅级)。2006年7月—2011年12月任省纪委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1年12月至今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㈣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正、副处长都是谁评职称归谁管。比较急,谢谢了。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杨文林,副处长刘存印.
评职称由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评委管,评委会办公室也就是设在会计处。
祝好运。
㈤ 棕榈股份股票停牌了吗
是的,
㈥ 河南省财政厅的介绍
河南省财政厅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主要负责全省财政预算、收支等事宜。
㈦ 河南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是什么级别
正处级别
1、河南省财政厅是标准的正厅级别编制,
2、所以河南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是正县处级别,与普通的县长、区长级别相同。
㈧ 河南省财政厅的厅领导
现任厅领导如下 厅长:朱焕然副 厅 长:鲁玉副 厅 长:赵庆业副 厅 长:梁太祥副 厅 长:张中亮非税局局长:彭玉琦监督局局长:岳文华农开办主任:庞学孟副 厅 长:赵学东纪检组长:栗金强副巡视员:郭存岭副巡视员:张雪花副巡视员:孔令才
㈨ 河南省财政厅的人员编制
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288名(含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6名(其中1名兼任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6名。
㈩ 河南省财政厅的派驻机构
省财政厅向省辖市派驻6个监督检查办事处:郑州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郑州、开封、商丘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洛阳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洛阳、三门峡、平顶山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焦作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焦作、新乡、济源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阳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安阳、濮阳、鹤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许昌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许昌、漯河、周口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南阳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南阳、驻马店、信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
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涉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应缴省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及时缴入国库;审查监督各省辖市和有关单位申报、管理和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等。
监督检查办事处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0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