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股员工离职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没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公司章程办理。通常情况下因公司的激励机制而获得股权的,离职时需要转让给公司其他员工,但是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 关于离职员工股份的问题
首先要看单位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注册的股份公司?要是正式的股份公司是不能退股的,就是不能变现。要等到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上卖出。
要是公司没有正式注册,它卖出的股份就是非法的,是不受保护的,也没有什么规定,可以办理退股领钱手续。
3. 员工离职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看职工和公司持股合同的约定
允许继续持股的,可以按合同约定持股、分红
合同要求离职股份单位回购的,可以按离职时股权价值由公司回购
职工持股要求是职工和单位双方协商约定,没有统一要求。如果有纠纷直接法院起诉,不属于劳动纠纷,不用先申请劳动仲裁
4. 持股员工离职时股份如何处置
1、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即使他辞职不干了还是一样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1、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4条,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2、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该《规定》第23条决定,废止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5. 持股员工离职,股份怎么处置
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在离职的时候大部分都是直接卖给公司得,公司有大股东有优先
回购股份的权利的,但是也有离职后还持有公司股份的,这个都是可以的情况。
6. 关于离职后的公司股份问题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甲在认购B公司股份时与A公司和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如有协议则需按协议进行。如没有协议,则AB公司无权要求甲退还持有的全部股份,甲不愿退股的话可以继续持有,享受B公司分红权;甲如愿意退股,且与AB公司达成退股价格协议(或许就按公平价格25元退股),还是退掉好,内部股份难受法律保护。
7. 公司股份离职后能否保留
《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建议:在采取员工股权激励时,请创始团队成员务必注意,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处置的约定宜早不宜迟,宜细不宜粗。越早约定,约定得越细,则覆盖的人员越多,执行性越强。最好的办法是在律师的指导下,在约定中穷尽所有面临股权变动的情况,区分员工被动离职、主动离职、意外身故等各种情况,设定好详细的执行方案,这才能确保你们激励目的能得以正确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