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长效激励机制,将公司的业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绑定在一起,实现双方共赢。
1、激励员工,提升业绩
2、形成企业利益共同体
3、有助于企业长远发展
4、改善员工福利作用,吸引并留住人才
这关系到公司发展大计,建议要找一家不讲课忽悠、不做模板方案,能够真正帮助企业落地实施的股权咨询公司,才靠谱!
我觉得股权激励要想落地,第一方面,看培训机构是否专业,第二,看企业自己落地的意愿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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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股权激励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股权激励方案应包含:股份分配、股份与资金来源、激励目的、激励模式、激励对象与考核、股份管理等。
第一步,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全员持股尽管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在中国并不适用,用在中国的非上市公司身上更不妥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原则地扩大激励对象范围是产生股权纠纷的根源所在。所以,确认激励资格,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
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毕竟着眼于未来是股权激励的根本。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为尊重历史贡献,是避免出现内部争议风波的基础。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关注难以取代程度,是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现实需要。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将S公司的激励对象分成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3%;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0%;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5%。
第二步,进行人力资本价值评估,结合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实现情况,综合确定激励力度。
激励人还是激励人所在的岗位?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王俊强指出,解答“对人还是对岗”这个难题,需要上升到企业的发展阶段及面临的管理主题这个层面来考察。
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尚不固定,兼岗、轮岗现象非常普遍,很难用一个固化的岗位说明书来界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岗位价值不应该成为确定股权激励力度的依据。对于处在成熟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趋于固化,员工的能力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在的岗位,“统一、规范、有序”成为企业的管理主题。此时,进行基于岗位价值的评估对于确定股权激励力度来说非常重要。鉴于S公司尚处在成长期,我们以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为依据来确定员工的初始激励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对人激励还是对岗激励,固化激励额度的作法都是不妥当的。为此,我们引入了股权激励的考核机制,并且将考核分为公司绩效、部门绩效(或项目绩效)、个人绩效三个层面。对于层面比较高的员工,强化对公司绩效的考核;对于层面稍低的员工,强化对个人绩效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划分成S、A、B、C、D五个等级,按考核等级确定最终激励额度,依次为1.2倍、1.1倍、1.0倍、0.8倍、0倍。
第三步,按激励层面确定激励方式。
激励效果不仅取决于激励总额,还取决于激励方式。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附加值、敬业度、员工出资意愿等方面。结合S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的激励方式如下:
对于附加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激励,以使员工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感觉。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本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结合S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激励期内预期业务增长情况,我们建议用于实股激励的股本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个人授予量根据人力资本价值予以确定,即个人授予量=500万股×个人人力资本价值/∑个人人力资本价值。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分红权数量取决于激励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的每股分红额,即个人获授分红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分红额。期权授予量取决于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内的股价增长情况,即个人获授期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价差收益。
第四步,按企业战略确定股价增长机制。
股权激励之所以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其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激励对象能够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影响激励成果的大小和实现概率。选取恰当的激励标的物,可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确定激励标的物,应综合考虑这样四个因素:第一,激励标的物必须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一致;第二,激励标的物的价值评定应该是明确且令人信服的;第三,激励标的物的数值应该是员工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影响的;第四,公开激励标的物时应不至于泄露公司的财务机密,这一条对非上市公司而言非常重要。
对照上述标准,结合S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财务管理现状,我们选取了销售额这一增长类指标作为股价变动的标的物。考虑到销售额增长率与净利润或净资产的增长率并非一一对应,结合S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我们将股价增长率确定为销售额增长率的60%(可由董事会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举例说,如果目标年度销售额相对于基期销售额的增长率为50%,则股价增长率为30%。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③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问题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8号)和《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印发后,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积极探索试行股权激励制度。由于上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必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要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逐步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董事会中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
二、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指标和水平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业绩考核指标应包含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赢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上述三类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至少各选一个。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指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下同)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绩目标,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并切实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
1.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或选取的同行业境内、外对标企业,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下同)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自身战略发展定位,在授予时业绩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体系,切实将股权的授予、行使与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分档确定不同的股权行使比例。
(四)对科技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指标,可以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及成长规律等实际情况,确定授予和行使的业绩指标及其目标水平。
(五)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相关企业的业绩指标,应通过设定经营难度系数等方式,剔除价格调整、宏观调控等政策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三、合理控制股权激励收益水平,实行股权激励收益与业绩指标增长挂钩浮动
按照上市公司股价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联、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增长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的原则,实行股权激励收益兑现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办法。即在达到实施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基础上,以期初计划核定的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为基础,按照股权行使时间限制表,综合上市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对股权激励收益增幅进行合理调控。具体方法如下:
(一)对股权激励收益在计划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内且达到考核标准的,可按计划予以行权。
(二)对行权有效期内股票价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实际行权收益超出计划核定的预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权激励实际收益水平。即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不再行使或将行权收益上交公司。
(三)上述条款应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或股权授予协议上予以载明。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性的不断提高,将逐步取消股权激励收益水平限制。
四、进一步强化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科学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一)完善限制性股票授予方式,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
1.上市公司应以严格的业绩考核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的业绩目标应不低于下列业绩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业绩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强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约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重点应限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价格的确定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出资水平不得低于按证券监管规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50%。
3.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
(二)严格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规范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行为的处理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在上市公司任职、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公司的员工)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股权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股权激励对象辞职、被解雇时,尚未行使的股权不再行使。
(三)规范股权激励公允价值计算参数,合理确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
对实行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做法,选取适当的期权定价模型进行合理估值。其相关参数的选择或计算应科学合理。
对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在核定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时,除考虑限制性股票赠与部分价值外,还应参考期权估值办法考虑赠与部分未来增值收益。
(四)规范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分红后股权激励授予数量的处理。
上市公司因发行新股、转增股本、合并、分立、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授予数量或行权价格的,应重新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后由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于其他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五)规范履行相应程序,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
建立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机制。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其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等材料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建立社会监督和专家评审工作机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除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公告外,同时还应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评审。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意见与专家的评审意见,将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依据。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监督机制。为上市公司拟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中介咨询机构,应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性、合规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六)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完善股权激励报告、监督制度。
国有控股股东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出资人利益。
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国资发分配〔2006〕8号、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完善股权激励报告制度。国有控股股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及时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年度行使情况等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
国有控股股东应监督上市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公司的改革发展、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薪酬水平、股权行使及其股权激励收益、绩效考核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和对外披露。
在境外和境内同时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执行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技术骨干应在同一个资本市场(境外或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对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国有控股股东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和要求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完善并报国资委备案,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请采纳。
④ 创始人怎样做股权激励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创始人做股权激励,应有以下几点思考:
Ⅰ. 我该什么时候发期权?
1、在天使轮或Pre-A的时候,公司的人数较少,很多团队都是熟识的朋友或之前的同事关系,股权结构还处于初级状态,投资人对期权池也没有必然的要求。这时的期权架构没有太过细致严谨的设置,多采用口头或简单的代持协议来操作。
2、当公司要融一个像样的A轮的时候,相应的期权池和期权架构也有必要建立健全,而且随着人员规模的增加,这个时候开始考虑完整的期权激励方案就是比较合适的时机了。
3、期权架构的搭建是一个从粗糙到繁复,从简约到严谨的过程。期间会牵扯很多精力,产生不小的管理成本和财务成本。因此,建议在公司规模较小,业务尚不稳定的时候,不用一步到位地去追求完备正规的激励体系。而应该秉承简单有效的适用性原则,逐步完善。通常天使轮初建,A轮细化,B轮完善,这是我们在多数案例中看到的实践(延伸阅读公司蒸蒸日上,什么时候是发期权的最佳时机?)。
Ⅱ. 公司的期权到底该给谁?
1、公司创立早期,现金流会非常吃紧,通过高工资来吸引人才不现实,于是期权就成为重要的人才招揽手段。比如:前20名员工的引入和留存,期权会成为非常重要的筹码。哪怕是一个不太重要的辅助性职位,通常都会许以一定的期权。
2、但当过了上述的早期阶段,期权的授予对象就应该是公司的Key Person了。Key person的界定有两个标准:一,高绩效高潜力;二,谁走了会让你最难受。都难受怎么办?那就再挑出让你最难受的20%-50%。
3、投资人为了激励公司实现更快的成长,有时也会向创始人团队授予一定数额的期权,但这种期权通常都会附加必要的业绩条件,比如估值、市场占有率、其他重要经营性指标等。
Ⅲ. 期权池的分配节奏原则是什么?
1、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前期发的太多,后面没的发了;另一种是前期卡的太紧,后面发的太多,会造成新老员工之间的不平衡。
2、通常的原则是要根据公司的商业资产,来预估上市时可能的人员数量,然后是大概的期权覆盖范围,再来根据期权池的大小,和目前员工规模来控制期权池的发放数量。举一个例子,某创业公司预估上市时的人员规模为1000人左右,期权覆盖范围为50%,也就是会有500人左右拿到期权。目前有200人,那么当前期权池的发放比例应该在20%。考虑到创业早期期权的覆盖面会更大,核心成员的比例也会更高,那么占期权池的比例可以在20%到50%之间浮动,这样的话就还有充足的期权来授予后面加入的Key Person。
3、需要提醒的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后期需要的牛人也会更多,要价也会更高,比如C轮之后加盟的大拿,又或者是Pre-IPO阶段需要吸引能给公司估值站台的业界精英,这些人如果没有相当的期权,仅凭高工资是很难搞定的,要你股权的一个百分点都是可能的。因此如果期权池没有相当的预留,到时会很被动。
Ⅳ. 现金流与期权配置之间的关系如何?
1、创业公司的现金流会长期吃紧,如果全部采用工资现金的方式进行兑付,一则公司的成本上会吃不消,再则激励的效果也不好。所以大部分公司的实践中,会组合使用现金和期权来计算员工的薪酬包。尤其是创业早期的公司,很多员工的工资是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因此期权就成为更重要的维系团队的手段,大家都是为了未来的梦想和前景,甘愿放弃部分短期利益的。这点也吻合创业初期公司现金不足的现实。
2、因此所谓期权激励,其实是在用未来的收益来鼓励今天的产出,有一点点寅吃卯粮的味道。既然期权会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那么在设计期权激励模型的时候,就要对未来3-5年的人员规模、激励成本、激励价值等做出量化测算。
Ⅴ. 期权行权价是什么?是怎样确定的?
1、期权的行权价格,是指在授予时约定的,激励对象未来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大家从中可以看出,只有当未来公司股票价格高过你的行权价时,你的期权才会有价值,这个收益就是未来股票价格和你行权价之间的差额。
2、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行权价将参照公司已完成的最近一次融资估值来确定。为了给予激励对象一定的获益空间,可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给出一定的折扣。这个折扣通常在20%-80%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当前的估值是每股1元,行权价通常在2毛到8毛之间。有没有低过2毛的?有,公司很看重你,也很慷慨;有没有超过8毛的?也有,公司有点鸡贼,或者你不是核心员工。但建议行权价不宜过低,否则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也不宜过高,以免起不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
3、对于已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而言,这个成熟市场的通行惯例是,期权行权价与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一致,或极其接近。如果显著低于收盘价,会向资本市场传达一个看跌的信号。
4、对于香港上市的公司而言,则有明确的规定:行权价不得低于下列二者的较高者:1)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授予日前5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值。
5、对于A股上市公司而言,证监会也有明确规定:行权价不得低于下列二者的较高者:1)股票期权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延伸阅读期权的价格如何确定?)
Ⅵ. 公司期权激励策略的考虑要点都有哪些?
1、期权池该设多大?通常会在整体股份的10%到20%之间,不一定需要一步到位,你也可以逐步追加。
2、期权池的来源?通常的来源会是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或者全体股东。后期因为员工离职,那些没有被行权的期权又可以回到池子里来。
3、激励对象人选,激励范围大小。可以借此机会做一个现有人员的盘点和未来人员的规划。
4、针对不同级别、不同权重、不同潜力的人员,都该给多少期权?这里还是有必要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推敲,并设计一下未来可能的组织架构。比如高管的数量、中层的占比、是产品导向还是技术导向等等。
Ⅶ. 境内架构公司上市前,做股权激励常用的持股方式?
1、证监会规定,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请时,股权上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期权行权时会涉及股份的转让或增发,限制性股票在解锁之前存在股份限制,这些就叫“重大权属纠纷”。
2、鉴于此,境内架构上市前那些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必须全部清理。那么我该怎么办?总不能不做股权或期权激励吧?没关系,我们是伟大的创新性民族,政策之下总是有对策的——激励对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已经成为境内架构企业在上市前的标准操作方式。
3、简单讲,就是境内公司在上市前,再成立一家或几家有限合伙企业,通过转让或增发的方式,将部分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注入到有限合伙公司,使该公司成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之一。因为该合伙公司不用上市,所以不会受到“重大权属纠纷”的限制。比如A公司是拟上市公司,其将15%的股权注入到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B公司,于是B就持有A的15%的权益。然后把激励对象引入到B,成为B的有限合伙人。这样激励对象就间接持有了A的股份。因为B是非上市公司,在这里面你爱怎么进行股份转让、增发都没有大碍,所以激励得以实现。
4、再利用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同股不同权”的天然属性,将有限合伙公司中的投票权、减持权等重要权利集中赋予普通合伙人,这样就保证了GP对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使大权旁落,造成决策上的掣肘。
5、上述A与B的例子中,将A的部分股权注入到B中,其类似于我们之前提到的“期权池”的概念,是一种典型的体外激励方式。B的性质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激励对象不直接持有A的股份,较好地保护了大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力,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但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激励对象在获得激励收益时,面临着两层税收:一是激励收益在有限责任公司层面缴纳一次公司所得税;二是激励收益从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给激励个人时,又要承担一层个人税负。
6、所以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B公司会注册为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了激励收益的税负优化。
⑤ 股权激励对象应该怎么确定
必要的股权激励对象
凡是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职业经理人(具体称谓可能不同:如总裁、总经理或者首席执行官)是必要的股权激励对象。
那么,对职业经理人采取激励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执业经理人的收入由2部分组成:工资+绩效分红。绩效分红是面对职业经理人管理整个公司经营的一个现金的激励政策,正因为有这样一个现金激励政策在,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过分追求当期利润的“短时行为”,我们才需要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
一般情况下,中小型企业在初创期时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但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公司的经营权可能逐渐向职业经理人转移。由于原始股东与经营层追求的目标不甚一直,传统的激励方式很可能导致短时后果,即经理人做出的部分决定不具有前瞻性,甚至可能会牺牲一些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机会。因此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来防范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对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会影响其对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判断,也会关注企业长期的经营业绩,因为这关系到自己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价值及收益这样与股东期望所背离。
因此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有利于激发其的工作潜能、约束其短视行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常见的其他股权激励对象
(一)业务团队负责人
大部分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也会把业务团队的负责人纳入激励对象的名单。我们认为,在中小企业中,企业的发展与业务部分的业绩息息相关的情况下,将企业的业务团队负责人(如销售总监或者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列入股权激励的名单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业务团队的负责人员一般掌握一定的行业资源,如果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业务团队负责人的能力、品行以及稳定性等尚不能确定,则可以对业务团队负责人采用虚拟股权激励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也即先不用实际进行股权支付不,而是仅仅把只拟激励份额的股份所带来的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告知业务部分负责人,不用承担股东义务,却可以享有股权分红,公司经营的利润由大家共享,用虚拟股权激励的方式对于不确定是否会和公司长久一起走下去的业务团队负责人也是可行的。
(二)非业务团队负责人
除上述所称业务团队负责人外,企业的其他非业务团队的负责人,比如财务总监、法务总监、行政总监、客服总监,一般也会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实际上,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各个部分的高效协调工作,若仅仅对业务部分负责人进行股权激励,而不对非业务部分的负责进行股权激励,很容易引起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内斗和内耗,从而变成反向激励。考虑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的业绩对直接明显的贡献,其获得激励的股权数额可以高于其他非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但是不能仅仅单独对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股权激励,而对于其他非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置之不理,从而将业务部门负责人变为“众矢之的”,不利于激励对象的工作的展开,从而形成内耗。
(三)技术核心团队
对于一些传统行业的企业而言,技术人员可能只是处于一个辅助的位置,但是对于互联网创业公司或者以核心技术安身立命的企业而言,对于首席技术官(CTO)以及核心技术骨干人员的股权激励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很可能颠覆整个企业生存之根基。
因此,对于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应当尤其注重对于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不仅仅是首期技术官,其他核心的技术人员也应当进入股权激励对象名单,以保障企业的技术安全和企业的长远长足发展。
股权激励对象的其他维度思考
(一)对“过气元老”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在企业中,特别是经历过一定发展期的企业,一般存在这样一些人:没有他,就绝对没有企业的今天;但有了他,企业就绝对没有明天。换句话说,企业初创时,他为企业尽心竭力,无私奉献;但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他已经思维固化,跟不上市场日新月异的形式,能力上也不能胜任,变得不能称职,甚至开始阻碍企业的发展。
对于这样一些“过气元老”,是否要进行股权激励呢?有的老板可能会说“这些人都没用了,那就一脚踢开吧”,但是,试想,这些跟着你这么多年、为企业做出贡献的人被你一脚踢开,现在跟着你干的人看到这种情形心里会怎么想?“这就是我未来的下次,还是另谋生路早点走人吧!”所以,对“过气元老”的股权激励,就是对现在身边人的最大认同,是一种作为领导者的魄力和道德,不轻易抛弃下属的人才能让现在跟随企业老板的人更加死心塌地。因此,在企业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历史贡献和未来发展,给予“过气元老”一定份额的股权激励是大有裨益的。
(二)对“企业明日之星”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企业的“明日之星”,指的是这样一类员工:现在已经表现的非常优秀,是企业的创新型人才,但是因为年限或者资历的原因,目前还不是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尚未独当一面;但是,他们是企业内部可以重点培养的对象,是企业的骨干中坚力量,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石。对于这些“明日之星”,企业考虑自身的长远发展,也应当考虑这些“明日之星”给予一定份额的股权激励。
(三)对老板的司机、秘书进行股权激励是否合适?
有些企业老板,对于自己身边亲近的人,比如司机、秘书这类辅助性岗位的人员,通常倾注了更多的感情和信任,那么在做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就会想到,首先应当让自己身边的人也进入这个名单。但是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的来说,老板司机和老板秘书这样的岗位,其对企业的贡献值并不足以影响企业之长远发展,让其进入股权激励名单也并不合适,反而可能激发其他员工的异议,引发员工舆情,这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来目的而言,可能背道而驰。
总而言之,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有一般通行有些企业普遍适用的规则,但是若仅仅以知识、职位等作为激励对象选择依据,其实也是不合理的。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的对象确定范围可以采用管理岗位上的经理层加上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加上董事会的主观认定方式。因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不受法律约束,所以董事会在确定股权激励范围的时候可以相当的灵活,基本范围可以包括:董事会成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优秀员工。在人员资格选择方面一般是选择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忠诚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公司特别引进的人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要依照《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予以确定,基本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特批人员。
总而言之,以上论述均基于企业股权激励的一般情况而言的,而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行业的特殊性、成长阶段的特殊、成立背景的特殊性以及各种历史原因,哪些人能够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还是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斟酌。
以上就是经邦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⑥ 授予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白送给股权激励对象的吗,还是股权激励对象要自己掏钱买
限制性股票就是:有条件的,只有一定权利的股票。
不一定要掏钱购买,但是一定有其它要求
⑦ 求股权激励机制的典型案例 或是金地集团股权激励机制的相关信息
【案例分析】金发科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的盈余管理分析
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股权激励越来越受到重视。从理论上讲,股权激励制度可以约束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股东对其进行监督的成本,实现委托代理双方之间长期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目的。但在我国公司治理发展的初期,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让公司账面业绩满足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的行为时有发生,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给其业绩带来较大的波动性。本文在此以金发科技公司为例,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状况、企业存在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以期为投资者正确认识企业股权计划的合理性提供分析手段与方法。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
2006年9月1日,金发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 18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金发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标的股票总数占激励计划签署时金发科技股票总额31 850万股的10%,达到激励股数的上限。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其3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3.15元(2006年度转增股本后,行权价格调为6.43元/股)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金发科技股票的权利。
在金发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与公司业绩指标相关的行权条件有两个:一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20%,二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0%,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90天后、股票期权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但自授予年度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30%,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60%,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股票期权有效期内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获授份额的100%。
金发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业绩指标均达到行权条件。2008年3月激励对象均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参加行权,行权数量合计为127.4万份,行权价格为6.43元/股。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6.23元/股,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为6 242.6万份。于是,2008年6月公司激励对象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8%参加行权,行权数量为3 694.6万股,行权价格为6.23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业绩对比分析
金发科技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获准行权年度是指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因此,2006年度至2008年度公司的业绩尤为重要,这三年的业绩是关系着高管层能否顺利行权的关键因素。
表1显示,2006年度金发科技的
表1 2003年度至2008年度与行权条件相关的业绩指标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旧)
2006(新)
2007
2008
净利润较前一年度
增长幅度(%) 24.44
13.12
56.26
87.69
54.93
29.19
-42.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9
17.17
17.47
26.42
21.56
18.64
6.95
注:2006(旧)表示2006年度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数据,2006(新)表示2006年度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数据。
业绩非常好,两项业绩指标在6年中都达到了较高点。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后,这两项指标的数值依然可观。但从2007年开始,公司业绩开始下滑。2007年度金发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勉强达到行权条件规定的18%,仅仅高出0.64%。而2008年度金发科技的经营业绩则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观察这6年的数据可以发现,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起伏较大,但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却较为平稳。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是否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票期权费用计入成本费用有关?笔者在此做进一步分析。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行权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金发科技需根据行权条件对可行权股份作出最佳估计,以各部分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按从授予日其各会计期间换取期权实际服务的月份占该部分期权最低服务总月份(等待期)的权数进行分摊计算股票期权费用总额,扣除前期分担的所有期权费用列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金发科技2006年度(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和2007年度分别确认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成本费用,分别计入了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制造费用。因此,在行权等待期内,股权激励只会对企业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等科目产生影响,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金发科技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由于采用了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并没有产生影响,从而对当年的利润也无影响。2007年度金发科技由于确认了大量的成本费用,影响了其财务状况,因此,笔者在剔除了股权激励对金发科技财务数据的影响之后,将其与同行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凌云股份进行对比发现:身处相同经济环境中同一行业的凌云股份净资产收益率相对稳定,从2005年起就开始稳步上升,这与金发科技大幅度波动的净资产收益率形成鲜明对比。虽然2008年度金融危机的爆发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是金发科技在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还是比2007年度下降了13.80%,下降幅度过大。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度金发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凌云股份的3.63倍,高达71.68亿元,但是其净利润仅是凌云股份的2.33倍即2.27亿元。也就是说金发科技2008年度存在大量的成本费用,净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迅速降低。为何会出现这一反常现象?是否与其自身进行盈余管理有关?笔者在此做进一步分析。
三、盈余管理方法剖析
(一)控制成本费用
金发科技2006年度和2007年度分别确认了55 220 067.12元和147 700 559.88元的股票期权费用,该成本费用占净利润比重较大。在剔除股票期权成本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后,2007年度成本费用比例总计为90.20%,是2003年至2008年中成本费用最低的一年。表2清晰地反映出金发科技历年成本费用的情况,除去2007年的特殊情况,其余5年都维持在92.29%以上。如果以92.29%为成本费用正常情况下的最低比例,那么2007年度比最低比例时的成本费用还减少了1.28亿元。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却增加了17.76亿元。恰恰相反,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2007年度增加了7.45亿元,但其成本费用比例却增加至93.58%。这反映了金发科技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之前就开始进行盈余管理,其目的是为在适当时机释放利润埋下伏笔,为达到行权条件提供一定的保证。
(二)控制应计项目
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企业营业利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部分利润已经实现了现金流入;另一部分是总体应计利润,这部分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但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企业难以对现金流量进行操控,因此只能通过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表3为几年来金发科技的利润构成情况。
表3显示,金发科技2007年度营业利润比2006年度增加了109 944 875.72元,但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却比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主营成本比例(%)
87.64
89.59
89.65
87.47
85.63
86.36
营业费用比例(%)
2.81
1.96
1.72
1.76
1.82
2.17
管理费用比例(%)
2.16
2.59
2.45
2.23
1.70
2.47
财务费用比例(%)
0.62
0.72
0.76
0.83
1.05
2.58
成本费用比例总计(%)
93.23
94.86
94.59
92.29
90.20
93.58
2006年度减少了1 093 462 994.36元,其结果是2007年度的总体应计利润比2006年度增加了1 203 407 870.08元。令人奇怪的是,在2008年度总体应计利润又急剧下降,恢复到2007年之前的水平。由此可见,2007年度金发科技可能已经预见了公司本年度盈利困难,业绩指标将会下降,所以对总体应计利润的可操控部分进行了操纵,其目的就是使2007年度的业绩指标达到行权条件。
下面再看金发科技的应收账款情况。正常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应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每年应收账款净额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变化是较为平稳的,差异不会太大。但从表4中可以看到,2007年度应收账款净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6年的最高点,主营业务收入比2006年度增加了17.72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增长了5.36亿元,与期初相比增幅67%,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高达13.1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数总额的97.06%,其中,金发科技给予客户1到3个月的信用结算期未到,是产生13.1亿元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的增加并没有使得应收票据减少,情况恰恰相反,2007年度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了101.72%。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增加7.44亿元,但应收账款净额反而下降,应收账款净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6年中的最低点。尽管2008年度应收票据增加,但其增加金额与应收账款减少金额还是相差1亿元。表明金发科技将2008年的部分利润进行提前确认,以保证2007年能够顺利满足行权条件。
(三)控制子公司财务状况
金发科技在2007年报告期内收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对其进行盈余管理也有帮助。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金发科技2007年度其他应收账款净额与期初相比增幅为660.80%,某房地产公司的应收款项是其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因素。另外,2007年度金发科技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1.53亿元,增幅为279.69%,而在预收款项中,某房地产公司为1.39亿元,占90.85%。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竣工验收尚未办理完毕,为2008年金发科技的年度报告保留了利润增长空间。如果2008年度项目能够竣工验收,那么就可确认某房地产公司的收入3.4亿元,这对金发科技2008年度的利润会有较大影响。
只可惜,金发科技在保证了前两年业绩的增长后,2008年度功亏一篑。由于前两年的业绩均符合行权条件,金发科技的高管层获得了3 822万股的股权激励,并均在2008年度A股市场上行权套现获取巨额报酬。而与此同时,金发科技2008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下降42.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至6.95%,接近2007年度的三分之一。这种反常的现象就是高管层针对股权
表4 2003年度至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
2003
1 560 507 039.08
232 791 331.47
14.92
47 309 576.38
3.03
2004
2 391 575 738.45
434 137 652.52
18.15
151 578 887.60
6.34
2005
3 454 873 302.08
610 519 671.82
17.67
199 131 174.60
5.76
2006
4 651 811 484.86
796 253 112.38
17.12
221 752 309.68
4.77
2007
6 423 411 880.81
1 331 855 201.23
20.73
447 312 407.11
6.96
2008
7 168 283 182.96
1 036 660 212.85
14.46
643 275 004.88
8.97
激励进行盈余管理所遗留下的后果。
四、启示和建议
(一)我国股权激励尚在摸索阶段,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不够合理,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通过盈余管理操控公司未来业绩,来获取个人利益。因此,只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提出严格的行权条件与行权时间,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来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此外,我国相关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在某种程度上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可趁之机。
(二)完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采用以财务比率和经营性现金流量为基础的短期考核指标,以及股票市场价格等长期考核指标。经营性现金流量不易被企业管理层操纵,是比较客观的会计信息。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加入这个衡量指标,能够较好地控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将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一个长期考核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实施的信息实行强制性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管。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会增加盈余管理的难度,从而可以减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另外,需加强对上市公司披露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
(四)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促使管理层基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作出理性选择,才能降低盈余管理对企业长期发展的不利影响。■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 刘黎静
⑧ 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案例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以格力电器为例
宁可不分红也要做新业务
4月25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说明:拟定 2017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分红历来大手笔的格力为何此次突然吝啬?格力给出了两方面的解释:一是根据远期产业规划,公司需要进行产能扩充及多元化拓展,因而资本性支出较大,公司需留存资金用于智慧工厂升级、智能家电和集成电路等新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二是尽管2017不分配利润,但公司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9.3%,已经足够慷慨,且符合《公司章程》和《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承诺。
格力的问题是经营层和股东的矛盾
然而,从4月26日格力股价大跌8.98%来看,投资者对这样的解释并不买账。甚至深交所也向格力发送了关注函,要求格力进一步说明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关注函还要求格力电器说明2017年度及2018年至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格力回复深交所问询称,公司将进行2018年度中期分红。
董明珠在2016年要做汽车遭到股东的极力反对,2018年要投资芯片再次被资本市场唱衰。原因何在?其实很简单,企业发展要花钱投资,而这笔投资影响了股东的分红,而格力的分红一直是资本方投资持股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格力为业务发展投资花出去的钱,被股东认为覆水难收的时候,就会出来唱反调。然而企业的战略和发展,又有谁比经营层更了解呢?就这么一笔钱,要么用于企业发展,要么用于股东分红,双方立足点不一致,自然就有矛盾。2016年董明珠退败,自己找王健林投资做汽车;2018年直接不分红,最后事情会怎样演变,不可预知。
其实董明珠很清楚经营层面临的困难,因此从2006年借混改东风,进行大规模持股动作,直至2016年的持股计划被否,暂时停下了增持的步伐,但我们相信董明珠一定不会就此罢休,因为她知道,没有足够多的股权,格力的经营层就不会有足够的话语权,如此格力经营层和股东的矛盾将始终存在,要发展还是要分红的问题,依旧无可避免。
“发展与分红”矛盾在中长期激励中的思考
长期发展与短期收益是一个永恒的矛盾,在中长期激励中,企业经营者谋求长远发展,激励对象更多的谋求个人收益,两者一旦出现没有预期解决方案的矛盾时,则不仅激励效果大大折扣,还有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个矛盾在企业每年的利润中对应了两种钱:“发展的钱”和“可分的钱”。如何界定这两种钱也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
对于采用虚拟股权的公司而言,因其设计操作的灵活性较强,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明确“可分的钱“的标准:合理、可控和有效。合理是指界定方式要与业务成长的相关性强;可控指企业要有一定的调节阀门,不能把“可分的钱”做成激励对象的投资收益;有效是指激励对象要对该部分钱要有较强的感观,要做可视化激励。
对于采用实股(法律意义上的股东)的公司而言,因其设计操作的灵活性较弱,解决矛盾关键是对于确定“发展的钱”的权力归属方:事前要有权责约定,过程中再明确。事前要有权责约定是指在授予股权(份)时,企业要明确“发展的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增加此类钱的情形,最关键的是确定企业调整的权利。过程中再确定是当企业需要扩大当年”发展的钱“时,企业依据约定有权进行合理增加。
在中长期激励中,解决此类矛盾的关键是事前规划和约定。让激励对象看到“可分的钱“的合理性和激励性,同时也需要给激励对象打一支温和的预防针。未来实施过程中,对于能预见的情形按约定进行,对于不确定的事项由权力归属方决策。
⑨ 600690近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请问这个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来解释下吧,首先600690的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在它的公告里说清楚了..你可以仔细的去看看,说的简单点,当公司的财务状况达到触发行权的条件时,行权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当600690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并且2009年的净利润超过2008年的净利润18%那第一个行权条件就触发了,公司就会奖励行权对象股份,由于行权价是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获得股权的成本,因此,激励对象只有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而推动股价上涨超过行权价才能兑现收益。所以,行权价往往被市场解读为保底价,并作为投资的安全边际,但当大盘急速下跌时,股价也有可能会跌破行权价.
股权激励计划是把双面刀,有时构成利好,有时构成利空,主要还是看计划的内容,利好是因为被激励对象为了让公司股价在市场上被投资者认可,会尽力提高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利空是由于管理层为了完成目标,会玩一些精彩的财务技巧,让公司的业绩在股权激励计划时表现非常亮眼,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把烂摊子留给后面的管理层,另外股权激励的太多也会对小股东的股份有所稀释摊薄...所以说有利有弊.
针对这次600690的股权激励计划,应该是利好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是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是第二次了...比上次的条件要苛刻了很多,显示出公司对自己持续发展成长的信心
二是此次激励的股票期权占总股票的1.323%,数量较少,比上次的8000W股少了6800W股
三是行权条件比较高,周期比较长,彰显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业绩稳定在两位数增长的信心。
四是实行股权激励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一直以来青岛海尔为市场所诟病的问题有两点:一是,管理层薪酬较低,激励不足;二是,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成行,将从根本扫除阻碍公司发展的核心障碍,有助于从机制上提升青岛海尔的管理效率和业务竞争力。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冰箱、空调行业复苏进程低于预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批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个人认为这次计划比上次计划苛刻了很多,通过证监会审核和股东大会的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下面再转载一些证券公司的投资报告供你分析学习吧
国金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再次推出,业绩承诺彰显公司信心
事件
青岛海尔今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拟授予股票期权1771
万股,是目前总股本的1.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行权价格为10.88
元;行权期为自股权激励授权日起五年,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每年的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
0%、每年净利润较2008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点评
本次公司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具有行权价相对较高、业绩承诺实现难度不高的特点,彰显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业绩稳定在两
位数增长的信心。
由于公司08年报及今年一季报业绩低于市场预期,业绩披露后市场普遍下调了对公司09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我们。我们的预计是09-1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分
别为-6.1%、31.6%、18.1%,三年对比08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1%、11.5%、13.4%,ROE分别为9.9%、11.9%、1
2.8%。因此,我们的盈利预测和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业绩条件相比较,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对09年增长的判断上。我们当时的预测逻辑是认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和
维修安装费等预提将使公司全年的管理及销售费用率居高不下,预计09年管理费用率将达到7%;而只要管理费用率下降到6%,就能基本实现09年18%的净
利润增速,我们认为公司控制这点费用的空间还是存在的,因此认为行权业绩承诺实现难度不大。
本次是公司第二次提出股权激励计划,且方案比前次更具长期性、业绩要求也更高;我们将公司的两次方案与这几个同行业公司的方案相比较,本次方案在行权价格
、业绩考核期限(4年)、行权业绩条件上都有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顺利通过证监会审批及股东大会的可能性很大。
投资建议:由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过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我们暂不调整盈利预测。但基于对本次方案通过审核及股东大会
批准的可能性很大的判断,我们认为现在已可以根据行权业绩条件进行估值:09年EPS同比08年增长18%为0.677元,给予18倍PE,合理价格12
19元。距离目前价格尚有14%的空间,因此上调持有评级为买入。
联合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出台成长趋势向好
1. 股权激励内容。1771万股,占总股本的1.3%;行权价为10.88元;有效期为5年,自
授予日起1年后可逐年分别行权10%、20%、30%、40%.
2. 行权条件凸现管理层对持续成长的信心。公司此次将行权价在规定价格基础上上浮
了0.23元,同时行权条件也较高:ROE不低于10%,净利润年增长超过18%,其中09年增
速须超过18%。
3. 预料之外与预期之中。在前期市场普遍下调公司评级之时,我们在4月28日的报告
中认为公司的高费用率是短期的,且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区域,并将公司作为中长线投
资品种给予“增持”评级。股权激励草案的出台更坚定了我们的判断。虽然改善的过程
仍是渐进的,但公司向上的成长趋势已形成。市场关注的关联交易解决和管理效率改
善等都将逐步落实,与高毛利率匹配的高盈利能力也将逐步实现。
4. 维持“增持”评级。考虑管理效率改善和费用节余将超出我们前期的保守预期,我们
下调费用率假设,上调盈利预测,预计09-10年EPS为0.69元、0.85元,对应PE分别为
15.4倍、12.6倍,PB为2.1倍。我们继续将公司作为中长线投资品种予以推荐,维持
“增持”评级。
长城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将有效释放09年业绩
事件:青岛海尔董事会通过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以10.88元/股的价格向高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核心技术骨干,在未来四年内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对上述人员进行总计1771万股的股权激励。
点评:股权激励计划二次重启。2006年12月,青岛海尔曾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当时拟向公司高管和核心骨干以定向增发的方式,三年内以每股不超过7.63元的行权价格进行股份激励,总量达到8000万股。而06年版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为2007-2009三年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08年5月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预留2000万股的股份激励超出了证监会10%预留激励额度的规定,再加上08年初公司部分高管的变动,06年版的股权激励草案由此搁浅。
新版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更加严苛。公司最新出台的股权激励草案,激励数量由上一版本的8000万股缩减到1771万股,行权价格由7.63元提高到了10.88元。对于高管而言,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更加严苛。新版方案要求2009-2012年每年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年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行权条件显著高于06版方案。此外,由于此次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较高,因此高管的股份激励数量明显较06版减少,其中董事长杨绵绵的股份激励数量由此前的300万股调低到225万股。
实行股权激励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一直以来青岛海尔为市场所诟病的问题有两点:一是,管理层薪酬较低,激励不足;二是,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成行,将从根本扫除阻碍公司发展的核心障碍,有助于从机制上提升青岛海尔的管理效率和业务竞争力。
09年2-3季度公司业绩将大幅释放。我们在青岛海尔08年报及09年一季报的分析中已经指出,青岛海尔08年4季度收入虽然同比下滑23%,但毛利大幅提升7个点,而公司却出现了少有的单季经营亏损,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突然大幅上升。09年一季度依然延续这种态势,收入下降17.4%,毛利仍维持在25%的高位,费用率却依然没有明显下降。公司08年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入0.98元,09年一季度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入0.49元,均好于以往年份同期水平。上述数据表明,青岛海尔在08年底和09年初大量计提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压低业绩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推行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从这一分析逻辑来讲,青岛海尔要实现200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8%的目标,以目前总股本计算公司09年EPS必须达到0.67元,才能实现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因此,我们判断09年2-3季度冰箱和空调销售旺季,也正是青岛海尔大幅释放业绩的两个季度。
行业基本面仍将继续回升。行业基本面来看,3月份冰箱产销出现了同比正增长,空调行业3月份产销虽然同比仍有26%的同比下滑,但考虑到08年基数较高的原因,09年3月份空调行业的产销情况也并不是十分的悲观。此外,五月份以来部分地区气温明显较往年偏高,再加上09年1季度房地产行业销售的回暖,我们预计09年二、三季度冰箱、空调行业内销将会继续明显回升。
调升公司评级至推荐。我们略调高青岛海尔2009-2010年EPS预测至0.68、0.82元,对应当前动态PE仅15.66倍。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4年的行权期以及相应的每年净利润增幅不低于18%的行权条件,我们认为青岛海尔未来4年业绩较快稳定增长的预期十分明确,调高青岛海尔投资评级至推荐。按照目前A股市场09年20倍左右的PE估值,如果该股权激励方案通过证监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二级市场合理价格应该在13.6元,再考虑到未来4年业绩的较快增长,给予公司一定的估值溢价,未来6个月合理目标价格在15元左右。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冰箱、空调行业复苏进程低于预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批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
银河证券 青岛海尔(600690.SH):股权激励出台有望推动业绩增长
1.事件
青岛海尔(600690.SH)今天公布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相关议案。但是,股权激励的相关材料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青岛海尔(600690.SH)曾在2006年12月启动股权激励,但其后由于多种原因而取消,此次重新启动股权激励,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启动股权激励表现出公司对未来经营报有极大信心。
此次股权激励的要点表现如下:
此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71万股,公司高管分配的期权数量为621万份,占授予总量的 35.066%,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2人)分配1150万份,占授予总量的64.934%。公司董事长(杨绵绵)和副董事长(梁海山)分配的期权数量分别为225万份、158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88元。
行权业绩条件。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8年末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09-2012年每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5年,设有4个行权期,分别在授权日起12、24、36和48个月后行权,可行权比例占总授权比例的10%、20%、30%和40%。
此次股权激励与上次有较大的不同。首先,股票期权的数量大幅减少,只有2006年的22.14%(具体比较见表1),期权分配结构与2006年相似,此次不再包含预留股票期权。另外,此次行权价格大幅提高,较上次提高45.61%。行权的业绩条件也大幅提高。从2005年以来的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来看,近两年这两项指标快速提高(参见图1和图2),已经稳定在行权条件之上,但是公司如果要维持这种高增长势头,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
从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时机来看,白色家电一季度依然面临挑战,公司在这个时候推出股权激励,表现出公司对未来增长抱有信心。经过2008年末、2009年初行业销售自由落体式的下降后,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空调、冰箱行业环比销售数据有转暖势头,但是同比指标依然不理想(参见图3-图8),但是我们也发现,洗衣机行业表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3月份行业同比增长达到15.95%(产业在线数据),虽然这个数据有待与微观层面相互应证,但是转暖趋势是不争的事实。另外,洗衣机是海尔的旗舰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居第一,虽然美的电器大举进入洗衣机业务,但是由于行业中小品牌众多,集中度不高,海尔和美的依然可以通过挤压其他小品牌的份额从而提高自己的市占率,所以我们目前并不担心由于美的进入洗衣机市场而造成海尔市场占有率的大幅下降。目前,海尔电器国际集团公司主要经营海尔洗衣机业务,青岛海尔(600690.SH)持有该公司20.1%的股份,从而受益于洗衣机行业的增长。
2008年青岛海尔(600690.SH)对三四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公司在物流和品牌营销上投入加大,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相关促销费用也推动了公司销售费用的大幅增加,另外,公司从2007年开始大力推行了流程再造1000天,通过信息系统对制造系统、采购、物流系统、财务系统进行整合,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些费用已经体现在2008年的管理费用中。我们认为公司向品牌和渠道上的投入最终会在销售终端上会逐渐反映出来,尤其是扩大公司核心产品(冰箱和洗衣机)的竞争力。空调业务是公司运营的短板,近期表现乏力,我们将密切关注此部分业务的经营情况。
3.投资建议
青岛海尔(600690.SH) 拥有较强的品牌,是一家价值创造型公司,公司较强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和零库存下的即需即供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从而通过内生性增长弥补销售放缓,我们预计公司2009、2010和2011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8元、0.81元和0.96元,对应的PE分别为17X、14.4X和12.1X,在目前资本市场状况下,具有一定的估值优势,我们继续维持公司“推荐”评级。
⑩ 未上市公司如何做股权激励方案
在目前国内外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适合非上市公司的有以下几种:
1.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这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实行虚拟股票的公司每年聘请一次薪酬方面的咨询专家,结合自己的经营目标,选择一定的标准(这一标准既可是销售额的增长,也可是某种财务标准) 对虚拟股票进行定价,目的是模拟市场,使虚拟股票的价值能够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虚拟股票的发放虽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但公司会因此发生现金支出,有时可能面临现金支出风险,因此一般会为虚拟股票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2.账面价值增值权
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在期初激励对象按每股净资产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
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实施账面价值增值权的好处是激励效果不受外界资本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激励对象无需现金付出;但缺点是采用这种方式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足。
3.绩效单位
公司预先设定某一个或数个合理的年度业绩指标(如平均每股收益增长、资产收益率等) ,并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绩效期) 内,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目标,那么绩效期满后,则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进行奖励。这部分奖励往往不是直接发给激励对象的,而是转化成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在一定年限后,经过对激励对象的行为和业绩进行考核后可以获准兑现。如果激励对象未能通过年度考核,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非正常离任,激励对象将受到没收风险抵押金的惩罚。在该计划中,经理人员的收入取决于他预先获得的绩效单位的价值和数量。
4.股份期权
股份期权是非上市公司运用股票期权激励理论的一种模式。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资格审查后可获得一种权利,即在将来特定时期,以目前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届时如果每股净资产已经升值,则股份期权持有人获得潜在的收益,反之以风险抵押金补入差价。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后在正常离开时由公司根据当时的评估价格回购。如果非正常离开,则所持股份由公司以购买价格和现时评估价格中较低的一种回购。
华一联创,就是做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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