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吗
法律分析: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贰』 公司股东有变更,股东名册必须要备案吗如果不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1、没有硬性要求,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2、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最佳答案哦~
『叁』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一定要置备股东名册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0条的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应当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肆』 股东名册是否需要公司股东签名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如果是政府机构或者法人,除应记明它们的名称、居所等事项外,还应记明其代表的姓名,以便明确其股权所有。如果公司不编制股东名册或者在名册中作虚假记载,公司负责人将受到处罚。
『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东名册的问题!!!
这种情况对你是很不利的,有可能一年到头拿不到分红,白忙乎一年。原因如下几条:
一、股东,严格意义上是交纳出资设立公司的人。很显然你没有交纳出资,也不能称之为公司股东。股东不是经理口头上定位形成的,而是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备案的,只有在“备案的股东名册”中的人,才可称为股东,才可年终时按比例进行分红或承担债务。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上条已分析出你不是公司合法股东,那你就是劳动者(打工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出现状况时,可依据所答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维权。
既非公司股东,又没签劳动合同,你用什么做保障???
个人建议:
1、既然你朋友将你定位于公司股东,那就应该明确分红比例,按分红比例倒算出同等比例的干股(就是实际上没掏出资额,只是空比例数)给你,做工商变更登记。这样你的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了。
2、如果不按1做,那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报酬额、支付时间等等明确作出约定。
3、既然是朋友,就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否则事情发生后连朋友都没地做了。
『陆』 股东名册是所有公司都要准备的吗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名册
『柒』 代持股权的名义股东要在股东名册上具名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代持股权的名义股东是在实践中出现的事实,但在法律上是看谁是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这是进行民事交往的基础事实。也就是说谁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谁就是股东,而不是询问其是否为代替股东或者名义股东。当然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那就在刑事案件中会追究真实股东的责任。
『捌』 股东名册应该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玖』 股东名册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扩展阅读: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
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这就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人,无须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认可这种效力。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
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
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是各国公司法的一致规定,中国公司法同样应予承认。须注意的是,所谓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仅指股权的受让人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作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公司,但是如果受让人已经实质上取得了股权,受让人即使未经股东名册的登记,也可以对抗第三人,向第三人主张股权的存在。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
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因此公司向形式上的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确认表决权、确认新股认购权,即使该形式上的股东并非实质上的股东,公司也是被免责的。此外依据各国商法的规定,股东名册的免责效力也及于股东的住所等其他记载事项。
公司对股东或者质权者的通知或者催告,发至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住所或者其本人向公司通知的住所即可。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住所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拾』 股东持有的股东名册是原件吗,还是复印件
现在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是电子信息,没有原件,它是股东登记机构的记录,上市公司股东变动频繁,股东名字和股份数额,每天都处于变动中,在交易时间内,不同的时点,股东和股份都不同,只是交易结束时,才会有固定的股东名册。
登记机构公布的股东名册和股份数额具有法律证明意义,上市公司是必须承认的,登记机构没有必要给股东出具股东证或股权证,股东打印它公布的股东姓名和股票数额,就足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了。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