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由下属子公司调入集团总部工作,能够要求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因为子公司和总公司具有不同的法人资格。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② 我是下级单位工作人员,这六年借调总部,这次在总部开会也见到总部直接领导,并未说什么。当我回到工作岗
他们可能是根据你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决定入用你的。
③ 想了解一下国企员工借调方面的法规,如果员工被借调比如由下面公司借调到总部几年,劳动合同能不能自动转
当然是不可以的。如果公司把劳动合同解除后,又把人事管理转移到其他公司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而且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要求公司取消决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2、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3、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4、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2)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对于劳动合同可以转移吗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劳动合同怎么变更上可以看出来,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可以变更的,但是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有主观方面的条件也有客观方面的条件。如果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相关的问题首先还是要先了解相关规定。
④ 工作三个月被借调到国企总部,总的来说是个好事。但是怕最后骑虎难下,毕竟总部的水太深了,像我这种没后
想告诉你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这是个靠投机倒把,裙带关系立足的社会,但如果想走的远,必须要靠自己。但有的人天生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生存,如果是这样需要给自己一年的时间,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这里,如果不适合的话对自己来说是一种伤害。
⑤ 从国企下属子公司被借调到国企总部工作是好事吗
从国企下属子公司被借调到国企总部工作是好事。
比如烟草、金融、电力,这几家是待遇最丰厚、最稳定的央企。其他垄断行业如石油、铁路、军工等,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香了。最差的就是制造、基建等充分竞争领域行业。
国企总部注意:
现在复盘的时候,很容易判断这种所谓国企属于天坑。但在当年的求职季,却被种种洗脑宣传蒙蔽了双眼,放弃了高薪的外企、民企offer,为了大国重器的情怀,为了所谓的稳定,为了所谓的“体制内”,义无反顾的选了这家公司。
⑥ 一个朋友是国网省公司的,现借调北京总部工作一年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的这个朋友是公务员,或者是事业编制人员,所以会出现借调的事情,也就是说,他在北京总部工作一年是借调过去的,等一年后他还是要回原单位上班的。
⑦ 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有一个同事,之前他被借调到集团总部,那时我刚入职,他调走以后,我就接替了他所有的
是有竞争关系但这不影响你的职位,你需加强业务综合能力,虚心向他学习,关系不能搞僵了
⑧ 办公室里有一个同事,之前他被借调到总部将近一年,我接替了他所有的工作,后来他跑回来,分走了我一部分
怕人家超越你啊,在同一岗位,比就是好事,这样可以让自己进步,但是呢,不要有一种别人比你好,你就嫉妒的心里,这样就是毁自己
⑨ 办公室里有一个同事,跟我有竞争关系,之前他被借调到集团总部一年,我接替了他所有的工作,一年后他又跑
不冷不热,你应该知道农夫和蛇的故事,你把他救活你就完了,人不能害人可是一定要防人,这是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