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哪些事项必须公告
您好,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回、定期报告和临时答报告等。
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B.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根据2006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该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并未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该如何写?
在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时应分两步;
一、阅读了解:
首先是阅读财务报表。仔细阅读会计报表的各个项目。在阅读时应该注意以下内容:一是金额较大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了解其影响;二要了解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情况以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情况,了解控股股东的控股比率、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的重要性、控股股东所拥有的其他资产以及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等。对于子公司,要了解上市公司持有的股权比率、子公司销售与母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相关性、子公司销售额和盈利对母公司的贡献度以及各子公司的所得税率和执行优惠税率的阶段。三是还需对关联方之间的各类交易做详细的了解和深入分析。对其中交易量大、交易所产生收益大的交易行为,以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支付手段予以特别关注。该类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资产转让、组建合资公司、销售、采购、商标使用以及资金占用等。
阅读财务报表时应重点关注以下项目:
第一,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关系。如果是对同一单位的同一笔金额由应收账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则表明有操纵利润的可能。
第二,应收账款与长期投资的增减关系。如果对一个单位的应收账款减少而产生了对该单位的长期投资增加,且增减金额接近,则表明存在利润操纵的可能。
第三,待摊费用与待处理财产损失的数额。如果待摊费用与待处理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有可能存在拖延费用列入损益表的问题。
第四,借款、其他应收款与财务费用的比较。如果公司有对关联单位的大额其他应付款,同时财务费用较低,说明有利润关联单位降低财务费用的可能。
C.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有: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D. 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公告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研究公告。公告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窗口,内容丰富且具有一定专业性,投资者通篇认真研读公告内容可以防止错过公告中关键信息;二是重视公告中的数据。公告中的财务数据是判断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数据信息与文字相比更客观,投资者应着重关注财务报表等数据内容;三是关注公告中的时间。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告中的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股东大会投票日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必要时做好记录;四是重视公告揭示的风险,基于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司基本面和股价的合理判断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E.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F. 上市公司如何发公告
上市公司发公告方法:
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相关公告都是以内PDF文件形式发布的,容至于发布的格式你可以到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作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
上市公司发公告流程:
1.上市公司都有一个部门,叫作证券部。
2.上市公司都有董事会秘书和若干证券事务代表。
3.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一般是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证券事务代表与交易所联系,然后由证券交易所安排具体的披露事宜。
G. 上市公司公告的内容
上市公司公告的内容包括:
招股说明;回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公司股答份变更报告;
发行证券申请;
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要约收购报告;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
豁免要约收购;
发行债券申请和募集说明书;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
非公开发行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
临时停牌。
H.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你好,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现在社会对于很多的公司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个运营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面临着很多的事项,比如说拥有这样的一种信息披露的义务等等,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在市场上面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这样才能保持一个透明的状态。
I. 上市公司发布公告需走哪些程序
深沪交易所现实行信息披露直通车,即上市公司将拟发布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则编制相关公告,首先通过公司内部审批后,再通过交易所业务专区提交即可向媒体披露。
J. 上市公司公告都包括什么内容
大事要事,有关公司发展大计、年报季报,影响股价等方面的新闻,你可以在同花顺上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