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公司拟上市,股东人数必须在200人以内,小股东都要清退,他们的权益怎么维护呢
可以不需要清退,很简单。
成立四个合伙企业,每个装50人,大股东不变。
公司股东就变成四个股东:大股东、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C
B. IPO时,股东人数200人限制问题
问题一: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5%以上。”
关于这一条,是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条来源于94年的老款公司法,公司法99年修订了一次,04年第二次修正,05年第三次修正,现在用的是第三次修正的,从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本。所以这一条已经不再适用。
现在修改为:发行前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防止变相公开发行,也就是禁止你没经过证监会同意,自己擅自发行)。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0%以上。” 注意 4亿元以上的 从15%变为10%。
第二个问题:你理解有一定偏差,pe,vc等把公司推出上市后,ipo后赚一笔前,这个赚钱,应该有2个价格,一个是他们多少钱买的,第二个是ipo发行价格。 而不是你所理解的ipo发行价格与锁定期到期后的股价。
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还未上市的时候,低价购买公司股份,甚至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元一股购买(很少)。因为这时候公司是否能上市,也是未知数,如果不能上市,则风投就是赔了,所以,他们购买的价格都很低,在ipo成功后,价格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所以说他们大赚一笔。
专业搞上市的,为了你这个问题,还专门找到了94版的第一次公司法。
只为解疑答惑而已。
C. 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人数在上千人,如果改制农商行按照公司法规定发起人2-200人该如何规范
现行条件下,一般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通过职工持股会等方式联合持股;回
2、进行股份回购;
3、股份转让。答
不过,现在好像只规定拟上市的公司(包括农商行)股东人事不得超200。但当年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上市的时候,证监会都进行了放宽处理。
D. 想上市的公司股东不超200人,其中这个200人是怎么定义的
上市主体的股东,均追述至最终自然人,国有股份追述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专论股东是多么的属少,只要是法人就要再拆开,看股东的股东有多少人,如果还有法人,再将法人拆开,看股东的股东的股东有多少人!
全部拆开后,看上述股东的人数总和是否超过200,如果超过,即属于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一类
E. 如何成立一个超 200 人以上股东的企业
可以,一种方法是上市,另一种是新三板挂牌,两种办法都需要证监会审批。
1、一般公司成立的时候股东不能超过20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成立后增发股票可以超过200人,但需要证监会审批
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
而公开发行(IPO)必须经过证监会审批。
3、公司成立后还可以转让股权超过200人,也需要证监会审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管理办法还规定,该转让需要证监会核准。这就是俗称的新三板挂牌。
实务中有些公司既没上市、又没有在新三板挂牌,股东也累计超过200人了。这种情况可能没人查,但有法律风险。
F.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00人以下,那么公司设立之后可以增加股东超过200人吗
‘发起人’并不是公司成立时对股东人数的规定,而是对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所有人即为‘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当然证券化后实际股东会很多,但在册股东也不能超过200人。望采纳——谢谢!!!
G. 企业挂牌新三板股东能否超过200人
三板企业挂牌股东人数是否能超过200人?这个问题可能困扰了一部分的企业。自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3)49号文《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第三条明确规定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股转系统挂牌,需要由证监会核准(200人以下则证监会豁免核准),这给企业的挂牌进程和流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第一路演为新三板企业服务的经验得知,在实践中,券商和律师基本建议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尽可能将股东控制在200人以内。
H.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怎么理解不会吧,中国的股民有辣么多。。。
仔细看看新的《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个是发起人,并非是对股东数量的限制。
I.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不得超过200人的文件原文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专份有限公司,应当属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200人的限制,是针对公司的发起人,也就是在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低于2人。等公司成立后,新加入的股东不设上限。比如,普通投资者在购买某公司的股票后,也可以视为该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股东,显然会超过200人。
与之相对,《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和下限都有相应规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人数受限制,也就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