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而持有的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股权是集财产性权利和人身性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因此只有其中涉及财产的部分(即出资额)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额也并非任何时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并且用于投资的出资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时,该股权中的财产权益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非股东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股权?
既然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非股东一方当然无权要求分割股权,但可以要求分割其中的财产利益。如何分割财产利益呢?有三种方式:
第一,持股一方将相应股权份额折价补偿给非持股一方;
第二,持股一方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取得的转让价款双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此时股权转让程序只需要满足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要求即可,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第三,非股东一方受让部分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非股东一方成为公司股东应满足什么条件?
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新股东的加入除了应履行出资义务还必须获得其他股东的认可,方能成为公司股东。
离婚时非股东一方分割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转让股权;
(2)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以股东会决议或者其他表示认可的书面形式);
(3)其它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总之,离婚涉及股权分割时,应当充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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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实困惑
刘某与白某在经历了6年的婚姻生活后,最终决定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刘某与朋友合作,投资创办了盛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自创办以来,效益良好。刘某与妻子白某离婚后,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白某。白某接受这笔出资后,是否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了呢?
律师答疑
白某是否可以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要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公司股权的转让可以随意进行,但股东身份不是随便就可以取得的。由于涉及公司的利益,因此,股东的变化通常要经过原有股东们的同意。
本案中,刘某与白某解除了婚姻关系,刘某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白某,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白某成为股东,白某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大部分的公司股东都不同意,则白某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可以将这部分股份出卖给不支持自己入股的股东。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法理荟萃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财产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对于该公司股份的分配要结合我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
3. 离婚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可以这样分割公司股权:
1、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或者作价补偿;
2、一方不愿意持股,将股权作价补偿给不愿持股方;
3、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权的,均分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 离婚时公司的股份怎样分配
1、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2、夫妻在工商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3、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处理原则;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5. 离婚后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公司股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股权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割,谁的股权就归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6. 离婚时,公司股权可以分割吗
离婚时公司的股权是可以分割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7. 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割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则可按以下方式分割: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如果是一方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则可按以下方式分割:
1)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2)作价补偿,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
3)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