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减持股都是限售股 怎么减持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⑵ 重整重组前大股东减持正常吗
正常
股东减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运营现状,当他认为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公司的实际价值的时候就会选择减持套现。
股东减持原因众多,比如发现更好的投资对象、套现还债、对公司的成长能力没有信心等。因为地位特殊,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尤其引人注意。大股东一般都是公司的控制股东,主营业务也与其丝丝相关,大股东持续不断的减持,一般是看淡公司前景的表现,这也是大小非减持让市场恐慌的原因。但是逆向分析,大股东减持可能引起实际控制人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转换从此脱胎换骨
拓展资料
重整和重组的区别在于定义,自主性,司法保护程度,成本,对企业经营现状的影响,计划方案的通过条件,以及时间效率上的不同。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重整是指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
外部重组是以资产买卖(收购、合并)、掉期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并在企业或企业之间分配优秀资产,以便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好处,从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中,企业买卖部分资产,或者企业失去独立主体的资格。事实上,资产的所有权仅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转移。因此,这种形式的资产转让的法律本质是出售资产。
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根据优化组合的原则调整和分配其内部资产,以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利益,从而为运营商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在这个重组过程中,只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资产配置发生了变化,资产所有权没有转让,这属于企业的内部运营和管理行为。因此,不会产生与他人的法律关系。
⑶ 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收益的20%缴纳所得税;
2、不用自己操作,转让之后自有开户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3、所谓收益即转让价格减去取得成本;
4、取得成本按上市时向交易所备案的取得成本计算,如不备案,税务局将按收益的15%计算;
5、目前国内部分省和地区给当地证券公司一部分退税优惠,即20%中地方留存部分的95%左右可以退回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能会退给股东个人。当然,该项政策随时可能取消。
(3)股东减持方案扩展阅读: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中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
征税问题
征税原因
[1]一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通。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成本较低,数量较大,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获益很高,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会反应比较强烈。
二是解决政策不平衡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都征收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问题。
征税范围
此次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
(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三)其他限售股,即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关于限售股的范围,在具体实施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结算系统给予锁定。
⑷ 股东减持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稀释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由于大股东减持1%,往往会给证券市场带来数千万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特别是那些从金融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股东持股的大幅减少表明,公司领导层发现,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大幅下降,股价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达到不可逾越的高点,这将明显抑制股价。
如果降息出现在熊市,那将是更糟糕的消息。在熊市中,投资者一直处于恐慌状态。一旦出现坏消息,就会加剧其对股票的抛售,导致股票单边下跌,甚至可能出现跌停现象。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股东持股减少都可能影响股价下跌。作为散户投资者,他应该远离股东减持的股票。上市公司公布减持方案后,可能已经减持时间过半,但仍无股东减持。在这种情况下,股票价格可能上涨而不是下跌。投资者可以继续关注公司的公告。这一减少可能与主要的筹资活动相配合。
⑸ 大股东减持如何收税
大小非减持优惠方案(按地税%奖励计算)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个人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小非减持、原始股减持、抛售员工股、高管离职卖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减税方案:
一. 按限售股减持征收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6%(地方税收留存的90%)支付奖励费用。目前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操作:
1)减持成交金额不到一亿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90%给予优惠返还。二次征税不要求强制执行。
2)减持成交金额超过1亿以上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100%返还,二次征收要求执行(有纳税凭证)。
二. 该奖励政策从2012年3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奖励于缴纳税收全部入库(一般为交易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及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
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
对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给客户。高额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客户的限售股减持成本。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案例:若个人应缴税款为100万,则其中60万上缴中央,40万归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为计提总额奖励90%,纳税人可获政府财政奖励36万。
⑹ 大股东减持如何收税
由卖出的证券营业部代扣。.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奖励于缴纳税收全部入库(一般为交易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及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
拓展资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大股东经常会减持手中股份,这样就从资本市场套现。股东减持所得的收入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目前实行的税收优惠措施,股东减持还可以拿到奖励,抵扣个税应纳税额。这里要注意,股东减持的比例不得超过持股的10%。
⑺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来所持限售自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 (3)此外,还应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
⑻ 大股东减持目的是什么后期股价会涨或者下跌
大股东减持有目的有以下两种说法:
一、避税说:“少股东”半价接棒
海特高新今日公告称,9 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再春通知,其与子李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55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16%)转让给李飚,每股转让价格为10.05 元,为公司最新股价的49%。
股权转让完成后,李飚将持有公司18.99%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再春为第二大股东。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确立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稳定公司股权结构。
就在前一日,仁和药业公告,其控股股东仁和集团于9月9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杨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1.5亿股公司股票。转让价款为每股2.86元,为公司最新收盘价的50%。
杨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文龙之子。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文龙持有仁和集团73.11%股权,仁和集团持有公司44.54%股权,杨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仁和药业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仁和集团持有公司29.40%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潇持有公司15.14%股权。就此次转让原因,公司同样简单表示,系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几乎如出一辙的是,之前潜能恒信“少东家”亦是半价受让股权成为公司二股东。潜能恒信控股股东周锦明将其所持的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转让给其子周子龙,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仅为11.93元,为最新收盘价的49%。
集中在9月份,多家民企的“少东家”纷纷出场,子承父业,均是半价受让,且口径又是惊人的一致,其背后出于什么目的?
有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半价”转让股权或存在为避税考虑的因素。而为了堵上这种避税的漏洞,国税总局不久前颁布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构建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长效机制。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份文件如落到实处,将增大股权转让避税的难度。”
二、套现说:利好之前蹊跷转让
与上述较“单一”的转股动机相比,万昌科技家族内部的股权转让或能看清另一番端倪。
8月21日,万昌科技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以29亿元的交易总价买入北大之路100%股份。本次交易后,万昌科技将转型生物医药,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未名集团,实际控制人也易主他人。方案一出,公司股价连续8个涨停,最新收盘价达到40.92元。
然而,就在预案公布前一天,万昌科技控股股东高宝林与其母亲王素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素英将其持有的公司2142.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22%)全部转让给高宝林,价格为每股8.33元,理由是家族内部持股调整。
复牌前蹊跷的股权交易不得不令人生疑。据悉,股权转让前第一大股东高宝林可流通股825.94万股,限售股2477.82万股;第二大股东王素英所持2142.60万股为流通股。转让后,高宝林所持流通股为2968.5万股。
“今年万昌科技业绩递增背后是,公司大股东解禁即将期满,控股股东‘易主’更方便套现,又可以享受股价上涨机会。”某投资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除万昌科技外,报喜鸟的股权转让则颇显几分资本运作的味道。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7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价为4.48元每股。受让方吴婷婷、吴真生、陈一帆均为报喜鸟集团的关联人,其中吴婷婷系公司董事长、报喜鸟集团董事长吴志泽之女,吴真生系报喜鸟集团监事、上市公司原董事,陈一帆系报喜鸟集团总经理、上市公司原董事陈章银之子。
有投行人士认为,就此次协议转让,从报喜鸟集团的股东层面来说,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需要后续用其他的交易来对部分股东进行补偿;另外,目前整个服装行业普遍不景气,在转型的同时完成交班也是惯常操作。原标题:民企家族内部低价转股 或为避税或为套现。
⑼ 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需要停牌吗这种情况股票会大跌吧
好像是持股超过5%的股东是需要在证监会备案的,他们减持是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操作的,只能在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一定要有公告,不需要停牌。
股东减持不一定就导致股价下跌,如果注意看公告,减持现象很正常。
无论是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或者在二级市场减持,肯定都是有买家的,没有买家,他又把股票卖给谁了呢。
大股东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个人,都可能出于自身的问题而卖出持股,不一定是不看好这个公司,如果这个大股东是企业,这个企业自身有战略变动,需要投资其它方向,可能减持。或者公司需要流动资金,也可能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