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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娃娃股东网易

发布时间:2022-03-09 19:14:05

⑴ 未成年可以做公司股东吗

可以。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另外,实践中已有众多的未成年人股东存在并获得了认可,像沸沸扬扬的北京银行“娃娃股东”事件,上海法院首次判决娃娃股东持股合法,重庆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明确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看来,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
另外,未成年人能否当股东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是可以的。参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因此,该文件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⑵ 小非解禁上市以后会减少股份

一听人说起解禁这个词,市场利空,股价利空成为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能够逃跑的就尽快吧,但是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真的像刚刚我们讨论的那样吗?接着我给各位说清楚~
在开始细致讲解股票解禁之前,先让大家伙了解一下今日机构更新的牛股名单吧,随时都会被删,及时去领:【绝密】今日3只牛股名单泄露,速领!!!
一、什么叫解禁股?
开始前,我们先掌握下解禁是什么?这很好理解的,就是破除股票流通禁止,相当于说之前不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限售股,等出了限售期再交易就行了。
出现限售股究竟是何故?简洁的说,就是公司上市前或者上市后为快速融得资金而低价发行的股票,由于这类股票获取成本较低,基本转个手就能获利,凡是持有这种股票的人绝大多数都把手中的产品抛出转现,就大有可能引起股价下跌,好多的股民可能就是这些的吸收者了。这样的原因是,证监会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才对此类股票的售出时间加以限定。
限售股按照持股比重一般会分成大小非股,小非是指占总股本比例<5%的限售流通股,大非指的是占总股本比例>5%的限售流通股。在这1年期间,大小非股票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小非股隔年就能上市买卖,可是大非股需要三年时间才有办法完全解禁。

我刚刚瞧了一眼,今年要解禁的股票远远不止2000只股票,差不多解禁2800亿股,这也就代表着会有非常多的股票流往市场,进而有可能会波动到股价。
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在第一时间得知哪些股票解禁、什么时候解禁是必要的,免得我们成为了接盘侠。在这里给大家推荐一个股票神器,这个投资的日历还是挺不错的,会随时提醒你有哪些股票解禁、上市、分红等等,绝对是每个股民炒股必备神器,点击即可领取: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把握最新的第一手资讯
二、股票解禁后真的会让股价下跌吗?
不能确却的这么说!这个结论误导了很多的股民。
总之而言,解禁以后的股票一般是下跌的,由于会增添卖盘来打压股价,可是有的时候大小非解禁之后,股价反而成为了上涨形式。比方有一年,氯碱化工股票的解禁股上市那天,股价就一直不断的放量上涨。
所以解禁会不会造成影响,其实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你持有的股票公司到底如何,优质的公司如果解禁,股东是不会愿意卖的。
可以说有很大部分人都不会认真的去观察一个公司是否为好的公司,又或是分析不够全面,从而导致不能准确判断造成亏损,这里有个免费诊股的平台,只需要输入股票代码,就可以直接看到你买的股票好不好了:【免费】测一测你买的股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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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求助,《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

在“冰冻”3年之后,城商行上市有望重启,并在明年上半年掀起上市潮。 9月10日,多位接近监管层的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财政部联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近日正式出台《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下称97号文),厘清了城商行上市前内部职工持股的清理规范标准。 “我们日日夜夜盼望的文件终于出来了!”9月10日,一家拟上市城商行高管表示,“这意味着城商行上市正式重启。”2007年9月后,监管部门因等待该文件出台而暂停了城商行上市审批。 但城商行上市的“造富效应”将明显减弱,按照97号文,“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这意味着,“上市后城商行高管的身家至多达到几百万元级,而不太可能超过千万。”一位券商分析师称。 同时,市场之前盛传的“股东人数200人红线突破”的消息并未得到97号文确认。前述拟上市城商行高管称,这也就意味着,上市前城商行的股东人数仍然不能超过200人,“除非得到国务院特批”。 目前排队上市的城商行包括杭州银行、盛京银行、上海银行、大连银行、重庆银行、吉林银行等,一位券商分析师预计,今年上市成功一家的可能性较大,更大规模的上市潮可能在明年上半年。 挤压造富效应 2007年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三家城商行上市后,宁波银行高管持股巨大财富效应,以及北京银行出现大量“娃娃股东”,引发社会热议,后续城商行上市计划遂全部搁浅。在城商行上市的3年“冰冻”期,监管部门启动了内部职工持股规范的制定,并于近日正式出台。 97号文专门就“内部职工持股在资本市场的上市和流通”进行了规范。 其一,“加强公开发行新股的审查”。97号文规定,由原合作制金融组织改制形成的存在内部职工持股的金融企业,如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申请,应采取回购内部职工持股、向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转让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内部职工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或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城商行多为原城市信用社重组而来,分析师称,属于“由原合作制金融组织改制形成的存在内部职工持股的金融企业”。 内部职工持股的具体标准为,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 这意味着,城商行高管持股最多不过50万股。类似宁波银行上市后,众多高管身家千万以上的“造富神话”将难重演。按9月10日收盘价,三家上市城商行中股价最高的为宁波银行,每股12.89元。“假定一家城商行上市后,股价达到宁波银行的水平,50万股也不过才600多万元。”这位分析师称。 同时,97号文还规定“加强二级市场的流通管理”,城商行上市后,高管“套现”受到重重限制,要完全“套现”至少需要5年以上。 97号文规定,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融企业高管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应采取措施规范其持有内部职工股的二级市场转让。 具体限售规定为,金融企业高管和个人要在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200人股东红线未破 城商行由重组城市信用社而来,普遍存在股权结构分散、自然人持股、员工持股过多的问题。之前市场传言,以2006年新《公司法》施行为界,施行新老划断,即2006年前成立的城商行若申请上市,股东数可以超过200人。 但97号文显示,红线并未突破。97号文全文未就股东人数问题进行明确表述,但是开宗明义指出,“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而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同期颁布的《证券法》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并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 前述拟上市城商行高管称:“97号文层级较低,肯定不能和《公司法》《证券法》冲突,而又没有明确表述,应视为200人红线没有突破。” 但从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上市的案例来看,获得国务院特批也并非全无可能。2007年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上市,股东都超过200人。 “但如果在2006年后继续增资扩股而形成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获得特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位券商分析师称,新《公司法》从2006年开始施行,“就算是特批,也可能只针对2006年前的情况”。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正在排队上市的城商行包括杭州银行、盛京银行、上海银行、大连银行、重庆银行、吉林银行等。盛京银行和杭州银行较早递交上市申请,排位靠前,有望先上,但上海银行也可能拔得头筹。 之前有观点认为,鉴于银行股市值过大,监管部门可能会暂缓银行上市。“但是城商行市值较小,对总市值影响并不大,”前述分析师预计,今年先有一家城商行上市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而像2007年一样的上市潮,可能出现在明年上半年”。

⑷ 股东最小年龄是16岁还是18岁

从法律条文上来说,我国法律对于股东的年龄并没有明确限制。从实际情况上来看,现在娃娃股东的出现已经是很普通的现象。
但是,股东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进行管理选择,这些都要求有民事行为能力。
所以,未成年人可以做股东,但行使股东权力时需要有代理人。

《公司法》的以下条款,可以作为依据: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是未成年人,成为股东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你是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股东权利只能由你的法定代理人——你的父母来代你行使,只到你长到18周岁;如果你是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你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者与你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作为股东的投资行为并非单纯获取利益的行为,存在经营风险损失的可能性,股东权利需要由你的法定代理人即父母代理行使。但如果你是16周岁以上还未到18周岁,但你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话,也就是你已经经济独立,不再依靠父母的资助生活,那么就可以被视同正常的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己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不过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员也是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的。
所以16周岁就可以了。

⑸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股东或持有股

可以的!
根据《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另外,实践中已有众多的未成年人股东存在并获得了认可,像沸沸扬扬的北京银行“娃娃股东”事件,上海法院首次判决娃娃股东持股合法,重庆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明确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看来,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
另外,未成年人能否当股东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是可以的。参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因此,该文件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⑹ 公司婚后我老婆和她妹妹合开的。我在公司当经理,离婚公司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不仅要考虑房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老人赡养问题,如果夫妻有共同股权的,还要对股权进行合理划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例如,甲男与乙女2006年办理婚姻登记,甲男2004年出资30万入股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为50%。这50%的股权便是甲男的个人财产,但最近二年以来,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2007年)、40万(2008年),那么甲男由此获得的股权收益15万、20万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比如,上市公司精伦电子2006年2月10日发出公告称,由于第五大股东刘起滔与妻子习梅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刘起滔将其持有的精伦电子2300.58万股中的一半,即1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无偿转让给习梅。经过这样的分割之后,刘起滔与习梅并列精伦电子第五大股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时同样不能违反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受到限制转让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夫妻共同股权既要尊重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判决让不懂经营的夫或妻股东另一方直接获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的共同财产处理办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表现为有限公司股权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投资,双方各占一定的出资比例,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夫妻公司。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合股投资。
3、夫妻双方与他人合股投资。
下面对这三种情况分别作出分析。
1、对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
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可能不一定是各50%,但经过离婚分割往往会使双方的持股比例相同。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举一例来说明:甲男与乙女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甲男占80%,乙女占20%,无论甲男的80%还是乙女的20%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离婚时甲男得80%的一半以及20%的一半,即50%,乙女也是如此。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像中复电讯的创始人邰武淳和前妻芦女士离婚之后对中复电讯的处理便是如此。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反目为仇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这种形式的有限公司,由于涉及第三人,关系较为复杂,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处理时可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依据上述规定,在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股权购买顺序上,其他股东优先于该股东的配偶,这是毫无疑问的。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中股东一方也应当优先于其他股东。比如甲男与丙、丁三人投资成立的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分别是甲40%、乙30%、丙30%,现甲男与乙女决定离婚,对这40%的夫妻共同股权双方决定各分一半,因为乙女过去不是股东,对这20%股权不能直接分配给乙女,经评估和协商一致这20%的股权价值为 40万,如果甲男愿意购买,则甲男给乙女40万补偿。如果甲男无购买意向但丙或丁愿意,则由丙或丁购买并支付乙女40万。如果甲男及丙、丁都不愿购买,则乙女取得该公司股东身份,占股20%。
3、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形成的股权分割 这种情况下由于夫妻本来都是股东,既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问题,也不存在一方退出而变更公司问题,分割时只需按照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有股权在二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一方如果不愿意继续经营主张退出公司的,另一方或者其他股东均可购买并予以折价补偿。
三、夫妻协商一致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夫妻共同股权处理办法:夫妻离婚时把股权当作房产或存款来处理,双方决定将这部分财产划转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其子女成年以前,该股权交给夫妻一方托管,由其父或母代行股东权利。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对该股权的划转,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应当征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注:如果持有的是股份公司股票,无需考虑此问题。)
其次,未成年人当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作明确要求,不过笔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当股东并不违法。《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
另外,实践中已有众多的未成年人股东存在并获得了认可,像沸沸扬扬的北京银行“娃娃股东”事件,上海法院首次判决娃娃股东持股合法,重庆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明确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看来,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因此,夫妻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至未成年人名下只要尊重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应该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⑺ 为什么价值投资者要抛弃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上市发行时,里面有100多个娃娃股东。
由此可见,里面水很深。
价值投资者期望的是与企业共同成长,当然企业透明性、公正性要好。
显然,北京银行不符合。

⑻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原文

只能有这么多了。
部分内容: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
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财金[2010]97号

……
二、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内部职工持股的比例规定
1、按现行规定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比例。……二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工持股,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8]815号)有关规定,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
2、对违规擅自持有和超比例持有的内部职工股由金融企业回购或依法转让。对违规擅自持有和超比例持有的内部职工股,金融企业可予以回购并按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向其他法人股东、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转让。实施回购的,回购价格按实际出资额加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利息以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为准)。
(二)妥善解决内部职工持股的历史遗留问题
1、规范内部职工以各种方式实施的间接入股。 内部职工通过信托计划或其他信托方式、控股企业法人等方式间接入股的应更正为职工本人,其他按照内部职工身份入股的自然人,如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存在代持股权情形的,可不更正为职工本人。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人不能成为相关金融企业股东的,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允许内部职工间接持股,但不能采取控股企业法人的方式。本通知引发之前经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实施内部职工持股的金融企业,已经上市的,内部职工应按原批准方案继续持股;还未上市的,内部职工可按原批准方案继续持股。
2、规范内部职工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内部职工持股的认购资金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由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收回本金,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由金融企业提供补贴的部分应确认为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补缴个人所得税。对购股价格低于当时净资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计入资本公积。
(三)规范内部职工持股在资本市场的上市和流通
1、加强公开发行新股的审查。由原合作制金融组织改制形成的存在内部职工持股的金融企业,如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的申请,应采取回购内部职工持股、向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转让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内部职工持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或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否则不予核准公开发行新股。……

⑼ 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

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下发了文为《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的答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股东的,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二、实物中具体操作如下:

(一)未成年人成为公司的股东,企业登记中应提交行使股东权利的法定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定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证明其作为法定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三、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9)北京银行娃娃股东网易扩展阅读

股东是未成年人时,其表决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须向股东会(会议秘书、主持人)提交能够证明其法定代理权的资料(例如股东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参考资料来源: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⑽ 公司股东2岁可以吗

一人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即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在法律层面讲股东即为出资人,至于其是否实际出资,资金是否由他人代缴,就是企业内部问题了。
北京市专业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提供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工商注册、变更、验资、代理记账、报税。银行开户等服务。车先生,150/1140/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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