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会怎样,还可以继续购买么一直买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东了能参加股东大会么
1、散户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会怎样:当任何一个投资者买进某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后,就必须向上市公司通报这件事情,然后上市公司会向社会公告这一事实。
2、可以继续购买。
3、一直买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东了:即使持有1股股票,也是公司的股东。凡持有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者都是公司股东。
4、同股同权,任何一名股东都有权参加公司举行的股东大会,并具有投票权。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简式权益变动公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凡是增加到5%的倍数,
例如10%,15%,20%等都要再签一次报告,否则就算违规,要处罚的。这行为称作举牌,举牌后六个月内不能反向操作,也就是不能卖股票,否则也算违规。这些条例都是防止操纵股价而设的。只要你有1股的股票都是合法的股东,都可以报名参加股东大会。
举牌后可以买,或者不买。只是不能卖。举牌后的账户,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机构的账户,证监会会监管的比较严,户主的直系亲属或机构法人的相关账户都受监控的。
(1)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扩展阅读
依据《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年度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反对、弃权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⑵ 如果个人想买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的股票怎么做才不犯法
通过合法渠道购买都不会违法的,
你可以通过股市也就是二级市场去收购,也可以去和公司的持股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去联络购买
⑶ 持有公司股份5%是什么概念
具体要看公司的类型,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算是大股东了,如果进行股份转让的要履行相关股权转让的手续。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东。
(3)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14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每减持达到5%时须在3日内披露,在披露前及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份。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东。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⑷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解禁股的创业板股东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是否可以减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控版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权在敏感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持有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如果不是上述人员,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减持,但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⑸ 个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否有限制
你所述的问题基本上在证券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起来看一下《证券法》第86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且,当你持股比例达到30%时,还要触发要约收购。看一下证券法第88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此外,如果持股比例高达一定程度将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失去上市资格而退市,这种情况罕见,就不说了。 这种规模投资已经触及上市控制权问题,如果没有方案不建议贸然实施。
⑹ 值得持有5年以上的股票(高分悬赏)
中国远洋:601919。中国最大,世界第二的海洋干散货运输公司,业绩优良,尚有油轮和造船业资产没有注入。
工商银行:601398。世界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银行龙头,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小
中国石化:600028。完整的产油炼油结构链条,大盘蓝筹,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中国铝业:601600。中国有色行业龙头,在如今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该公司已经在世界各地购买储存了大批的有色资源,为其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保险业龙头,业绩优良,成长性优秀。并且正在逐步向海外市场扩张
万科A:000002.地产龙头,业绩优良,超跌严重。
中国船舶:600150.造船行业巨无霸,业绩优良,基本面良好,具有极好的成长性,业务订单已经到了2011年,预计未来3-5年业绩依旧保持高速增长。
招商银行:600036.商业银行龙头,行业扩张迅速,业绩连续增幅。
中国联通:600050.资产重组,长期发展向好。
宝钢股份:600019.钢铁龙头,竞争优势明显。
武钢股份:600005.扩张重组,高端产品优势明显
⑺ 国内的个人投资者持有某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有规定吗例如百分之五或10%的
你所述的问题基本上在证券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起来看一下《证券法》第86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且,当你持股比例达到30%时,还要触发要约收购。看一下证券法第88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此外,如果持股比例高达一定程度将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失去上市资格而退市,这种情况罕见,就不说了。
这种规模投资已经触及上市控制权问题,如果没有方案不建议贸然实施。
⑻ 为什么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你哪看到的?除了董监高有限制(而且不是你说的这种限制) 其他个人或机构投资者都可在有效交易环境下自由买卖持有的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只不过持股比例大于5%的或交易金额、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而已,有异议的还需要监管部门审查、审计。
⑼ 占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可以参与股东大会,你可以提出议案,说白了你有话语权。至于义务,和你开个小店一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