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谁来召集和主持
法律分析:(1)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主持;(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❷ 股东有权随时召集股东会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由此可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利提议召开股东会。
❸ 股东会召集程序
股东会召集程序为在设立公司前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依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视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如下: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2、定期股东会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3、临时股东会会议: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股东的会议召集权,是指股东认为有召开股东会的必要时,按照法律规定提请董事会召集会议,以及在董事会不同意该提议时,依法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因此,股东的会议召集权包括召集会议提议权和直接召集权包括经或不经向董事会提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❹ 公司股东性质是公司的,怎样召集股东会求答案
1、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可由章程规定,如未规定应按公司法的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双方均应参加,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时,把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为代理人授权范围后,直接参加会议的代理人签名即视为公司行为;如有必要,可单独签章。
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怎样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❻ 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的资格要求,只有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
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需满足前置程序要求。即,召集股东大会必须依据法定顺序,顺序为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只有当董事会、监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才能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❼ 怎样召开股东大会
你好,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特殊情况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巨大;合计持有份额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其中,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如果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但前提是股东必须持股连续90日以上。
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应当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各股东。投资者若为挂牌公司股东,如想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可以重点关注我司官方网站挂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按时参会,行使自己的相关权利。
❽ 股东会召集不合法 股东会的决议有效吗
您好!
根据《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