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有效实现公司控制权市场交易完成后的产权融合
现代股份制企业中,特定控制权一般是通过契约授权给职业经理人,这种特定控制权就是高层经理人员的经营控制权。包括日常的生产、销售、人事等权力。而剩余控制权则由所有者的代表董事会拥有,如任命和解雇总经理、重大投资、合并和拍卖等战略性的决策权。
Ⅱ 关于股改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肯定B控制上市公司,谁的股份大谁就是大股东,有发言权,如果控股比例超过51%,那就是绝对的大股东,绝对的发言权,其他小股东靠边站
A才20%,怎么可能继续做老大呢,B申请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然后改选董事长,重新任命新的经营班子
不管股改与否,股份公司一样是按照股份比例来确定所占有的权益的
补充:
绝对不是什么国有股只要存在就一定是大股东,有控制权
虽然,有国有股的概念,但是只要是股份公司一样是按照股份数量说话,管你什么性质的股份
你可以参考公司法,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的,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只是你被其他回答模糊了你的概念
Ⅲ 什么叫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求大神帮助
为了防止大股东随意减持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不良影响,股改初期管理层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对非流通股减持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所持股份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配售的方式。 当时的规定主要着眼于非流通股分批上市,对诸如国有股减持等具体细节问题,并没有相关的规定。 2007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公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转让和受让上市公司的方式、定价原则、审核程序、转让或受让方资格、协议签订、价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其中与二级市场减持相关的主要有: 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2、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3、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4、国有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上述文件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行为准则,实施后国有企业在交易所转让原非流通股将存在以上限制,从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更加规范。由于2008年后,小非减持基本完成,而大非控制方主要是国有企业性质,因此,该文件实质性是针对大于5%持股比例的国有限售股的纲领性文件。《转让办法》和《受让办法》,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与增持实施有效监管;《标识管理办法》则是通过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以对其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三个文件形成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动态管理的制度体系,未来非流通股减持将更加有法可依、有律可行。
Ⅳ 分析中国公司控制权市场交易的制度环境约束及其改善对策
摘要 们应从市场功能角度认识控制权市场的价值和作用,充分认识到控制权市场是定价效率和配置效率的通道,以此为认识基础,分析了中国控制权市场的现状,并提出了完善中国控制权市场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Ⅳ 如何有效实现公司控制权市场交易完成后的产权融合
摘要 一
Ⅵ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机制
一般来说.公司控制机制可以分为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控制机制两大类。其中,内部控制机制指公司管理者内部竞争、董事会的构成以及大股东的监督等,外部控制机制则主要包括代理投票权竞争、要约收购、兼并以及直接购入股票等。由于无论是以董事会构成为代表的内部控制机制还是以收购或兼并的外部控制机制.都会造成管理者之间争夺对公司资源的管理权.由此才形成了Jensen& Ruback所称的公司控制权市场
因此.根据公司资源管理权的争夺方式.可以进一步地把公司控制权市场分为公司外部控制权市场和公司内部控制权市场两种。其中,公司外部控制权市场指依托证券市场的控制权争夺.即股权收购的方式.公司内部控制权市场则主要指管理者内部的竞争和激励从作用机制来看.公司控制权市场主要通过兼并收购机制来实现对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降低代理成本的功能的 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如果企业由于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低下导致业绩不佳.股价下跌.会给外部的竞争者带来有利的接管机会 一旦接管成功.现有的管理者就会面临失业的风险和声誉的损失。
因此,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使现有的管理者始终存在面临接管的威胁激励.迫使其改善公司经营.致力于提高公司绩效.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代理成本 如果管理者对这种接管威胁无动于衷,必然会导致接管成功.在新的管理者的管理下.目标公司的效益有所上升.对收购方来说.获得了收益差价.无能力或者违反忠实及谨慎义务的管理层受到替换和惩戒.整个社会的效益由此提升。但是,公司控制权市场能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股票价格完全反映了公司的基本价值,实现股票价格最大化就是实现了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2)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反映论经理阶层的行为和工作效率.股票价格越高.说明经理的工作效率越高.即股价与经理的行为与工作效率之间存在正相关性:(3)接管的发生是因为经理的能力较差或者其背离了股东利益.即接管与经理的能力与行为有相关性。总之.要求资本市场是有效率的。 一是避险功能;二是兼并功能;三是约束功能。 所谓避险功能,是指保护投资者或股东权益免受损失的功能。现代股份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股权具有流动性,该特征使持股人得以通过股权的转让而规避股市波动带来的风险。一般情况下,一家大公司的股东一旦发现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股票收益下降,为避免损失,股东往往会竞相在股市上抛售股票,显然,没有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存在,就无法保护股东的权益,就无法防范投资风险。
所谓兼并功能,是指公司控制权市场实现企业之间吸收合并的功能。在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规模,或是为了进入新的生产领域,往往会在公司控制权市场上进行产权以及控制权交易。当着企业间要么一方吸收另一方,要么双方平等协商组成新的企业组织时,企业的规模均会迅速扩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不断发展和壮大才能保持和增强自己在市场由的相对地伦.才能够生友下夹。
所谓约束功能,是指企业接管者并购企业并对在任经理实行可能的改组而迫使企业经理只是关注短期投资水平和收益水平的功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约束功能是通过企业兼并实现的,这一功能对经理阶层的影响具有间接性,因而属于间接控制范畴。
从上述的三项功能可以看出,公司控制权市场对于股东权益具有防御性,对于经理行为则具有约束性,或控.制性,因而可以说是一种公司治理方式。如果董事会治理机制可以视作经理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内部治理机制,那么公司控制权市场治理机制就可视力经理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外部治理机制。在经理主导型治理模式中董事会功能失灵的情况下,公司控制权市场无疑是一种补充性控制机制。
Ⅶ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运作条件
公司控制权市场,作为一种治理机制,有其特定的存在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公司控制权市场就无法运转。具体来讲,其条件主要有: 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基础性条件。股票的流动性指股票在股票市场上不断的买进与卖出。股票的流动性具有一项基本功能,即避险保值功能,这是股票高度分散化到个人手中,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情况下,私人股东维护自身所有者利益的基本方式。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意味着股东可以随意进出股市,及时买进、卖出股票,由于股票容易换手,就可把股票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散给更多个人,每个人的风险、损失也就变小了。在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控制权市场运作通常很活跃,因为当公司经营绩效不佳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大量私人股东为避风险而采取的首要措施是卖出股票,随着股票大量被抛售,公司股价亦相应下降,而股价下跌必然将该公司置于可能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位置。在这里,个人股东的风险分散了,个人产权得到了保护,而公司经理阶层的职业风险却加大了,一旦公司被别的公司接管,现任经理的职务就可能被解除,接管后的公司将会在新的经理管理下运作。如果绝大多数股东都以长期投资和获取稳定收益为目的,而不是遇股价变动就抛售,那么股票的流动性就会大大减弱,资本控制权市场也就无从谈起。
上述三个要素条件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前提,缺一不可。这些条件的存在使公司控制权市场得以发挥作用并成为除董事会治理机制外的又一个治理机制。美国大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是—‘个经理主导型的体制,股东己难以通过董事会直接影响经理的决策活动。同时,美国大公司的股权结构长期以来(80年代初以前)基本上是以私人股东分散持股为特征的,股票筹资是大公司主要的筹资方式,股票市场上股票周转车很高,股票的流动性极强,这些因素为资本控制权市场的存在提供了条件。事实上,在美国大公司的外部,存在着——个强有力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它与美国大公司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就像日本的主银行与大公司构成一个完整系统一样。公司控制权市场在本质上是一种治理机制,但其运行方式与日本主银行制完全不同,相应地其运作效果亦完全不同,若作出一个基本判断的话,那可以说,美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一个短视的治理机制。
Ⅷ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定义
所谓公司控制权市场(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又称接管市场(Takeover Market).它是指通过收集股权或投票代理权取得对企业的控制,达到接管和更换不良管理层的目的。这种收集可以是从市场上逐步买入小股东的股票.也可以是从大股东手中批量购入。
目前被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定义是:公司控制权市场是一个由各个不同管理团队在其中相互竞争公司资源管理权的市场 由于公司控制权市场常常是一个通过收集具有控制权地位的股权或者投票代理权来获得对公司控制的竞争市场.所以,不少人也将其称接管市场。
Ⅸ 企业上市如何保持控制权
简单讲就是控制股权。
控制权利益与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
江伟1肖珉2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研究与发展中心,厦门 361005) 【摘要】本文基于控制权利益的角度,考察了在大股东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大股东控制权稳固的公司负债比率较低,大股东控制权不太稳固的公司负债比率较高,总体上,公司的负债比率与大股东控制权的稳固程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2)当公司需要从外部筹集资金时,大股东控制权稳固的公司偏好权益融资,大股东控制权不太稳固的公司偏好债务融资。这些结果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并非单一地偏好外部权益融资,上市公司对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的选择,是大股东出于控制权利益的考虑,在不同融资方式对保持控制权和控制权价值的大小所造成的影响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 【关键词】控制权利益;债务融资;股权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学者们一直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单一地偏好外部股权融资,并认为债务融资必须还本付息的“硬”约束和股权融资可随意发放现金股利的“软”约束所引起的融资成本倒置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袁国良,郑江淮和胡志乾,1999;黄少安和张岗,2001)。但这些学者都忽略了外部股权融资对股权的稀释作用,如袁国良,郑江淮和胡志乾(1999)认为,“企业增发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比重,从而影响股权激励的效应。但这种情况在我国现在基本上不存在”;黄少安和张岗(2001)同样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在现有的股权结构状态下,大多数由国有企业改制的公司国有股权超过 50%,不会构成对控股地位的影响,所以这种情况在我国现在基本上还不存在”。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1的总体持股比例的确非常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随着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逐步形成,控制权转移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群体的重要行为(李善民和曾昭灶,2003)。在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案例中,在大股东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恶意收购和代理表决权之争等控制权竞争事件屡见不鲜,而且都发生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比较低的公司,典型的如早期的“宝延风波”、“君万之争”和近年的方正科技举牌案、胜利股份控制权之争、新疆德隆与北京泰跃对茂化实华的股权争夺以及太太药业与东盛集团对丽珠集团的股权争夺等等。 由于外部股权融资会产生股权稀释的问题2,而债务融资在正常情况下有利于大股东保持控制权,因此,单纯从融资成本的角度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单一地偏好股权融资的做法很可能掩盖了不同股权结构的公司在融资行为上的差异,对公司融资决策动机的解释也因此过于简单化。既然我国上市公司由大股东主导,大股东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获取额外的收益,而融资方式的选择又直接关系到其控制权利益,那么,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很可能是与大股东的控制权利益有关的。曾昭武(2004)就明确指出,大股东对控制权额外利益的攫取,是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再融1本文所称“大股东”即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以下不区分“大股东”和“第一大股东”这两个概念。2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有配股和增发两种方式。配股是向原有股东按比例筹集资金,它原本不影响股权结构,但我国多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放弃配股,自 2001 年我国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之后,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同比例配股的现象更是少见。所以,就我国的特殊情况而言,配股也会稀释大股东的股权,为使样本具有代表性,本文的实证检验部分剔除了 17 家于样本期内完成了配股,而配股后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或有所上升的样本公司。291
--------------------------------------------------------------------------------
Page 2
第四届会计与财务问题国际研讨会——会计教育改革与发展2004 年 10 月 22 日-24 日资的重要动因之一。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基于控制权利益的角度,来考察在大股东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对债务融资或外部股权融资的选择。 本文的后面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为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第四部分为样本选取与变量定义;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及分析;第六部分为结论及建议。 二、文献回顾近来的研究发现,除美国以外的国家,尤其是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国家,大多数公司存在单个的大股东,公司的所有权相对集中(La 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1999;Claessens,Djankov和Lang,2000;等等)。Holderness和Sheehan(1988)发现,甚至在美国,也存在大量的由大股东所控制的公众公司。这些由大股东所控制的公司不再表现为股权分散公司中所谓的“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的状况(马可·J·洛,1999),而是回归到“强所有者—弱管理者”。通过交叉持股、金字塔式的所有权结构以及发行双重股票,大股东对公司掌握了大量的超过现金流权的控制权(La 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1999;Claessens, Djankov和Lang,2000)。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是有价值的1,原因在于大股东能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获取控制权利益。大股东的控制权利益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保持控制权,即保持在公司的主导地位,这是控制权利益存在的前提;二是控制权价值,主要表现为大股东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关联交易等自利性行为谋取的私有利益,它反映了控制权利益的大小。由于不同的融资方式将会影响到控制权利益的这两个方面,因此大股东有动机做出有利于自身控制权利益的融资决策。一方面,外部权益融资会产生股权稀释的问题,从而提高了大股东遭受控制权竞争的可能性,而债务融资却不会导致大股东控制权的稀释。Stulz(1988)以及Harris和Raviv(1988)最早分别建立模型说明在股权分散的公司里外来接管如何影响管理者对资本结构的选择。Dann和DeAngelo(1988)证实管理者会通过股票回购等改变资本结构的手段来抵御外部接管。Garvey和Hanka(1999)也证实恶意收购促使管理者更多地举债以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Mueller(2003)研究了私有公司业主的控制权私利对公司融资决策和成长性的影响,他发现如果因为公司扩张导致业主丧失控制权的可能性较高,则业主会倾向于以债务融资替代外部权益融资,且不惜以减缓成长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发育和完善。此外,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当大股东控制公司时,公司融资决策并未服从公司(或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是大股东出于自身控制权利益考虑的结果,因此,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限制大股东的自利行为,缩小大股东控制权利益与公司(或全体股东)价值之间的偏差,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dspace.xmu.e.cn/dspace/bitstream/2288/449/1/5-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