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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限制

发布时间:2022-03-25 15:13:24

『壹』 股东有哪些权利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固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贰』 公司法股东权利限制的条文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叁』 公司股东行使权利有限制吗

您好, 关于可以被限制的股东权利内容,《司法解释三》提到了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这些股东权利大都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根据股东权利的性质,还有些股东权利如表决权、优先购买权等尽管不属于财产权的性质,但是这些权利也是股东基于其享有的股权比例行使的权利,因此也应属于可限制权利之列。
关于限制的程度,《司法解释三》提到应进行合理限制,具体何为合理,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比如股东在缴付部分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对其全部股东权利予以限制,似可理解为不合理;如果对未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比例进行限制,应为合理限制。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肆』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五、知情权。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八、决议撤销权。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伍』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有哪些制度

法律分析: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3、表决权排除制度。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陆』 如何限制大股东的权利

以人数投票;不过这样对大股东利益损伤太大,毕竟人家承担风险是最大的;比较实际的方法是设独立董事,不过现在独立董事一般都被悬空了

『柒』 股东有哪些要求或者限制

股东没什么限制但是担任公司管理层的有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捌』 可以对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吗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的权利进行限制,比如在股权转让时,公司法的规定只是任意性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的转让方式。但是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是不能被限制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玖』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比如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而是按照人头数进行表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必须按照持股比例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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