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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张家港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03-26 05:14:46

❶ 庞大集团会不会破产,听说工资发不起来了

庞大集团公司已经有六个月未发工资了,这是实话,没有捏造

❷ 庞大集团属于什么类型企业

庞大集团属于流通行业的商业企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原隶属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最早可追溯至1988年成立的滦县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

公司一直保持了“中国汽车销售服务十大企业集团”第一名的地位。

❸ 庞大集团保定分公司有上海大众新朗逸车吗

肯定有。

❹ 庞大集团是国企吗

河北唐山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唐山市知名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国内的500强企业之一。

❺ 庞大集团辞职后再入职

劳动者辞职后,想继续入职原公司,那么以前要办理正常离职手续,而且公司也继续招聘离职员工,劳动者才能回去上班的。

❻ 庞大集团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摘要 庞大集团表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发展新形势,简化管理环节,厘清权责边界,最大化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撤销品牌大区建制及品牌大区总经理岗位,设立各汽车品牌事业部、园区管理事业部和商用车事业部。

❼ 庞大集团让谁收购了

庞大集团目前是由黄继宏代表的深商集团成为庞大集团实控人,据了解,庞大集团因债务问题重组,方案是“债转股”,重组之后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庞庆华及关联自然人持有的合计12.29亿股公司股票将划转至深商北方的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继宏将成为庞大集团实控人。
一、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深商集团
2020年5月30日,深商集团召开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一致表决同意深商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商北方将其全部巨额集团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先生。委托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2,890.57万股代为行使表决权,同意深商北方在巨人集团司法重整期间,受让巨人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划转的巨人集团122,890.57万股股份。股份转让后,深商北方直接持有庞大集团12.02%的股份。同日,深商北方股东深商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前述向深商北方受让股份事宜。
综上所述,黄继宏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深商北方已将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1,228,905,700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

❽ 庞大集团因披露信息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吗

2018年5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子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明确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庞大集团在《调査取证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签名。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庞大集团公告、资产管理协议、收益互换协议、庞庆华出具的承诺函、授权文件、情况说明、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据、公安机关文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

❾ 庞大集团现在是什么状况要破产了吗

庞大现在就是前段时间被证监会调查,发现有泄露信息的情况,罚了一大笔钱,之后就陷入了融资无法成功,欠了一屁股债,资不抵债。

❿ 庞大集团总部投诉电话

客服热线400050011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原隶属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2003年成立的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13亿元,法人代表庞庆华。

2016年8月,庞大汽贸集团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37位。

(10)庞大集团张家港分公司扩展阅读

汽车销售;农用机动运输车、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销售租赁;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其他印刷品;房屋、场地租赁。以下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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