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这个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只在投资人层面征收个人所得税。选择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则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局面,很多时候被用以作为持股平台。
1.自然人直接持股:变更为公司股东,以持股的方式进行分红,这种情况下能有效降低税率,形成节税效果;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在一个有返税政策的地方注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分红做成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形式,能有效节税;
3.按工资形式分发:把分红拆分成多个部分,以工资的形式分发,降低适用的累进税率,实现节税。
1、高收入人群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与原工作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之前的劳务关系转换成合作服务关系;
2、原工作公司将以服务费的名义将之前的应付薪酬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在收到服务费后,通过向原工作公司开具发票,形成让原薪酬作为进项发票抵冲成本的作用;4、个人独资企业将享受地方税收扶持政策,以较低的核定税率进行征收,形成避税效果。
注意:如果企业想更多的减税负,可以将此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这样的平台可以做多层嵌套设计,用以引进优秀的核心骨干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16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② 企业股东分红怎样合理避税
企业分红的时候进行合理避税是一种必要的需求,除了企业分红的时候,企业上交所得税之前也要进行相应的合理,就是说将一些能够降低税率的,比如将百分之十六降低至百分之六,百分之五百分之三甚至免税的一些东西结转,降低上缴税额。
③ 分配利润给股东避税的好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因此,对于股东分配利润避税,注意有以下两种方法:
1、就股权投资而言,有个人股权和企业股权投资。个人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撮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
股东分配利润的避税方法,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税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哦。
④ 想问下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⑤ 公司分红怎样合理避税
一、股东分红避税的方法
在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时候可以改变持股的方式,然后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这样就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话,在纳税的时候直接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去纳税,此时基本的纳税支出会少一些,然后合理的去避税。
因此,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时候可以直接去让自然人直接持股,然后再合理的去实现避税。
二、股东分红合理避税
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目的是降低纳税支出,然后实现利益最大化,此时就可以直接去采用正确的方法来实现避税。
间接持股的方式也能够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可以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然后实现避税。
这种方式避税的效果也很好,而且是法律允许的一种避税方法,因此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时候将这个基本的方法利用起来就可以了。
三、个人股东分红避税
个人股东分红避税的时候也应该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只要在避税的时候掌握的方法足够的好,实际拿到手的分红就会增多。
这种情况下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了,然后轻松的去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
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之后将自己的股东分红放在个人独资企业当中去,此时就能够实现股东分红合理避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低,因此基本的避税效果会很好。
总之,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时候一般都需要掌握正确的方法,使用的方法足够的正确,相关的避税效果会更加的好。
⑥ 公司营利股东要分红怎么合理避税
不分红,比如在税收优惠地成立一个企业管理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将“企业的管理外包出来”,通过业务形式转出企业利润。
⑦ 请问大家 股东分红如何在外帐避税
利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 /STRONG>。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避税,不但可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且也能使其方法符合游戏规则。就股权投资收益避税而言,虽已有很多成功先例,但其中也不乏失败案例。 <BR> 比如,因缺乏流动资金,深圳市某网络公司大股东李歌于2000年将其持有的该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4家风险投资机构,并取得股权转让净收益 9505.28万元。李歌的股权转让金一直没有从公司提取出来,而是以公积金形式留存于公司账上进行再投资,还是用于公司发展。但经稽查,税务机关认为李歌取得了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由于李歌坚持认为自己的股权转让所得进行了再投资,并没有拿到钱,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拒绝缴纳税款。2003年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了25家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总李歌因欠下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成为曝光名单中唯一的、也是深圳市首次曝光的个人欠税户而引起全国的注意。
<P> 这个案例告诉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该案的稽查及处理均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但作为投资人,李歌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吸引风险投资,只有这种方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歌在对自己的股权投资收益处置时没有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那么,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筹划方法呢?
<P> 保留被投资企业利润不作分配
<P> 就股权投资而言,有个人股权和企业股权投资。个人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撮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P> 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造成企业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不相同。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⑧ 公司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按照税务机关观点,不管是否签订委托代持协议,在法律形式上股权持有人发生了变化,就属于股权转让,需要按照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税务筹划这个领域,我觉得比安财穗还是值得推荐的。1、直接股权转让(1)优点:不存在法律方面障碍,办理周期短。(2)缺点:按市场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自然人股东的股权溢价个人所得税可能并不比分红低。2、自然人股东撤资(1)优点:如果能实现低于市场价格甚至能原价撤出的话,可以降低甚至不交个人所得税。(2)缺点:撤资的理由难以被税务机关认可;办理周期长,甚至可能办不下来,最后还是得转让股权,时间拖得越长,股权转让溢价通常会越高。3、先增资后转让(1)优点:甲公司向丙公司增资,会稀释原股东股权,然后收购自然人股权时存在降低股权转让溢价空间。(2)缺点:较低的股权转让价格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即操作空间有限。4、把代持阳光化(1)优点:如果能被税务机关认可,这是最直接的方法。(2)缺点:尽管代持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不大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可。
⑨ 怎么规避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规避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将股票卖出,在除权除息日买入股票就可以避免分红税;
2、投资者参与分红后,将分红的部分持有一年以上就可以避免分红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西方经济学者一般认为,避税与逃税存在原则差别,即后者属于非法行为,而前者并不违法,它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少纳或不纳税款而已。避税方式可分为两大层次,低层次的避税可以是选用合法手段减少或避开纳税,如利用税法允许的另一种税率或另一种估算应税所得的方法,或者是拒绝购买含税的商品等。
避税产生原因有以下几点:
1、利益的驱动。在利益驱动下,纳税人除了在成本费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税收的主意,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2、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和运用、税制要素、征税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别,造成了税务的不公平性,给避税行为提供了便利的外在条件;
3、税收法律、法规本身存在漏洞。由于纳税人定义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别性、起征点与各税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等,使纳税人的主观避税愿望能够通过对现有政策的不足之处的利用得以实现;
4、各国各地之间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加快经济发展,以改善投资环境为由,出台优惠政策,牺牲税收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避税提供了便利条件。
避税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避税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2、侵犯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使其公正性、严肃性受到影响;
3、避税行为的出现对于社会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诚信纳税受到威胁,造成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