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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内部岗位控制

发布时间:2022-04-02 01:03:28

1. 内部人控制和股权分散的区别什么是内部人控制,什么

一、"内部人控制"现象释义所谓"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内部人控制"风险,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青木昌彦针对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情况而提出来的,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理和工人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托契约中对基金管理人规定了诸多的义务。但是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实质决定了,在基金资产的权利问题上,存在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进而存在"内部人控制"风险。所谓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人控制"风险是指作为委托人的基金持有人,其目标是追求基金资产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而作为代理人的基金管理人,其目标是追求个人的收入最大化,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由于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先天性的缺陷,即基金持有人的高度分散性。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的重要投资决策并没有发言权,其并不能对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因此基金管理人(即内部人)就实际上掌握了基金资产的控制权,从而在基金投资决策中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人控制"现象产生的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素质尤其是职业道德对投资者的利益影响较大。所以我们必须在基金管理人中引进竞争机制,让投资者有的选择余地。下面我们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人控制"产生因素分析来探讨对策。1.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是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的内在因素。现代公司制有两大特征,一是法人财产制度,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投资者人数众多不可能进行直接经营管理,只能通过一个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即基金持有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也即在组织形态上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即证券投资基金蕴涵着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内在条件。并且在我国,大多数基金主要发起人同时又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因为按照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基金管理人是由基金发起人选定的。这样就造成主要基金发起人以一笔相对较小的发起人认购资金(发起人作为持有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3%的股份约6000万),可以稳获得巨额的年基金管理费(约5000万)。明显地,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缺乏竞争机制。在现阶段,投资者面对的不仅有管理人管理水平风险,更重要的是时刻面临着管理人职业道德风险。因为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大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在人事、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种种利益关系。因此,基金管理人很可能会动用基金资产为其控股股东服务,最终受损的将是广大基金持有人。从以上分析可知,不仅仅是因为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内在引发了"内部人控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也外在地方便了"内部人控制"的操作。如何防范这种不良体制的运行,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1)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进行调整。由于投资者的极度分散,所以若让投资者拥有经营权,所花代价可能是得不偿失。我们从基金管理公司方面尝试探讨。A、让基金公司拥有部分所有权: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也应向基金投资,并且应占到一定比例;B、选举基金持有人(不包括发起人)的代表进驻基金公司,作为独立的监管部门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并且将相应的规章制度写进基金信托契约。(2)减少基金发起人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内在联系,规避可能发生的基金与券商的联手操作。(3)放宽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标准,在管理公司中引入竞争。管理公司的设立首先要求的是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人的资信情况,根据《暂行法》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具备七个条件,其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与国外成熟的管理公司相比,国内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信要求是比较严的,这对保证才起步的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内在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从长远发展看,这一严格的规定也会使许多公司,甚至一些资信较好、业绩优秀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失去机会,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基金业的长远发展。在此,笔者建议放宽管理公司设立标准,把那些经营能力强,又规范守法的公司吸收到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新兴的金融领域,促进整个基金业的发展与壮大。(4)通过市场竟争投标选择基金管理公司,让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多管理几只基金。2.基金运作结构失衡,基金所有权分散是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的重要因素。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契约规定了基金持有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持有人与基金托管人均可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但由于基金投资者的高度分散性,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权仅只是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对自己资产运作的监督是事后的,具有极大的滞后性、虚弱性。而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持有人进行监督则有很大局限性。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为了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合作,受自身利益驱动的限制,把权利当作筹码,为自己今后占有利地位可能对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的监管体制并不健全。没有上层监管,只是一种信用交易。并且国内对监管中何为肯定能监督的条件,何为隐性监督的条件并无说明,也不存在处罚问题,约束与反约束并未成立。可以说现在国内基金托管人很少有做到严格按规事的。基金治理结构中有失衡的一面,只能寄希望于管理人职业道德品质上。3.基金信息分布不对称,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的信息知情权不足是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的又一根源。基金管理人由于其职业性及管理公司机构组成的特性,其掌握较多资产经营信息,而基金持有人极其分散,知道信息也较少,在客观上形成信息分布不对称。另外,在"两权分离"情况下,基金持有人在获得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充分信息知情权方面也有障碍:第一、监控成本,也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成本。第二、信息公告的安全性。基金管理人出于基金运作的安全性考虑,在一定的时效内将会拒绝向基金持有人发布有关基金运作信息。第三、信息的非真实性。基金管理人在发生用基金资产为自己谋取私利时,为了逃避基金持有人的监控,有可能向基金持有人提供虚假信息。那么,如何才能克服这种基金的先天缺陷呢?一般来说可以采取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4.对策探讨笔者本着研究的精神,在此对激励机制与监督约束机制的方案及政策规定作一番探讨。首先,从激励机制上来看,是让基金经理人分担信息分布不对称所产生的风险,也即让基金经理人的利益与基金收益挂钩。然而非常遗憾的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所做不多,其主要的手段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基金资产的净值以一定比例(如2.5%)收取基金管理运作费用,但是基金管理人及投资专家们却没有任何利益的激励,没有利益分成,没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也没有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的股票期权,这样投资专家们就极有可能结成联盟合谋牟利。在设计激励机制方案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对我国股票市场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面的特点作一说明:(1)由于股票市场规模与运作规范、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制约,存在着基金管理人操纵股票价格和基金资产净值获得高额管理费用的可能。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尤其是流通股市场的规模还比较小,市场监管还有很多缺陷,证券投资基金这样的大型机构投资者完全有可能操纵股票的价格及基金的净资产值。以一只20亿元规模的基金为例,若其以资产的10%投资在一只股票上,就达到2亿元。这样对于总市值为20亿元,流通股占30%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有可能控制该股票三分之一的流通股,再加以众所周知的一些违规操作方式(如对敲、联手操纵、制造假消息等),足以影响股票的市价。基金管理人若通过恶炒所控股票的手段来操纵基金资产的净值,基金持有人不仅要付出过多的管理费,同时还须承担因此而引致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而这种情况的根本解决,却不应只着眼于基金业,根本措施在于整个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整个监管体系的严厉与完善。(2)基金管理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现存大部分基金其管理人的报酬均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也出现了一些基金按1.5%的年费率加业绩报酬来计提),这必然影响到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会尽量推迟基金收益的分配,这有可能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3)政府给基金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使基金能够坐享超额垄断利润。例如对基金进行新股配售,这让基金轻松地拥有巨额利润,对基金给的不是市场空间,对基金业的成长壮大并不利。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几种方案。方案一,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以基金资产净值的某一较低的百分比(如1.5%)为基数,并每年根据基金相对于同一时期的大盘表现提取业绩报酬。其业绩报酬的提取可以采取累进比率。例如超出大盘表现的某一相对百分比如10%按超出部分收益的10%提取,超过10-20%部分的收益按15%提取,超过20-50%的部分按20%提取,超过50%部分按超过部分25%提取。显然,这一方面可以保证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获得一定的基本收入;另一方面,激励着基金管理人尽量去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尽量去追求更高的超额利润。可以说这一方案已得到投资者与大部分基金管理人的认同。例如1999年6月份发行的12只基金均采用了1.5%收取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提取法,并且不少以前的基金管理人(如基金汉盛、同益、普惠、景宏、泰和、金泰、开元、兴华、安信、浴阳等)也自发调整管理人报酬,由原来2.5%的年度管理费调减至1.5%年费固定费率。这种激励方案可说是有其优点的。因为按业绩计提报酬,可促使基金加大二级市场投资规模,鼓励基金管理人努力运作,以获得的收益。但由于监管体制与基金管理人的素质原因,这在一定程度却加大了二级市场的震荡,造成极坏的影响。各类基金为了追求利润,纷纷退化了在招股时承诺的投资理念,这确是应引起管理层的注意,加强监管,加强操作的规范性,加强基金行业的自律和法制建设。总的来说,此方案由于没有从根本上给基金管理人长期激励,才造成了可能的炒作现象。若能在此方面进行完善,这种激励机制才更有发展的潜力。方案二,基金管理人的报酬采用期权激励。股票期权在市场上已广为流行了,可以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激励方式。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性期权,就是未来以给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力。它有效地将管理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结合起来了,避免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较好地解决了经营管理者(代理人)的激励问题。由于现存基金一般封闭期均为15年,完全有期权制存在的基础。笔者基于股票期权的这种内涵,借用股票期权内在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思想,在此提出对基金管理人报酬采用期权激励的方案。基金管理人每年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提取固定比率报酬,其超过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时按超过部分的20%提取业绩报酬。由于基金资产净值中包含有尚未实现利润,为了避免基金管理人炒作基金资产净值,应对基金管理人进行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如下:基金发行时,基金预留10%的基金单位,用于对基金管理人的期权激励。基金管理人每年有一次行权机会。即若基金超过同期大盘表现的20%时可以以基金发行价和基金资产净值之间低者价获得基金规模的0.83%基金券。两年后允许流通50%,三年之后允许全部流通。若超过同期大盘表现的30%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以基金发行价的90%或基金NAV之间低者认购基金规模的0.83%基金券。若基金表现低于同期大盘表现,则基金管理人只能以基金发行价的150%或基金资产净值之间低者进行认购。每年如此,直到第12年。第12年可以认购0.87%,此时基金管理人本身也已认购了10%的基金单位,其又受两方面的激励:一是基金资产净值的增长,二是基金争取展期。因此基金管理人也会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若基金通过继期请求,其期权激励方案可按此思想类推。其二,从监督约束机制上来进行调整与完善。基金作为一种典型的信托投资工具,其具有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制度。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中主要当事人是基金投资者、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暂行法中对基金的设立、募集和交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基金的投资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监管。可以说,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从一开始就是十分重视规范和监管的。但是由于理论水平和经验积累方面的欠缺,我国基金监督约束机制的实际运作中还是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从对基金的运作机制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的三角。他们各司其职,权利与义务清晰,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的机制。从理论上来讲,这种内部制衡机制是相当科学的,也是基金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现实中其表现却说明还是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的。笔者结合前人的观点及自己的思考提出如下研究结果。第一是基金持有人权力发挥的有效性问题。由于基金规模大,基金持有人高度分散,他们一般来说只能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对基金的买卖表达自己的意愿,无法对基金管理人形成直接监督,也即只能"用脚投票"。分散的基金持有人若想对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成本太大。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笔者借鉴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思想,建议在基金运作机构中引入监事会。监事会由基金持有人挑选,平时全权代表广大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管理及时进行监督与指正,遇特殊情况,有权申请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进行商讨。监事会最好由社会上专业机构公开招标竞选产生。其出任与退任由基金持有人表决,对广大基金持有人负责。其薪酬建议以基金净资产的一固定比率提取(0.05%)。其退任与否只需基金持有人1/3通过即可,每年举行一次。其也受证监会审核与监管。其次由于基金管理人经常代行基金所有权,致使托管人迫于自身业务拓展的利益驱动,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其监督权,导致二者制约关系的相对弱化。造成这种影响的根源在于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过程。在我国,基金管理人是由拥有基金3%股份的基金发起人选择,而最关心基金业绩的97%的基金持有人却对基金管理人没有事先选择权。而一般来说基金发起人所选择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是自己全权控股的公司。显然,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发起人有合谋利益的基础,这一运作机制有违科学性原则。建议尝试如下做法: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与基金的设立分离。即基金管理公司由有资格进行基金经营管理的专业机构发起成立,其管理人才应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均应通过执业资格认证。基金设立时,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参与基金的发起,基金发起人应在市场中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招标,真正做到良性竞争,让作为基金业核心的基金管理公司真正规范成熟发展。基金托管银行应由基金发起人选择,其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有效监管才能充分体现。可以说只要引入了基金管理公司选择中的竞争机制,其他问题就相应得到解决或弱化。第三,健全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目前,国内新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实际运作中都有一套内部管理机制,但健全程度及有效实施程度各不相同。对于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在法规上应给予一定的规定,应把建立内部隔离设施(防火墙)作为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之一,同时通过完善对基金管理人员的资格注册,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给基金管理公司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且在管理公司内部应建立合理的监察文化,建立监察稽核部,以确保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符合监管标准。最后,完善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监督机制与法制化建设。法律的约束及社会的监督是一个行业、一个公司健康发展必须的外部约束环境。我们不应仅局限在基金业这个框子内,而应从整个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出发,建立涉及经济生活、法制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社会监督体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 内部控制合理的组织架构是怎样

企业的组织架构决定了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关系模式,是企业能够良好运行的基础,有助于提高企业运行的效果和效率,从而实现企业的目标。组织结构在组织系统中起着框架作用,有了它,组织系统中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才能正常流通,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正如COSO内部控制报告所说企业的组织结构提供了一个构架,在此构架中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为实现企业目标而进行的活动。一个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是企业成功的基础。它可以使整个企业指挥自如,协调配合,信息畅通,使上级的指令及时下传,下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达,还可以使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互相制衡。因此,企业应当重视组织结构的设置和改进。实际当中,企业存在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可能导致企业缺乏科学决策和运行机制,难以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组织构架设计不适当,结构层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位、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等风险。因此,组织架构的设置,对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而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组织架构对企业有效构建和实施内部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是企业设立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的前提,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有效性。企业构建内部控制体系,首先要从规划组织结构开始,这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可以说组织结构使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成为可能。一个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决定了内部控制的结构和流程,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企业应该有相适宜的组织。因此企业在进行组织设计时,应该而且必须顾及内部控制的要求,既能够保证组织高效运营,又能适应内部控制环境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企业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划分和管理要求,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基层作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企业应当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员工手册、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位描述、权限指引等适当方式,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情况。企业的组织结构必须反映企业的目标和计划、管理人员可利用的职权、企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同时必须为组织配备恰当的人员。组织结构的设计应当明确谁去做什么,谁要对什么结果负责,并且消除由于分工含糊不清造成的执行中的障碍,还要提供能反映和支持企业目标的决策和沟通网络。

3. 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

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形式。当前一般认为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表现有:过分的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而且不及时,报喜不报忧,随时进行会计程序的技术处理;短期行为;过度投资和耗用资产;工资、奖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利润;转移国有资产;置小股东利益和声誉于不顾;大量拖欠债务,甚至严重亏损等。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形成,实际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 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配的问题。

4. 内部人控制是什么意思

视野咨询认为,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其根本还是属于内部控制范畴,以下是内部人控制形成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形成原因: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形成,实际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 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配的问题。1、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2.国有资产债权主体缺位;3.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相配

照成影响:内部人控制会照成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

解决办法:当前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经营者滥用职权、监督失控的状态,可以说问题出在企业内部,而其根源在企业外部,即外部职责的懈怠和外部治理功能的缺失。
(一)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产权制度,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二)理顺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
(三)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四)完善和加强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5. 什么是内部人控制

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股东利益与经营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如: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过度投资、过分的在职消费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了代理成本。而权利的过分集中又使得“内部人”控制着会计信息的诚信程度,在经营者利益的驱动下势必会制造出诚信程度低的会计信息。

6. 如何进行部门内部岗位定编

定岗定编的工作原则
以战略为导向,强调岗位与组织和流程的有机衔接。以企业的战略为导向、与提升流程的速度与效率相配合。
以现状为基础
强调岗位对未来的适应。一方面必须以岗位的现实状况为基础,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发挥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组织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变革与流程再造、工作方式转变等一系列变化对职位的影响和要求。
以工作为中心
强调人与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考虑任职者的职业素质与个人特点;体现职位对人的适应,处理好岗位与人的之间矛盾,实现人与职位的动态协调与有机融合。
以分析为手段
强调对岗位价值链的系统思考。不仅是对职责、任务、业绩标准、任职资格等要素的简单罗列,而是要在分析的基础上对岗位价值链上每个环节应发挥的作用的系统思考。包括该岗位对组织的贡献,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流程中的位置与角色,其内在各要素的互动与制约关系等。
定岗定编的要点
定岗定编的基本依据
是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目标 这在许多企业中并不十分明确,就事论事凭感觉或印象要某个或某些部门裁减岗位或人员,往往遇到很大的阻力。 其实,定岗定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或业务目标,企业在特定的时期内,要完成什么样的战略目标,构成了企业形成一切工作的中心,包括定岗定编。如果企业的战略目标不清楚,或者根本没有,企业里的一切工作都失去了方向和依据,包括定岗定编。这似乎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会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企业业务目标不明确、或者明确但不科学,在这种状况下,定岗定编是无法进行的。勉强进行,也缺乏说服力。作为国内著名的咨询公司,鹰腾咨询为多家企业设计了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方案,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同。 定岗定编的目的是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以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这里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弄清楚企业要做的“事”。有了工作目标,然后才需要相应的岗和人来做。当然,企业的战略目标,也就是“事”的确定,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必然涉及企业一系列内外部的因素,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技术变化、客户需求等各方面的影响。弄清楚企业战略目标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定岗定编的具体依据是工作流程
战略目标明确后,并不意味着定岗定编就可以自动进行了。定岗定编的具体设计,还需要先理顺工作流程。前面我们说到了“人、岗、事”之间的匹配,其中“事”是基础。但做同样的“事”采用的流程可以是很多的。不同的工作流程必然带来岗位设置的不同。优化的流程可以给出最有效的岗位设置,而陈旧的流程很容易造成岗位工作的低效率。因此,定岗定编必然涉及的一项前提性工作就是“流程优化”。 一提到流程优化很容易被人们认为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其实流程只不过是完成任务目标的方法和过程,它根据目标的繁简程度可采用的优化方法和程度也可以不同。涉及企业总体变化的流程重整是一种优化,局部流程的小改小革也是一种优化。只要新的流程能够使输出大于输出、是一个增值的过程,它就是一个优化的流程。我们把优化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找出来,设置成岗位,赋予其职责,并根据该环节的工作量配置相应的员工数,定岗定编就能够做到是科学合理的。
定岗定编应从业务人员着手
企业的岗位数量有很多,特别是生产(或服务)流程复杂的大企业更是如此。事实上,在这些岗位中,最重要的是直接从事经营的岗位,它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部分,定岗定编应该首先把这些核心岗位搞清楚。 企业内各种岗位是具有一定比例关系的,定岗定编应把握这些基本的比例关系。一是直接与非直接经营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二是直接与非直接经营部门内部各种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三是管理岗位与全部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各种非直接经营岗位的确定虽然要依据其各自优化的工作流程,但也必须考虑它们与直接经营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是众多的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大家工作流程不断优化的积累。有些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经常对各行业的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并公开发布,其中包括企业岗位情况的统计。
岗位设置的常用形式
定岗定编中的“定岗”也即是岗位设置工作,在具体设计中可用的形式有很多,归结起来常用的有三种: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基于能力的岗位设置和基于团队的岗位设置。 1)基于任务的岗位设置 即是将明确的任务目标按照工作流程的特点层层分解,并用一定形式的岗位进行落实。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职责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到岗者经过简单培训即可开始工作。同时,它也便于管理者实施监督管理,在一定时期内会有很高的效率。在这种形式下,企业内部的岗位管理主要是采用等级多而细的职等结构,员工只要在本岗位上做到一定的年限而不出大错就能被提级加薪。但这种岗位设置的缺点是只考虑任务的要求而往往忽视在岗者个人的特点,员工个人往往成为岗位的附庸..

7. 国企内部控制的岗位职责主要是什么

第3章 技能分类之——一内部控制的原理、术语与概念 3.1 内部控制的定义 3.1.1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内部控制定义 3.1.2 COS0的内部控制定义 3.1.3 控制系统的含义是什么 3.1.4 内部控制不能做什么 3.2 计划-执行-检查-整改(PDCA)的循环 3.3 业务工作流程 3.4 控制词汇表 3.5 控制的三个层级 3.6 内部会计控制 3.7 内部控制的层级制度 3.8 控制负有的责任 3.8.1 内部控制的责任 3.8.2 COS0定义的内部控制角色与职责 3.8.3 区分不同的控制责任 3.8.4 恢复内部控制中失去的信任 3.8.5 内部控制概念如何才能改进评估 第4章 技能分类之二——内部控制环境 4.1 环境控制的职责与概念 4.1.1 执行管理层建立控制环境的责任 4.1.2 控制的层级制度 4.1.3 环境控制(公司治理)如何发挥作用 4.1.4 控制环境与公司风险 4.1.5 有效控制环境的10个最高属性 4.1.6 行为守则政策 4.1.7 企业的价值观 4.1.8 首席执行官成为楷模 4.1.9 组织结构(职责分离) 4.1.10 人员的胜任能力 4.1.11 责任和权力的特别委派与沟通 4.1.12 一般授权(预算和财务报告)与责任制 4.1.13 内部审计 4.1.14 资产保护 4.1.15 规定的工作流程 4.2 建立控制环境 4.2.1 管理层的“高层基调 4.2.2 作为环境控制的组织结构 4.2.3 作为环境控制的计划 4.2.4 作为环境控制的指导 4.3 监督控制的职责 4.4 控制环境的属性 4.4.1 控制环境中的授权 4.4.2 控制环境中的沟通 4.4.3 控制环境中职责分离 4.4.4 有能力和可信赖 4.4.5 记录保存程序 4.4.6 建立物理访问控制 4.4.7 制衡原则 4.4.8 监控合规性 4.5 计算机安全控制环境 4.5.1 计算机安全风险 4.5.2 规定关键的成功因素 4.6 组织的计算机安全政策 4.7 计算机安全的作用和职责 4.7.1 首席安全官 4.7.2 计算机安全规划委员会 4.7.3 安全员 4.7.4 安全责任人 4.7.5 安全质量保证 4.7.6 计算机安全项目的持续行动 4.8 发起行动激发个人对安全的热情 4.8.1 向下分解安全任务 4.8.2 安全的个人所有权 4.8.3 亲自反馈安全任务的效果 4.8.4 计算机安全活动的奖励制度 第5章 技能分类之三——风险管理 5.1 风险管理领域 5.1.1 风险的概念和词汇 5.1.2 什么是风险 5.1.3 风险的词汇 5.1.4 风险与控制 5.1.5 计算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 5.1.6 经营环境中的风险 5.1.7 风险与控制的三个层次 5.1.8 风险的概念和CoSO控制框架 5.2 COSO对业务系统的控制活动 5.3 系统设计师如何面对业务应用系统的风险 5.4 风险的原因和结果 5.4.1 技术的不适当使用 5.4.2 错误的连锁效应 5.4.3 不合常规的处理 5.4.4 无法将需要转化成技术需求 5.4.5 无法控制技术 5.4.6 错误的重复 5.4.7 数据的不正确录入 5.4.8 数据的不正确使用和解释 5.4.9 数据的集中 5.4.10 无法快速反应 5.4.11 无法证实处理 5.4.12 职责的集中 …… 第6章 技能分类之四——评估应用控制 第7章 技能分类之五——业务系统的控制评估 第8章 技能分类之六——风险评估 第9章 技能分类之七——内部控制衡量与报告 第10章 技能分类之八——公司治理实务 附录1 词汇表 附录2 参考书目资料来源 《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通用知识与技能指南》

8. 2020贵州茅台管理及生产相关岗位内部招聘47人只能是内部人员报考吗

2020贵州茅台管理及生产相关岗位内部招聘47人属于内部招聘,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资关系在集团公司本部、股份公司本部合同制员工;部分岗位面向工资关系在集团公司控股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茅台学院、茅台医院的合同制员工,且在集团工作满2年及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进入集团工作);
2、年龄以职位表中各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日;
但是现在贵州茅台酒厂还有其他的招聘正在进行中,可以留意一下。

9. 股权结构的内部人控制

尹伯成(复旦大学教授)、薛中行(经邦集团董事长)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内部人控制》中提到,从内部人控制是“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产生的这一命题中,可以引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其实与其股权结构大有关系。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事实上,股市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所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内部经营状况的。他们的兴趣在于从股票价格波动的价差中获取收益。这样,出资人不能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最终控制的局面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 问题也就产生了。然而,当股权变得相当集中时,大股东就会丧失由于股权分散而降低风险的好处,企业经营好坏的风险现在集中到了大股东身上了。于是,大股东就有动力也有能力去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得以防止。

10. 公司制定了每个岗位的管理职责,什么只能a控制职能

公司制定的每个岗位的管理职责,就应该是要严格执行,这样才能加强岗位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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