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创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怎样签署小股东的代持协议
1、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股权代持协议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协议的合法性
目前,司法解释认可了一般情况下代持协议的合法性,但是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协议仍将被视作无效。
(2)条款约定不明
目标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代持协议应当预见到这些可能发生的变化,并作出相应的约定。
(3)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实际出资人想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法律认可的股东,光凭一纸代持协议是不够的。根据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4)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
(5)名义股东的风险
以上几点,均反映了实际投资人的种种风险,以此看来,似乎名义股东在双方的法律关系中占尽主动,高枕无忧——毕竟,股权在我手中我怕谁?
但是情况并非如此,名义股东的风险有时并不比实际出资人小。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6)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当然,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许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当条件成熟、实际出资人准备解除代持协议时,税务问题就随之而来——从外观上看,实际出资人是从名义股东那里受让了股权,当然需要缴税!通常,税务机关对于当事人辩称因为股权代持关系,并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说法并不认可,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税。
3、怎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 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全额由甲方出资认购,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 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 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 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代持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代持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额。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 两个大股东然后大股东下面有小股东怎么签合同
你可以和你同学签一份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如下: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3. ktv小股东入股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最好别做小股东,因为无法左右经营行为,同时,还可能会为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买单。
4. 股东协议和投资协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协议是公司股东为成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被称为“公司设立协议”。这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出资人为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签署的合同。投资协议是投资活动中,投资人投资一定数额的款项获得被投方企业的公司股权或合伙份额,以期获得一定的收益分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本人想出资私下和小股东签定协议,买他的一半股份,名字不出现在股东名单上,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效力只在协议签订人之间有效,不作变更登记,不出现在股东名单上,不能对抗第三人,产生纠纷也不好办。如果执意如此,最好把协议内容约定好,免得到时有了纠纷不好处理。
6. 小股东成为法人,实际大股东在经营有什么协议
有协议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法院给予支持。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 小股东只签了协议,受到欺骗要求退股,法人不肯退怎么办
第一、如果你能确实证明在签订入股协议时受到欺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第二、欺诈是指签订协议一方故意虚构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投资人在未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对决定是否出资作出错误判断而与一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比如未如实披露公司的资产清单、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影响投资人决定是否投资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投资需谨慎,而起诉最重要的是证据,尤其是要以客观事实证明主观意,需要找到足够的证据。
第四、股东退股除了上述在你方存在被欺诈情形下,还有下述法律规定的两种转让及三种法定情形。
最后、个人认为想通过起诉的方式撤销协议较难,可以试试能不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哪怕是稍微亏一点,减少损失吧。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