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集团也为公司制,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集团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Ⅱ 集团公司法律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2、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3、集体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别义务上有法律规定:(1)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2)一般各自独立负债,不存在企业集团的共同债务;在特殊情况下,母公司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了担保)。6、会计制度:(1)母公司必须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必须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2)合并会计报表仅是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集团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
(3)纳税和核算均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Ⅲ 设立集团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集团公司设立登记已经取消,无法再进行登记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消《企业集团登记证》核发,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即不再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但不限制在此之前已经设立登记的集团公司。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不再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并认真做好以下衔接工作。一是放宽名称使用条件。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企业集团名称应与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记载。母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
Ⅳ 集团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集团公司注册要求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集团公司的成员均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Ⅳ 成立集团公司有什么条件
成立集团公司要具备以下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当拥有5家以上的子公司;
3、企业集团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Ⅵ 集团有哪些注册规定
最新集团公司注册规定有:
1、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Ⅶ 在大陆注册一个集团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法律条件
集团公司注册规定及条件
一、集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二、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规定
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到位。
三、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1、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专利技术、工业产权等方式。
2、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3、实物等出资方式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以经评估过的价格作为出资额。
四、注册集团公司验资
股东以货币出资注册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打入公司的临时验资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工商局备案。
五、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集团公司注册完成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若实际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变更五证合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