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如何确定的最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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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禹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06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3,36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39.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将《公司章程》的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9.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9.8万元”。
2、将《公司章程》的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69.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39.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后,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6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宋定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刚(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行业分类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动漫类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符合公司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转变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晓松、吴则涛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Ⅱ 我是新手,这是什么意思啊是停牌了还是什么意思啊什么时候开盘啊
没有什么影响,明天开盘。
Ⅲ 关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是否也能像有限公司那样由章程另行规定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表决权,是明定了的。
Ⅳ 规模较小有限公司法人可以由股东大会指定吗
新公司法 六大要点
(1)对公司设立的条件的修改:降低公司设立门槛;
降低门槛的表现具体为:一人可开设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这比先前修改稿规定的5万元又进了一步。而且,出资人可以分期在2年内缴纳(即实行认缴制);草案还规定,允许股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用于股东出资。不过,增加的出资形式比人们预计的要少,比如不包括著作权出资等等。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限制,只要求现金出资不得低于30%,如此,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至注册资本的70%。
在此之前,我国公司立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还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而内资公司则有最低资本额限制,并且要求资本一次缴清。这种立法限制了大量小规模民间资本的投资,还明显地造成了内外资之间的差别待遇。事实上造成了内外资企业待遇的不平等。现在要求平等地鼓励各类投资者直接投资。”
(2)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完善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公司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
(4)关于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规定的修改;
(5)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问题;
(6)明确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注意:这条在我国的旧公司法中没有规定.新公司法不仅允许公司可以向非法人企业投资,而且允许为他人提供担保,条件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此外,如果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必须经过股东会同意。这里的实际控制人一般是具有“股份”,但是也可能通过协议实际控制改公司,如协议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针对目前一些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通过提供担保转移公司财产的现象,还进一步要求: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该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第16条)。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与原公司法基本是一样的。
注重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与公司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增强职工的集体谈判能力(第18条);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原公司法规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得到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在这里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司形式。)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增加了公司要为党组织活动提供条件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确立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或者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增加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0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禁止关联交易作出原则规定。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增加一条原则性规定:公司的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确立了规制关联交易的法律基础和原则,具体操作办法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由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进一步加以明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这条是新的公司法增加的内容,该条增加了对中小股东权力的保护,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并且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增加了担保条款)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最后一条改变了旧公司法的规定,用“住所”两字代替了“场所和经营条件”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公司的伏笔)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注:比旧的公司法少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的出资,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此次公司法修改比较大的一个部分,最重要的是将实缴资本制改为授权资本制度,或者说是折中授权资本制,关于公司的资本制度已经由相关的书籍做了相关的详细介绍了。旧的公司法否定授权资本制度,但是在外国投资的企业却有限制的承认,今年的公司法对于我国国内的企业也实行了“同等待遇”,此外,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低到了3万元,这是个非常大的改变,旧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旧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公司出资规定变宽松了,“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一句概括了出资的很多形式,此外,对于这种形式出资的限度也做了放松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除了将“非货币财产”出资代替了旧公司法较长的规定,基本与旧公司法是规定一致的)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旧公司法要求是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验资,现实行授权资本制,当然此条的修改也成为必然)
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旧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和旧的公司法差不多,注意是设立时候的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他们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与旧公司法的规定完全一样.对于出资证明书做了详细规定)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横线的是新公司法添加的东西,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未经登记不可以对抗第三人.)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旧公司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可以看出新公司的规定是非常的详细,增加了股东的权利,并且对权利作了适当的规制.)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注意新公司法分红要求是按照实缴的比例,另外,也做了例外规定.从中可以看出公司法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增多)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旧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注意一个是成立后,一个是登记后)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旧的公司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这条是新公司法增加的内容,对于股东行使权利做了更加扩大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可以看出,对于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主体的范围更宽了,)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旧法: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
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此条以前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因为董事长的权利过大,发生董事长不执行职务又不指定副董事长时候就出现了法律漏洞.所以新公司法做了修改,解决这一立法疏漏.另外,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是新公司增加的内容,可以说限制了董事的权利,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内部人”控制问题)第四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旧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新法加了但书条款.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旧法: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又加但书,都赋予公司自身更大的选择权)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旧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将旧法分散规定的内容,合并规定,无本质区别)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新法增加了“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并且对于副懂事长的人数没有再做限制。)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旧公司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新的公司法不仅肯定了董事的权利,也加大的董事的义务,在改选出新的董事之前,旧的董事依然要履行董事的义务)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旧的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新的公司增加了一条兜底条款,董事会的权利可以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旧的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新公司法限制了董事长的权利,增加了普通董事的权利,进一步削弱了内部人控制问题)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新的公司法对于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亦是赋予了公司章程更大的自由范围,经理权利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变通)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旧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Ⅳ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Ⅵ 我想问!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方案,证监会受理重组以后!审核一般要多久,审核过后停牌一般停多久呢
受理重组申请材料后的一般程序为:
1、提出反馈意见,即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回答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2、回复反馈意见(30天内回复)
3、再次反馈——再次回复(如果还有问题的话继续问)
(以上时间合计一般2个月到6个月不等,问题越多时间越久,这期间不停牌)
4、召开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重组事项(这时候要停牌了,从收到会议通知次日直到会议结束次日止,共停5个工作日)
5、重组复牌后有涨跌停限制,与其他股票一样(例外:重组导致暂停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的,没有涨跌停限制)
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赔了50亿
有这回事,这是去年6月13日的新闻: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6月13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同行如敌国,这个比喻刚好形容富士康(2038.HK)及比亚迪(1211.HK)的关系。全球最大的手机代工生产商富士康昨天发公告称,已经与母公司鸿海集团联手在香港法院起诉比亚迪窃取商业机密,并不诚实地使用有关资料。
富士康表示,比亚迪违反上市条例,索偿金额可以超过50亿港元。即将把手机零部件业务分拆上市的比亚迪昨晚亦发布公告,表示对有关的指控作出强烈抗辩。
富士康昨天收报20.95港元,下跌1.41%;比亚迪则报44.45港元,大跌6.13%。
本周一,富士康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及鸿海旗下的鸿富锦精密向香港法院提交诉状,指控比亚迪在2003年开始挖富士康墙脚;2005年,有多名富士康高管转投比亚迪,并且没有信守富士康的员工保密协议,把多份保密文件带走,在比亚迪制定了与富士康相似的生产流程。
诉状中又披露,富士康已寻求深圳警方的协助,并控告多名前员工,其中一人已被警方拘捕。
富士康还表示,比亚迪在分拆上市的通函中称,公司没有重要员工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此举有违反上市条例之嫌。
富士康:不惜非常手段保护商业机密
富士康诉状中还称,比亚迪的做法令其损失达人民币51.3亿元的生意,公司正寻求赔偿。
比亚迪则表示,并未接到法院通知,但已打算外聘法律顾问,应对可能进行的诉讼。
富士康主席兼行政总裁陈伟良昨天在股东大会后表示,不会评论有关的诉讼,不过他说:“我们有很强的理念,去保护商业秘密及客户的机密资料,甚至不惜采取非常手段去保护这些权益。”
分析师:比亚迪令富士康感到压力
一些驻台湾的外资投行分析师表示,富士康的做法,明显表示比亚迪近年高调进入手机代工市场已经触动富士康的神经。“比亚迪的动作很令人感到不快,加上它不久之前获得了装配手机的认证,下半年有关的营业额肯定提升,富士康这样做也可能是一种警告。”有分析师如是表示。
另外,陈伟良昨日亦透露,富士康将在两年内投入10亿美元,建设河北廊坊、山西太原及印度三座工厂,把产能增加一倍以上。对于主要客户摩托罗拉近期的表现不理想,他表示对公司的表现一定有影响,不过相信有关摩托罗拉可以在今年下半年重整旗鼓,“公司表现在下半年会比上半年好。”
Ⅷ 1mw需42.53吨单瓦0.25怎么预算
光伏
总投资195亿!隆基鄂尔多斯投建20GW单晶硅片+30GW高效电池+5GW高效组件项目
3月13日晚,隆基股份发布关于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本投资项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子公司投资约195亿元(含流动资金)。
合作详情如下: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名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乙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丙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丙方将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分别设立各项目控股子公司作为各项目的运营主体,由项目子公司租赁乙方或乙方指定出租方的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
3、丙方项目公司投资概算(含流动资金):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76亿元,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03亿元,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基于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具体投资预算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移交丙方项目公司使用起,上述各项目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区西片区。
20GW!硅片新秀双良节能进军光伏组件
3月12日,双良节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年产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分期实施)的投资运营主体,在包头地区开展大规模组件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
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法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地址为包头市(暂定,以最终规划为准);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整;出资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100%。
主营业务范围: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维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运维管理、工程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
新公司拟投资的项目为年产20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项目将分期实施,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具体可行性研究、土地、厂房建设、设备入厂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开工和达产时间尚不确定,项目收益可能不及预期。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因相关政府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也会存在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包头:2022年将打造四个5GW新能源开发基地
3月10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新能源产业方面,重点推进特变三峡电能固阳县40万千瓦风电基地、特变土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30万千瓦光伏示范、明阳石拐200MW光伏集中竞配等15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达茂旗6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华电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试点、华电包头发电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试点及青山区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跨大青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美岱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谋划一批新能源项目,打造四个500万千瓦新能源开发基地。年内新能源并网330万千瓦,带动投资700亿元,届时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7%以上。
配储规模≥20%!甘肃嘉峪关发布1GW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
3月10日,嘉峪关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共有100万千瓦配置规模。
公告要求,所有光伏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上网电价以甘肃现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0.3078元/千瓦时为基准电价,申报电价不得高于基准电价。
申报项目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2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
金刚玻璃“210大尺寸异质结电池”首片顺利下线
3月12日,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热切注视下,伴随着热烈的掌声,金刚玻璃210大尺寸异质结电池首片顺利下线。控股股东欧昊集团董事长张栋梁先生携集团高管、金刚玻璃各位领导及员工共同见证了这一令人振奋的时刻。
金刚玻璃异质结电池片项目,是国内乃至世界上第一个GW级量产的210异质结生产线、第一条单线600MW大产能异质结生产线、第一条具备量产效率24.5%以上工艺的超高效异质结生产线,组件功率700W+,处于领先地位,堪称行业标杆。
该项目选用了光伏设备龙头企业迈为股份研发的整线异质结设备,搭载MES跟踪系统,可实现规模化量产片级跟踪及追溯,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在线工艺管控,实现数字化智能制造。
全球经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仍在持续,而光伏市场的行情变化亦是跌宕起伏,行业内百家争鸣,技术革新加速更迭。金刚玻璃异质结项目全体员工真正践行“效率决定效益、细节决定成败、速度决定生死”的生产精神。自2021年7月起,历时240天,在股东公司欧昊集团的全力支持下,克服了各种生产困难,实现了210大尺寸异质结电池首片的顺利下线。
金塔昊明300MW光伏项目首期100MW并网发电
2021年12月25日上午9时,欧昊集团金塔昊明300兆瓦太阳能发电项目首期100兆瓦并网发电仪式,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举行。酒泉市副市长赵峰、酒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宏军、金塔县委书记李炯芳、金塔县委副书记杜新红、金塔县常务副县长孙占峰,广东欧昊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栋梁携集团一众高管出席活动,并于11点18分共同为昊明电站并网发电按下启动键。
欧昊集团金塔昊明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于2021年9月28日开工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占地面积9243亩,总投资14.1亿元,建设容量按照荣配比1.18:1,即350MW进行建设。
项目建成后,年均利用小时数达2000小时,年平均上网电量为5亿千瓦时,按照火电煤耗(标注煤)每度电耗煤340克,建设投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7万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000吨,二氧化氮排放量约4500吨,年发电收入1.5亿元,利税1000万元。欧昊集团倾集团之力、举集团之势快速布局新能源产业,用实际行动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河南睢县1.5GW光伏电站项目开工
3月11日,河南商丘睢县人民政府、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商丘鸿大光电有限公司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签约暨开工仪式在睢县鸿大光电产业园举行。
据悉,上海电力将在睢县总投资60亿元,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地面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站、智慧充电桩、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调峰调频储能电站”等项目,其中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约800MW,另计划建设风电项目500MW ,地面集中式电站700MW。
风电
520MW!华电集团风电项目机组招标
3月14日,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四川华电盐源白乌大坝梁子等风电场主机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共计520MW。具体包括:白乌120MW风电场项目;白杨坪90MW风电场项目;沃底90MW风电场项目;大坝梁子120MW风电场项目;后龙山100MW风电场项目。
金风科技中标风电项目
近日,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中国电建华东院阿联酋风电示范项目风力发电机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金风新能贸易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
14个!总投资107.14亿!四川省批量核准风电项目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正式核准了四川2022年第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共14个,总装机容量155.87万千瓦,总投资107.14亿元。具体如下:
凉山州昭觉县龙恩二期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安装25台单机容量4.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56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557小时。项目总投资7327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昭觉县新城镇、四开乡、树坪乡、博洛乡、金曲乡、库依乡。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三峡冕宁县金林2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安装40台单机容量3.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和20台单机容量3.4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4.47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259小时。项目总投资139875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冕宁县漫水湾镇、泽远镇、锦屏镇、磨房沟镇、健美乡、新兴乡。
凉山州德昌县腊巴山二期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66兆瓦,安装12台单机容量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1.53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321小时。项目总投资41681万元。建设工期15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德昌县茨达镇、热河镇、巴洞镇。
凉山州越西县申普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05兆瓦,安装35台单机容量3.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12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022小时。项目总投资66913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越西县申果庄乡、竹阿觉镇。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20兆瓦,安装30台单机容量4.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3.41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838小时。项目总投资87176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会东县老君滩乡。
凉山州盐源县后龙山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安装25台单机容量4.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02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017小时。项目总投资71449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盐源县东部东北-西南向山梁。
凉山州盐源县沃底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90兆瓦,安装25台单机容量3.6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33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593小时。项目总投资61946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盐源县沃底乡西南面火炉山一带山脊部位。
凉山州喜德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30兆瓦,安装13台单机容量3.4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和26台单机容量3.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3.09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398小时。项目总投资90632万元。建设工期2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喜德县洛哈镇、米市镇、洛莫乡,昭觉县尼地乡、洒拉地坡乡、三岗乡。
凉山州盐源县白杨坪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90兆瓦,安装30台单机容量3.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01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229小时。项目总投资59378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盐源县博大乡、巫木乡与黄草镇交界的山地上。
凉山州会理市白岩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96兆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4.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平均年发电量2.58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688小时。项目总投资63429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会理市六华镇。
凉山州普格县则洛日风电项目:该项目装机容量107.7兆瓦,安装19台单机容量3.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和10台单机容量4.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77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574小时。项目总投资84993万元。建设工期2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普格县祝联乡、菜子乡、月吾乡。
凉山州盐源县大坝梁子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20兆瓦,安装30台单机容量4.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2.61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172小时。项目总投资78576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盐源县盐井镇、黄草镇南面白林山-以子角模火普山一带山脊部位。
凉山州会理市莲花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03.5兆瓦,安装23台单机容量4.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平均年发电量2.22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141小时。项目总投资61339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会理市新发镇、新安傣族乡、木古镇、树堡乡。
凉山州普格县马洪风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30.5兆瓦,安装29台单机容量4.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3.00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298小时。项目总投资90733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建设地点位于凉山州普格县马洪乡、红莫依达乡、特尔果乡等境内的高原山区。
总投资22.45亿元!云南曲靖350MW风电项目开工
近日,从“掌上曲靖”获悉,云南省曲靖市通泉风电场正式开工建设。
据了解,曲靖市通泉风电场是2021年云南省“四个一百”和“8+3”新能源规划中20个风电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靖市马龙区,总投资22.45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350兆瓦,项目采用单机容量6.25兆瓦风机机组,是目前最大的陆上风电机组。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风电场投产后年上网发电量可达9.67亿度,将有效增加新能源供给,促进片区减碳降碳。该风电场于去年6月下旬获得云南省发改委批复。
净赚56.34亿元!三峡能源成绩单来了
近日,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 年度新增装机容量》以及《2021年度业绩快报》两则公告。
公告显示,三峡能源2021年度新增装机容量合计728万千瓦(已扣除因转让等原因减少2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539万千瓦。截至2021年末,公司投产装机容量合计2289.6万千瓦,较2020年末投产装机容量增长47%。其中,风电装机1426.9万千瓦,较2020年末增长61%。
根据另一则业绩公告,报告期内,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5.00亿元,较上年增长3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4亿元,较上年增长56.02%。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70.79亿元,较年初增长5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88.10亿元,较年初增长64.17%;资产负债率为64.73%,较年初降低2.89个百分点。这
三峡能源表示,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该公司新增项目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同时,产业链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进一步拉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大幅增加。
储能
未来两年美国10GW电池储能将与太阳能光伏配套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数据,预计未来两年美国将部署10GW的电池储能系统,其中超过60%将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EIA进行调查以收集有关1MW或更多容量的发电厂的统计数据。
该组织在其最近的月度统计数据时指出,2021年美国增加了3.1GW的电池存储容量。这与2020年相比有了相当大的增长,当时EIA2020年底的累计装机容量为1650MW。考虑到10年前的2012年装机基数约为100MW,并且仅在2019年才超过1GW,这是一个更加惊人的增长。在接下来的两年中,预计全国将再增加10GW。
当同时安装太阳能光伏和电池储能并满足一定的充电条件时,可以获得投资税收抵免(ITC),从而降低投资的成本。这一直是美国太阳能光伏+储能的强大推动力,但并未应用于独立储能设施,因为组合中没有光伏发电不符合ITC的要求。行业团体和倡导者继续游说将储能纳入ITC。
电池存储成本下降也被认为是驱动因素,尽管目前运输延迟、电动汽车行业的高需求和原材料价格冲击是阻碍电池成本急剧下降的因素之一。
共计190MW/500MWh!华能4个项目电化学储能系统项目采购
3月11日,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湖南省常德市津市、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花草滩、海南省临高县、江西省高安市蓝坊镇四地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要求投标人2021年在中国境内累计不低于500MWh(须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交付业绩且在中国境内具有不少于2个200MWh容量的独立储能电站交付业绩。
投标人选用的电芯,2021年国内储能供货业绩不少于1.5GWh,须具备国内不少于5个单体储能容量≥200MWh的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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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支付宝股东是谁
雅虎持有阿里巴抄巴40%股份,是阿里巴巴的单一最大股东,日本软银持有16%的股份,而马云及其团队仅持有28.2%的股份。
雅虎持有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但没有完全投票权!
虽然淘宝是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但是创始人是马云,最具决策性的还是他,虽然最终的决策还是要通过董事会批准。
(9)显鸿科技股东大会通知扩展阅读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及阿里巴巴集团较为推崇员工大规模持股的制度安排。在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过程中,40%的股份作为对全体员工的分享和激励,剩余的60%股权作为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阿里巴巴集团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在职员工,都获得相应股份,实现“全员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