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什么样的公司有资格开“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76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很清楚,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贰』 请问各位前辈对于承兑汇票从办理到贴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受理承兑申请人的申请后,对承兑申请人各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撰写调查报告,提交审查。3、受理承兑银行审查人对调查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核实、评定,签署意见后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4、受理承兑银行承兑审批人根据承兑审查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调查人。5、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收到同意承兑的审批意见后,与承兑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协议(保证承兑要对保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抵质押承兑要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或核实,按规定需要办理登记、公证、保险等手续的必须办理完有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权利证书(含有价凭证)信贷业务部门造册登记后,交出纳部门保管。在上述手续办妥后,由承兑行负责人审查签批后交会计部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6、在承兑到期前,承兑人存款账户中应存入足够金额支付票款。支付票款后,信贷业务部门注销抵质押物,并退还给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依据 中国票据网提示,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条件要求如下: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象承兑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二、基本条件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自愿接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意经营许可证; 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借款保证人或抵押物、质物作为担保(少数信用好的企业除外); 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到期贷款和应付利息能按时清偿,到期的应付票据已全部兑付。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须提供以下资料 汇票承兑申请书 ;商品购销合同或证明 ;各种合法证件 ;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担保条件或足额保证金 ;承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四、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承兑规定中国票据网提示,抵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质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质押物的80%。五、银行承兑汇票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查看原帖>>
『叁』 本人新手出纳,请教一个问题 ,我司开出张800W银行承兑汇票,于5月9日到期,我在5月9日上午打入银行RMB账户400W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受理承兑申请人的申请后,对承兑申请人各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撰写调查报告,提交审查。3、受理承兑银行审查人对调查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核实、评定,签署意见后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4、受理承兑银行承兑审批人根据承兑审查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调查人。5、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收到同意承兑的审批意见后,与承兑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协议(保证承兑要对保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抵质押承兑要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或核实,按规定需要办理登记、公证、保险等手续的必须办理完有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权利证书(含有价凭证)信贷业务部门造册登记后,交出纳部门保管。在上述手续办妥后,由承兑行负责人审查签批后交会计部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6、在承兑到期前,承兑人存款账户中应存入足够金额支付票款。支付票款后,信贷业务部门注销抵质押物,并退还给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依据 中国票据网提示,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条件要求如下: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象承兑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二、基本条件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自愿接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意经营许可证; 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借款保证人或抵押物、质物作为担保(少数信用好的企业除外); 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到期贷款和应付利息能按时清偿,到期的应付票据已全部兑付。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须提供以下资料 汇票承兑申请书 ;商品购销合同或证明 ;各种合法证件 ;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担保条件或足额保证金 ;承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四、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承兑规定中国票据网提示,抵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质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质押物的80%。五、银行承兑汇票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肆』 关于一笔承兑汇票,请大侠们进来看看
可以。前提是票据真实,你要在收票后即时验票,或者干脆就找家银行马上贴出去。LS说的搞贴息的公司一般的也可以,但不建议。
『伍』 “银行承兑汇票不能承兑”的常见原因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4、背书重复。
复背书即同一公司连续两次在票据上背书。
按照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背书记载形式上是否有效、背书记载的顺序是否具有连续性、连续的背书人是否具有同一性等三个方面来判断,本瑕疵示例中重复背书人所做的背书完全符合以上三个判断条件。
可以认定这两张重复背书的票据是连续的,因此,重复背书并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在法律上是不影响持票人正常取得票据权利的。
(5)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扩展阅读:
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承兑汇票
『陆』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控制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结合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承兑汇票是指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开出的,以及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 办理收票、开票、贴现、背书转让和承兑等有关承兑汇票业务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授权。
第五条 财务部门是承兑汇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开出承兑汇票
第六条 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具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但必须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行为、签署购销合同,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七条 承兑汇票业务必须在公司核准的融资授信额度或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需根据当月资金计划,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开出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章 收到承兑汇票
第九条 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必须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收取承兑汇票。
第十条 公司对外销售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如特殊情况需收取商业承兑汇票,需核实该单位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予以接收。
第十一条 收到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必须及时在承兑汇票“背书人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销售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必须及时将承兑汇票交到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双方签字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应对所接受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主动向出票银行或开户银行进行查询核实,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 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及贴现
第十三条 公司可将承兑汇票背书用于对外支付。财务部门办理背书转让业务时,应根据付款申请单、合同履行与结算单据检查付款手续是否完备,核实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和发票相一致。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在办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业务时,必须在“被背书人栏”注明被背书人全称,并对背书转让情况(包括承兑汇票号、背书批准人、背书转付单位、申请付款业务部门等)进行登记。申请付款的业务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取票手续时须签字请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必须在“背书人栏”注明贴现金融机构名称。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取得的贴现资金必须于贴现当天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章 承兑汇票到期收回或承兑
第十七条 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未经背书转让,在承兑汇票到期前约定的工作日,财务部门负责持票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保证到期收齐票款。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公司开出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工作。
第六章 承兑汇票保管与检查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承兑汇票保管的第一责任部门,财务总监是公司承兑汇票保全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承兑汇票登记薄》,对承兑汇票应有专人进行登记、保管,严格遵循账实分管的原则。承兑汇票数量较多时也可以将承兑汇票委托公司开户银行进行保管,并与委托保管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分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账目,不得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等。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每月至少对承兑汇票进行一次盘点,必须指派不相容岗位人员对所有开票、收票、贴现、背书转让、承兑等与承兑汇票有关的业务进行检查,并对账实进行复核,检查与复核情况要形成记录,检查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财务总监。对外委托银行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部门必须安排不相容岗位人员每月至少与银行核对一次,双方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柒』 长沙 株洲 湘潭承兑汇票贴现找裕顺长可以吗
找我吧!这种情况月息两分我要了。给我点零花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