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港股ipo有对三类股东进行限制吗
IPO的海外配售主要是给机构投资者进行的配售,就是除去面向散户那部回分,直接给国际投资者(包答括有实力的中国个人投资者,比如李嘉诚,郑裕彤等),由于他们资金庞大,无法直接从公开发售市场进行认购,只能直接参与海外配售,而如果参与海外配售的人少,则可以获得更多的股票。除去这些机构和资金庞大的个人,剩下部分,则给公开发售
B. 如何看待企业ipo常遇到的"三类股东"问题
56家IPO中止原因包括: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此类占24家;报表项目异常变动,此类有3家;未能回复审核中提出的问题,此类有1家;未及时更新申报材料,导致财报过期而终止审查,此类有18家;上市计划调整,此类有6家;合规条未解决,此类有6家。
C. 三类股东股权家族信托上市审查重点有哪些
摘要 通过分析近年来家族信托在境内资本市场的实践案例,我们注意到家族信托在IPO、重组上市、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及已上市公司股东财富规划环节均已有先例,市场监管的认可度有一定的发展和突破,但家族信托因具体情况面临的监管强度、接受度和披露程度方面有所不同。
D. 什么是三类股东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三类股东”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中含有“三类股东”的企业。
1、三类股东是典型代持,根据《信托法》的表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三类股东现实中对外开展业务确实需要以管理人身份,比如进行工商登记时都以管理人或者受托人名义进行,根据过往IPO案例,这类代持关系除了披露外,还需要还原,但是资管计划显然难以还原。
(4)拟ipo如何清理三类股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 什么是“三类股东“
三类股东指的是上市公司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和信托计划。
F. 不懂,法规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因为证券法规定向200多人发行股票构成公开发行行为。
和公开发行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此在上市之前拥有200名以上股东的公司未经批准即属于非法公开发行。
当然,当违法情况继续存在时,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6)拟ipo如何清理三类股东扩展阅读:
深圳证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G. 新三板为什么要清理三类股东的最新相关信息
对于带“三类股东”新三板企业转板IPO问题,此前虽然市场传闻不少,但目前监管层既没有明确要求拟IPO企业进行清理,但也没有形成明确的审核标准。不过,新三板带“三类股东”企业的IPO进程却不太顺利。现有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只有海辰药业以及长川科技两家股权结构中带有“三类股东”的非新三板公司成功过会并完成首发。而海容冷链、有友食品等数量众多IPO排队中的公司因股权结构中存在“三类股东”的问题,其审核目前基本处于被搁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