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美股上市的中国公司 要私有化 小股民手里的股票怎么办能不能不卖回给他们,仍旧持有股份
看看它的公告,如果是全部私有化后不上市了,估计就得卖。
如果只是私有化一专部分,继属续保持上市地位,那就可以不卖。
我记得好象05年吧,国内的石油大明吧,中石油要私有化后不上市,我本来非常看好不想卖,但过了私有化的日期,强行把股票从账户上划走了,后来没多久,资源类个股大涨。。。
2. 中概股私有化可以不出售股权吗
我想题主问的是两个概念,一个是能不能不私有化,还有一个是私有化以后能不能不卖股票?
先说能不能不私有化:
如果你是中概股股东,可以选择不同意私有化,但私有化会在多数情况下因为多数股东通过而完成。当然,如果你能拉到足够多的股东,一起选择不卖,veto公司私有化时与非上市公司的合并,那可以迫使公司无法私有化。但一般情况下,私有化的参与方都有大股东在,所以获得多数票数同意是个大概率事件。
然后是,私有化通过了以后,小股东还有2个方法保护自己。第一是如果你觉得私有化的价格便宜了,那你可以去找评估机构来评估公司的公允价值,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然后要求私有化发起方按你所提供的公允价值来回购你的股份。(多数情况如果你的股份够多,双方会协议解决)。第二个方法是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认为私有化发起方侵犯了你的权益,但这里有个前提是你必须要证明你不但利益受损而且不会很容易就得到补救,且损害赔偿是不足以补偿你所受到的伤害的(这个其实我也不太理解,但你可以理解证明这种情况的难度和成本是很大的,而且实际发生的情况也不多)。
如果你就是不愿意卖,也可以,大股东会把所有不愿意卖的小股东包进一个持股公司,理论上你们是可以等到A股上市的,退市以后不再受公开市场监管,大股东虐小股东是很随意也很简单的。
3.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我是小股东不认可要怎样办
股权是否转让,由股东自行决定,不得强制。您可以不同意转让您自己持有的股权。
4. 大股东要收购小股东股份,小股东不同意该怎么办
那是小股东的私产,可以选择不卖,但是投资就是用来赚钱的,只要价格合理,还是可以卖出的。
5. 上市公司要私有化,小股民不想履行有什么后果
小股民如果能够阻止私有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那么就能阻止上市公司被私有化;反之亦然。
上市公司要私有化,这与一家私有公司要被上市公司收购是一个道理,小股民都是阻止不了的。
小股民只能做到自己能够做到的,那就是,如果你认为私有化之后没有前途,就把股票卖掉。
可是,有可能你握住这只股票好几年了,一直套牢,现在卖出是割肉,那不白握住这么多年了吗。所以你要三思。
一思:小股民不履行有没有用。如果有用,就暂时握住;如果没有用,就抛。但是,你抛了以后也可能是暴涨,一直涨到你当时买的价位,而后又从你买的价位算起,又翻了一番。这个准备你要有,是否后悔。。
二思:由于小股民的反对,使上市公司想卖卖不成,双方僵持,导致公司无力无心经营,也会使效益下滑,股价下跌。僵持可能是好几年。
三思:这件事不排除是一个谎言,是一个真实的谎言。它既真实,又谎言,无论小股民履行不履行,都不利,所以僵持在那好几年。
6. 公司私有化是什么意思麻烦介绍清楚点。谢谢!
私有化是由一两个最大的股东以某个议定的价钱收购其他所有股东手里的股票,然后这些股票就不需要在市场上交易了,所以“在联交所上市地位将被撤销”,由上市公司变成为私有公司。其他股东拿了钱走人,从此跟公司没有关系。 一般是大股东提出私有化建议,然后全体股东投票,有一些条件,好像是超过90%的股数同意,并且少于10%的股东(按人数而不是股数)反对,具体记不得了,大概是这样,私有化建议才得以通过。通过的话就少数服从多数,不想卖的也得卖(给大股东)了。如果不通过,大股东可能提高出价,再投票。有的最后也没通过,那就作罢,什么也不改变。不管私有化成功或不成功,散户手里的股票显然都不会是废纸。 大股东一般不可能已经持有90%以上股份,联交所规定在交易的上市公司散户手里必须有25%以上的股份。 一般大股东提出的私有化价格肯定比现在市场价格高(否则谁答应卖给你?还不如在市场上卖),所以私有化建议公布后股价会大涨一下,涨到不超过私有化价格的位置,如果私有化未获通过,又会跌回。
7. 公司小股东不同意增资拒绝签字怎么办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即可。
(7)私有化小股东不同意扩展阅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增资
股市用语。 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 上市公司为业务需求经常会办理增资(有偿配股)或资本公积新增资(无偿配股)。
增资的概念: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此步骤顺利可1个工作日完成)
如果对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过存在疑惑,可携带这个二份文件及执照,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询。排内资的柜台。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
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如果需要节省资金被冻结时间,可在第三步骤完成后,再开设零时验资帐户)。
费用:会计事务所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费用。(进出口公司的增资报告)。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费用: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费。(详细收费请查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8、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
增资流程概括总结: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意义
1、筹集经营资。
2、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获得法定资质。
5、让企业获得更高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东)网络(增资)
8. 上市公司私有化
是指公有组织或复公有财产的所制有权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以及这些组织或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
9. 私有化退市散户必须卖吗
私有化退市散户不是必须要卖出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进行私有化操作时,对于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散户可以选择不卖操作,但是,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散户、小股东,在控股股东进行溢价私有化操作时,他们出现盈利的情况,都会卖出手中的股票。
1、股票私有化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把小股东手里的股份全部买回来,扩大已有份额,最终使这家公司退市。
2、私有化过程中,散户、小股东不愿意卖出手中的股票,其原因可能是:他们觉得私有化的价格较便宜,或者私有化发起方侵犯了他们的权益。
拓展资料:
1、中国股市近年在全球股市上涨的背景下却由于诚信问题、监管问题等结构性问题而连年下跌,在这样的市场中,散户处于最为不利的博弈位置,不少均遭受了损失。解决了以上结构性问题后,散户在市场博弈中将获得更大的机会。不少散户因以前的亏损在投资心理上存在阴影,但是人民币升值等机遇也给了散户很多机会。
2、散户主要是指资金实力较小的投资者,其入市的资金一般也就三、五万元左右甚至更低,基本由工薪阶层组成。散户的人数众多,约要占到股民总数的95%左右,在证券营业部的交易大厅内从事股票交易的一般都是散户。由于资金有限、人数众多,在股市交易中散户的行为带有明显的不规则性和非理性,其情绪极易受市场行情和气氛的左右。
3、散户并非如通常所设想的那样表现出低专业水准,在他们的理解范围内往往能对上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下至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具体的高级管层讲话阐述翔实的个人观点,某些特别敬业的散户除时常切磋看盘技巧外,甚至会飞到上市公司做实地调研,作风特点颇类似于投资机构研究员。
10. 变更公司股东小股东不签字怎么办
股权变更小股东不签字的情形下,若股权变更为内部转让的,则不需要获得小股东的签字同意;若股权变更为外部转让的,则需要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也不一定需要小股东的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