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万科、国美的股权纷争案,给你带来了什么启示
国美股权之争的看法与启示;因为涉嫌经济犯罪而陷身牢狱的中国前第一首富,前国;那么针对黄光裕这封公开信,国美董事局也发出了致国;这个事件相当的引人注目,因为国美是中国最大的电器;黄光裕在1987年创办的国美目前已发展成中国最大;冲突是来自对2009年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那么如今这家企业实际上到了一个争夺控制权的问题了。
国美控股权之争:国美电器2010年8月5日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而黄光裕方面则呼吁投资者支持重组董事局。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职务,大中电器创办人张大中出任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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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矛盾演变
国美股东会之乱 大股东否决贝恩董事
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黄光裕要求罢免陈晓 国美大战升级
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至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矛盾大白天下。 国美宣战黄光裕
2010年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Ⅳ 最近国美发生了什么事件
最佳答案黄光裕对决陈晓!家族控制人对决职业经理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胜利的天平又将会倾向哪一方?
曾经,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真正的当家人、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中国首富;曾经,陈晓是永乐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的职业经理人、黄光裕口中“我的接班人”;曾经,他们合作过、帮扶过,甚至亲密过。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现在,黄光裕一心想要从陈晓手中重新夺过对国美电器绝对控制权,陈晓则想让国美电器打上真正的陈氏烙印。所以,只有决裂,才能显示出双方目前最真实的想法。
关于这场纷争,最新的口水仗来自于18日黄光裕的一封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黄光裕称,陈晓作为董事局主席,“存在个人野心,实施阴谋,挑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对此,国美电器一位高管对媒体回应称:从一审罪名来看,黄光裕是不是也伤害了很多其他人的利益?
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不管这场争斗的过程和结果如何,这都给我国不少的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上了一课”,甚至是“难得一见”的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典型教材”。更有媒体点评认为,这是中国私营公司治理史上,家族控制人与职业经理人、创始人股东与财务投资者对决的惊心动魄一幕。
蜜月——
黄光裕收购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也曾有合作蜜月期。“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
在这场纷争的“史前时代”,黄光裕曾和陈晓在市场上竞争过,也合作过。但在2006年,他们彻底从市场层面的竞争变成了全面的合作,因为黄光裕收购了由陈晓创办的永乐电器。
“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在并购之后,黄光裕曾给陈晓下过这样的“定义”。而从当时的市场评价中,这个“定义”其实并不为过,因为陈晓是“有能力”的代表——虽然进入家电行业比黄光裕、张近东(苏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和张大中(曾经的大中电器创始人,后同样为国美电器所收购)等人晚,但陈晓却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让永乐电器成为了“上海滩”上的家电业霸主。还有一个侧面的佐证是,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时,永乐电器成功集资12亿港元,成为仅次于国美电器和苏宁电器,排行第三的家电连锁巨头。
但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在国美收购永乐之后,还是有人怀疑:陈晓可能会不适应从“老板”到职业经理人的转变,他也根本不会跻身国美电器的核心决策层。而当时,“架空”陈晓的说法不禁在坊间流传开来。但陈晓一直未对相关传闻作正面回应,只是承认当时决策层的结构是黄光裕的体系。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曾是黄光裕体系中的国美高层管理人员孙一丁、王俊洲和魏秋立等人,目前都已投向了陈晓的“怀抱”。
不过,就当时来说,黄光裕还是给足了陈晓面子。历数每次国美电器的相关会议,往往走在前台的都是陈晓,黄光裕却似乎刻意躲在幕后出谋划策。这个“史前时代”,在分析人士看来,是双方合作最黄金的时间段。
分裂——
引入贝恩资本,改变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对管理层进行大规模的股权激励。陈晓接过帅印后,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然而,一场变故彻底打破了黄光裕和陈晓之间某种心照不宣的平衡。2008年11月底,黄光裕因多项指控被相关部门刑拘,“接班人”陈晓真的接过了黄光裕丢下的国美帅印,成为国美电器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并真正走上了国美电器舞台的正中央。虽然这是黄光裕首肯的一项任命,但这恰恰也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导火索”。
短暂的喘息之后,陈晓就撇开曾经的上司黄光裕,开始了自己的市场运营手法和资本操作路径。
首先,2009年6月,被认为“对资金极度渴望”的国美电器引入了贝恩资本,后来,分析人士指出,这其实是双方走向决裂的开始。根据公开显示的贝恩资本注资国美电器的协议,其将拥有国美电器15.9亿元可转债,同时有权将其转换为10.8%的国美电器股权。一旦进行相关操作,这将稀释现在黄光裕手中33.98%的股权(黄光裕目前是国美电器最大单一股东,这也是黄光裕对抗陈晓目前最大的“底牌”)。与此同时,陈晓放弃了黄光裕一直以来在市场上狼性扩张的竞争方式,转而走效益优先的相对细化道路,关闭了不少门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资本操作,日前媒体援引黄氏家族代表成员的话称,“黄光裕也是通过媒体才得知该消息的”。目前,在黄光裕多次造势,包括上述《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中,都在拿陈晓的这项操作说事——“自己的民族品牌为外资所把持”、“国美电器”变成了“美国电器”等。但陈晓也有自己的理由,保住国美电器的股价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们的利益。
其次,2009年7月7日,仅仅履新半年后,陈晓就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资料显示,该方案涉及总计3.83亿股股份,总金额近7.3亿港元。相关报道称,陈晓与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属公司董事共获授购股权为1.255亿股,其中陈晓获2200万购股权,股权激励覆盖了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此举更是将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股权一直是黄光裕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多名高管一直没有得到的,而陈晓仅仅推出一份股权激励计划,就收买了几乎黄光裕的所有老臣。”一位原国美高层称。对比黄光裕的吝啬,陈晓的大度,更让黄光裕的老部下感到温暖和实惠。
当然,黄光裕是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换姓的。为了对抗陈晓和贝恩资本,黄光裕通过增持,保持了33.98%的持股比例。随后在今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手中掌控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也就是陈晓日前所说“黄光裕不顾国美死活”的由来。
僵局——
是双方经营理念的较量,更是资本间的较量,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究竟会站在哪一边?
上述的决裂行动其实都是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的。8月5日,国美电器就正式宣布起诉黄光裕,罪名基于香港证监会在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回购1.298亿股份,目的是以国美的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并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这让矛盾正式对外公开,双方也彻底走向了决裂。
其实在8月4日,黄光裕就已经率先向陈晓宣战,指责近一年来国美电器业绩下滑是陈晓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并意欲重组董事局,让陈晓淡出国美决策层。
至此之后,双方就诸多问题打起了口水仗,并一直对峙至今。8月12日,国美5位黄光裕时代的元老倒戈,公开表示与陈晓共进退。
同时,陈晓和黄光裕阵营还积极利用媒体为自己造势,以期最终赢得胜利。“双方本轮的对峙,乃至一直以来的争斗既是陈晓和黄光裕双方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差异的体现——家族经营VS陈氏新思维,更是资本间的较量。”一位长期跟踪国美电器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最终的决胜者将是资本力量更强大的一方。这也凸显了资本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根据双方的持股比例,黄光裕只要再拉拢16.02%的股权就能占据董事会话语权的半壁江山。而陈晓则需要拉拢更多的资源。但在不少媒体看来,陈晓也有自己的优势:国美电器管理层、中小股东及贝恩资本的绝对支持,或者说是“民心”。但目前,双方都已经宣称获得了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众多投资者的支持。
事实上,资本在市场上目前已经出现了异动。比如在8月6日,富达基金在二级市场减持国美电器1.792亿股,持股比例由5.57%降至4.37%。汤森路透的统计显示,国美电器目前有180个投资机构股东,持股合计占44.84%,前50个机构持有超过40%的股权。同时,国美2009年年报显示,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富达基金3家总计持股20.6%。
“除了贝恩资本基本上明确会站在陈晓一边外,目前没有人能真正知道资本到底会支持谁。甚至,包括黄光裕和陈晓在内。”曾经管理过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经营管理研究室和总裁办公室,现任某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胡刚则认为,“总之,他们会选择给其带来利益最大化的一方”。
启示——
资本市场的罕见现象和典型案例
“姑且不论谁对谁错、过程如何、具体结果怎样,这场争斗在资本市场中确实都是一个罕见的现象和很好的案例。”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教授告诉记者。
首先,按照惯常思维,决策层或管理层作为公司的行政机构,应听命于最大股东,但黄陈之争已经打破了这样的规律;其次,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机构像往常一样,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看似是我们自己人内部争斗的最终结果,外资机构的力量对中国资本市场,甚至民族品牌公司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对于本次黄陈之争中所显示的公司董事会相对的“决策独立性”,张马林特别指出,“站在保证股东收益角度上,董事会(局)的这种决策更加民主,更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站在大股东的角度上,这就违背了其对公司的绝对控制,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决策。”
Ⅳ 国美宣布股票回购之后,股价是否依然走好
事实上,国美宣布回购股票后,国美股价出现了大幅的上涨,并于4月8日逼近三个月高位,达到了每股1.44元,涨幅达7.63%。据悉,2013年3月20日国美发布了2013年全年财报,并公布了以供应链为核心的O2M战略,受良好业绩和清晰战略的影响,国美近期股价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Ⅵ 什么是国美事件
身陷牢狱的国美电器(00493)大股东黄光裕与陈晓为代表的国美董事会之间的分歧,由2010年8月初开始升级,双方隔空激战个多月,将在9月28日的股东特别大会决一胜负,表列事件发展过程:
时间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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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国美电器向香港证监会投诉黄家利诱投资者换取支持。
9月22日
黄光裕阵营发文质疑陈晓言论,强调非上市门店贡献大。
湖南职业投资者力挺黄光裕,购入1亿股
9月20日
陈晓及大股东黄光裕阵营移师香港,会见机构投资者及股评人,
尽最后努力拉票。
9月18日
邹晓春、陈晓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摊底牌誓言一战
9月16日
黄光裕方面对贝恩转股表示欢迎和尊重,并促陈晓辞职
9月16日
国美确认收到黄光裕函件,回应废除授权发新股不恰当。管理层
又提出五年计划,至2014年底,门店总数达1400间。
9月15日
贝恩公布落实债转股,占国美股份9.98%,成第二大股东,
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至32.47%。贝恩重申支持国美董事
会和管理层
9月09日
黄光裕律师邹晓春竞逐国美董事局主席。邹晓春并称,若大股东
决议未获支持,国美可能一分为二。
9月05日
黄光裕狱中再发公开信,重申罢免陈晓、重组董事局的原因和依
据,并提出将黄光裕私人持有的国美电器372家非上市门店,
注入上市公司方案。
8月30日
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妻子杜鹃改判缓刑当庭释放,有望出席9
月28日的国美电器股东特别大会。
8月27日
黄光裕亮出「撒手?v,威胁如果临时股东大会上其提议未经通
过,将分拆国美非上市与上市部分,同时还要求溢价参与国美增
发。国美董事会回应,对上市公司没重大影响,且当前没有发行
新股的决定。
8月24日
黄光裕家族开始在二手市场增持国美股票,以便将来贝恩债转股
后的股权不被摊薄。
8月23日
国美电器公布上半年业绩,利润同比增逾60%,不过黄光裕方
面称国美领先优势将丧失。陈晓又于业绩记者会上表示,大股东
黄光裕提出的数项建议不合理,呼吁全体股东在9月28日的特
别股东大会上投下反对票。
8月17日
黄光裕方面发表致全体员工公开信,对现任主席陈晓进行批判,
指责陈晓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
8月10日
黄光裕方面与国美董事会正面交恶,黄光裕胞妹黄燕虹指责陈晓
与贝恩签订极其苛刻的融资协议「有私心」,处心积虑地积极推
动国美「去黄化」。
8月05日
国美电器宣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黄光裕于08年1月
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行为正式起诉,并追偿
由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但没有提出索赔金额。
8月04日
黄光裕代表公司发出信函,提请董事局决定并召开召集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撤消股东周年大会授予本公司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置
Ⅶ 为什么近期国美股价大跌
一则成立合营公司的通告,让国美电器又一次卷入漩涡。
9月27日,国美电器宣布与全资的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成立物业合营公司,之后国美电器股价开始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幅高达40%。随后国美紧急叫停,10月3日,国美电器公布暂停成立合营公司,股价开始趋稳。
随后,10月13日突然宣布耗资1783万港元从二级市场回购879.2万股,当天国美电器股价一度大涨7.35%。
该消息既透露出国美电器延伸产业链的意图,也透露出国美系意欲整合旗下资产的意图。
无奈的急刹车
国美电器合资组建国美商业地产开发公司的消息公布后,次日国美股价大跌11.36%,第二天再暴跌21.79%,创下逾两年新低的1.83港元。在内地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当下,市场普遍质疑国美的决定。
从之后的暂停一系列动作不难看出,国美管理层对股价大跌是始料未及的。
董事会主席张大中对此解释称:“计划提出的缘由,是为了维持和提升集团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获得合适的零售地点及控制租金开支,以应付中国增长中的消费市场对优质零售空间不断上升的需求。”
中投顾问零售行业研究员杜岩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定此举是否明智关键是看该项目未来的成长空间,从长远来看,国美系组建商业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前瞻性,一来可以结合商贸业务和地产业务,形成产业链互动,二来也能够掌握商业物业资源,获得增值回报,与此同时还能够增大企业在商圈中的话语权。 ”
出于这一目的,国美原本计划通过成立物业合营企业,与北京鹏润、北京国美优势互补,解决集团对商业地产开发经验不足的问题,在中国二三线城市创造并获取更多优质门店资源。
管理层表示,经进一步考虑目前市场状况,以及有关物业合营企业的多项因素,目前公司已决定暂停该计划。国美称未来将综合多种因素重新评估该计划,对于如何在二三线城市获得有优势门店、仓储资源,将继续研究一个令各方满意的方案。
中投顾问零售行业研究员杜岩宏认为:“暂停成立合资公司确实不代表国美系会彻底放弃地产业务,特别是商业地产业务,这是由未来商贸圈发展趋势决定的,国美并非不务正业,相反,通过有效整合商贸业务和地产业务将发挥国美系整体优势。”
国美进退两难
国美宣布该计划后,市场似乎并不看好。在记者采访中,大多数人认为,国美系现在的思路是对的,但投资者却不买账。
有人投资者担心,国美旗下三家公司合营开张商业地产项目会带来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瑞银分析师也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在中国发展房地产业面临着很多风险。公告披露短短一周时间内,国美电器市值蒸发近四成,足以说明问题。
在内地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当下,市场普遍质疑国美系的决定。瑞信更以企业管治忧虑不断上升为由,下调国美电器2011年~2013年盈利预测的10%~15%,评级降至“中性”,目标价大幅削减42%至2.5港元/股。
市场人士认为,黄氏家族开始整合梳理旗下资产的举动 注重核心业务家电零售,地产业为家电业服务。
国美电器董事长张大中表示:是为了维持和提升集团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获得合适的零售地点及控制租金开支,以应付中国增长中的消费市场对优质零售空间不断上升的需求。
“从国美电器为合营公司第一大股东就可以看出,合营公司是在为国美电器量身定做”。国美电器企业发展与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卢江接受采访时候表示。
“实际上就是产业链的延伸。”对此,国美有关人士如此评价。
原因无他,家电卖场的竞争已走向提供消费体验和完善周边配套的竞争。
中投顾问零售行业研究员杜岩宏在接受采访时候也认为:“国美投资地产属于非主营业务,而投资者更希望其主营业务出彩,担心地产业务会削弱其主营业务竞争力,加上当前房产调控效应显现,房地产市场低迷,而投资地产业务需要大量资金,且回收周期长,这不免使投资者出现担忧情绪。国美虽然坚信其投资战略的可行性,但是不得不考虑投资者的担忧和由此带来的市场悲观预期,这使国美陷入两难境地。”
对于市场反应,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袁伟认为,除去投资者害怕关联交易的因素,就商业地产而言,由于商业地产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投资商业地产必然会占用国美电器的现金流,反而会影响短期国美电器在二三线城市扩张的速度,影响短期业绩。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美电器宣布暂停成立物业公司的方案后,公司第三大股东摩根大通再次选择了低位增持,其持股比例从5.12%上升到5.49%。
由于摩根大通增持和国美电器回购,虽然投资机构瑞银将国美电器的目标股价从4.3港元下调到3.6港元,但是依然维持了其买入的评级。
中投顾问零售行业研究员杜岩宏最后表示:“摩根大通选择增持表明其看好国美未来的发展,即使在国美股价下调时,不少投资机构仍给与国美买入评级,可见其成长性较好的情况未因成立合资公司的事件而改变。”
但帕勒咨询资深董事罗清启接受记者采访时候指出:“为了获得优质的店址,之前苏宁电器(拓展选址信息)和百思买在上海等一二线城市都有自购物业,而苏宁也在全国多个城市建设商业地产项目,这些投资都是相对独立的,而且在地产调整中苏宁也放缓了物业投资的计划。”其言下之意似乎可以分拆处理,并无必要把上市公司拖入其中,此举似乎并非明智之举。
Ⅷ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当事人
昨日(08月06日)下午,国美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就起诉黄光裕一事,他们已经和香港证监会有过沟通,起诉基于香港证监会的调查。
早在去年8月,香港证监会曾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香港证监会指称,上述计划导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2009年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对黄光裕16.55亿港元资产冻结。
国美的这项起诉胜算几何,也让外界颇为关注。“我们的起诉是在香港证监会调查的基础之上。”该负责人表示,公司还掌握了其他有利证据,但鉴于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不便向外界披露。 在国美电器宣布起诉大股东黄光裕之后,董事会主席陈晓6日中午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陈晓坦言,个人与黄光裕并无很深矛盾,主要是在公司控制权上有分歧,“带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责任让我没有退路。”
控制权之争加剧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夫妇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国美电器随后紧急召开董事会,强行委任贝恩三名高管加入董事会,并首次公开指责黄光裕夫妇将国美陷于重大危机之中。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陈晓称,国美电器是黄光裕一手缔造的公司,是国美第一大股东,原先董事会成员也大都是他安排的,从经济利益上来说,现有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伤害,但董事会最后一致认为黄光裕仅是为了取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和满足个人意愿,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越走越远。
据介绍,黄光裕最大的担心是自己持有的国美股权被稀释到30%以下,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股东持有股份超过30%时,要发起要约收购。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后,提出在2011年4月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时提前转化2016年可转换债券的计划,债转股之后,黄光裕家族所持33.98%的股权将被稀释到31.7%,日后若贝恩资本再退出,黄光裕家族所持股权很有可能下降到30%以下。这也是黄光裕力阻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及撤销董事会发行新股授权的主要原因。
回应“最大赢家”之说
陈晓告诉记者,6日上午国美电器召开了分公司总监以上人员会议,通报了董事会的决定,会上不少员工站出来表示支持董事会。“现在国美电器是一家公众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必须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必须担负企业的社会责任。”
针对一些媒体报道称陈晓在黄光裕事件中从总裁到出任董事会主席执掌大权,是最大的赢家,陈晓向记者表示,这种看法比较片面,董事会成员在此期间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并带领企业走出困境,这是最大的成功,个人得失已经看得很淡。换句话说,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在此期间都会坚守底线———让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他与黄光裕分歧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
陈晓坦言,黄光裕此次要求他本人出局,说明自己已经是黄光裕心中最大的障碍。此前陈晓对媒体曾说过过激的话,如黄光裕想“鱼死网破”,但结果只会是“鱼死网不会破”。当时说这句话是想向外界表明对黄光裕阻止贝恩成为非执行董事的担忧。“其实并不想把矛盾公开,毕竟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还有30多万在职员工,谁都不愿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悲剧的参演者。” 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94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8月4日晚7时30分及8月5日早上收到黄光裕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信函,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等动议。
国美电器董事局5日立即开会讨论回应事宜。按照相关条例,公司有不超过21天的时间正式考虑对要求信函的回复,并对外公告。24小时内,董事局迅速反应并给出初步回复,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的现在职务并视该撤销为没有理据之举。同时反戈一击,决定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要求对黄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而黄光裕及其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方面,则在8月6日凌晨通过互联网发布声明称,关于国美董事局动议起诉黄先生董事责任一事,董事局未在我司发出‘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之前,就该决议予以公告或正式通告我司,我们对此完全不知晓。
Shinning Crown 声明全文
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关于“国美起诉黄光裕”及“重组国美董事局”的声明
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国美)董事局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先生(黄先生)进行法律起诉及反对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董事局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提议内容一事,我司特别声明如下:
1、关于国美董事局动议起诉黄先生董事责任一事,董事局未在我司发出“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之前,就该决议予以公告或正式通告我司,我们对此完全不知晓。
我司于7月19日就派出代表与陈晓商谈重组董事局事宜,双方一直持续商谈到8月4日晚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司才向董事局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8月5日上午,国美董事局就我司提议召开了紧急会议,当日下午,才到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黄先生;在8月5日晚上国美董事局公告中,声称是因为要起诉黄先生,我司才发函要求重组董事局一事,是严重与事实不符、欺骗投资者的行为!
2、大股东强烈呼吁广大投资者:为了确保国美电器在正确的方向上高速、稳定地发展,为了国美电器在2015年前成为全球最让人尊重的公司之一的目标得以实现,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积极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的努力! 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 201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