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责任公司,三人股东,职位怎么分配是否三个人都要有职位董事、经理、监事怎么设
摘要 我们是四个人合股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出资,分别出资55%,20%,15%,10%,大股东只出钱,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年底分红就可以了,所以他是董事;二股东是公司的总经理,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也是法人和第一责任人;三股东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四股东是公司的监事,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年底分红。
2. 职务可以填股东吗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时必须要的职务有两个:法人代表和监事,经理属于公司的普通职位,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必要的职务,法人代表和监事必须由两个不同的自然人担任,可以由股东兼任,也可以外聘人员担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是要合法经营,不做非法集资,逃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这些违法乱纪的事宜,在经营过程中要重视环保,至于股东要承担的责任也是遵纪守法,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作出一些损害公司的行为,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法律分析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同时,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履行其他监督职能。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法律、决算方案: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一)检查公司财务,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直接作出决定;(三)当董事;(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分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行使下列职权、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行政法规;(二)对董事,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九)对公司合并、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有关董事。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七)制订公司合并。第五十三条监事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盖章,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解散;(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5. 职务可以写股东吗
职务可以写股东.
【法律依据】
股东在公司任的职务没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职务,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员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层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只要不是独资企业,公司里面都会有股东,有股东在公司有重大事件的时候,就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股东谁的股份多,谁的说话分量也就相对大一些,不经过公司股东会做出的决定都属于无效行为。股东在公司可以做任何的职务,但是法人不可以。
6. 股东可以是监事吗
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 监事的产生是由股东决定的,如果公司股东是企业法人,那么这家作为股东的公司应当依据法律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确定一名人选,以派往你公司担任监事。 但监事不一定是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是应当设立一至两名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机会和渠道有限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设置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行召集和主持。
7. 只是饭店的股东怎么填职务
股东。
股东不是职务,不属于公司的员工,而是公司的所有者。写什么职务一般取决于该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经营以及在经营中的任职情况。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8. 股东职务如何分配
一、根据投资额占总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股权,根据股权比例或者协议中特别注明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三、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6、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8、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9、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