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认购书属于什么物料
独立的合同。
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
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⑵ 股份认购协议书不小心丢失了
当然不是要把协议书拿去才能退的,其实股份认购书你拿的是一份,另外公司财务还有备案和财会登记的,你可以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能查到的,这是财务最基本知识,不会错的。
⑶ 个人手里应该有认购书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⑷ “合伙协议书”和“股份合作协议书”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签什么协议
严格来说,合伙协议书,是正式的法定协议。而股份合作属于民间的称谓。搞清楚这两个文书之前,先要分清什么是合伙,什么是股份。合伙属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关系,一般是两个自然人为某个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而股份,是公司的概念。只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涉及股权和股份。一般人都错误的认为只要在起合作就持有了股份。其实不然,只是拥有一定份额。搞清楚之后,你就明白了什么情况下用什么书。类似的还有,股权认购协议书,对股权分配的协议。
⑸ 股权认购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签认购书的法律性质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⑹ 购房常识:认购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而且“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中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买受人所购物业(楼盘)的法律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认购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开发商大都要求买房人同时,交付一定数量的定金并在认购书中约定,如果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内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开发商)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定金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