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台湾巴菲特,香港巴菲特,日本巴菲特分别是谁
1、台湾巴菲特:艺人小S的公公许庆祥,从一位付不起8000元房租的小镇医师,靠敏锐的投资嗅觉征服股海,23年间赚得百倍身家。他的成功,来自刻苦练功般的培养毅力和耐心,每日花6到8小时读书,20年如一日,和股神巴菲特挑好的股票赚时间财精神相通,堪称是台湾的巴菲特。
2、香港巴菲特:香港惠理基金公司的创始人谢清海,江湖人称“香港巴菲特”,从1993年仅管理几百万美元资产到目前管理资产超过40亿美元,其间只用了14年时间,在香港股市的多次牛熊转换中高速成长,而他的秘诀只有区区三点。
首先作为价值投资者,他倡导投资于业务而非股票,视自己为公司业务的投资者而非单纯的股票投资者;其次采取谨慎为先的方针,注重回避风险,原因是价值投资的宗旨是保本;最后就是逆市投资,因为成功的价值投资者往往需要勇谋兼备,逆市进行投资。
3、日本巴菲特:糸山英太郎是惟一一位连续20年名列“世界富豪排行榜”的日本富豪。在今年的《福布斯》统计中,糸山以45亿美元的身家,排行“日本富豪榜”第七位。现年66岁的糸山英太郎不仅是新日本观光集团社长、日本食物管理集团社长、日本财产服务集团社长、糸山画廊集团社长、湘南工科大学荣誉校长及新日铁、TV东京及野村证券的大股东,也是日本航空(JAL)、三菱重工最大个人股东。旗下产业包括10个高尔夫球场,5个高级连锁餐馆。
糸山还是一位畅销书作家,出版过《怪物商法》、《赚钱哲学》、《吵架哲学》等多本著作。从这些稀奇古怪的书名中,可折射出这位传奇富豪辛涩而光怪的成长路程。
❷ 世界十大投资银行,指哪十大
1.高盛GoldmanSachs(按排名顺序排列)
世界上最早的专业投资银行,由GoldmanSachs先生创办于1861年。
高盛以其浓厚的企业文化著称,在100多年的历史,上一直坚持投行主体战略,很少涉足商业银行、零售经纪等领域(但并非完全不涉足),是华尔街投行之首。
(2)野村证券前十大股东扩展阅读:
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 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
一是独立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美国的高盛、摩根斯坦利;
二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
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比如德意志银行;
四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
参考资料:投资银行-网络
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发展阶段
创业时期
(1979年—1984年)
公司成立初期,主要通过吸引和利用外资,服务于国内经济建设,发挥对国民经济“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在管理体制、经营方式和业务领域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率先对外发行债券,开辟了多种融资方式,最早开展了融资租赁、海外投资、国际经济咨询等业务,积极开展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在许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快速发展
(1985年—1988年)
这一时期,公司继续开拓创新,利用外资发展投资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为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进行了机构改革,将主要业务部门分别独立出来,先后成立了若干个专业子公司、地区子公司和海外子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从事生产、技术、金融、贸易、服务等综合性业务的企业集团。荣毅仁董事长制订的“中信风格”,成为中信人的行为准则。
调整时期
(1989年—1992年)
根据国家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司围绕加强管理、压缩投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调整措施,公司业务在调整中继续取得发展。1992年7月,公司制订了十年规划和
八五计划,确定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抓住机遇,积极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
稳步发展
(1993年至今)
1993年3月,荣毅仁同志当选国家副主席,国务院调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领导班子,魏鸣一同志任董事长,王军同志任总经理。从1993年起,公司围绕发展战略、业务重点和经营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注重克服重开拓、轻管理的倾向,加强经营管理,强化宏观控制。 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约见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周叔弢、古耕虞五人提出吸引外资解决经济建设资金问题。
1979年2月,荣毅仁提出成立“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
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月8日正式公布。同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oration)宣布成立,简称“中信公司”,注册资金2亿人民币。
1979年10月4日,中信董事会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正式成立。董事会成员共44人,荣毅仁、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王兼士为常务董事,荣毅仁为董事长,雷任民为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为荣毅仁,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任副总经理。其他董事包括马万祺、王少岩、王光英、王纪元、王宽诚、叶林、古耕虞、刘希文、刘靖基、孙孚凌、孙晓村、华煜卿、芮沐、肖桐、何贤、何郝炬、李文杰、李嘉诚、杜新波、邱纯甫、陈希仲、汤元炳、周志俊、周宝芬、张敬礼、张遗、段云、茅以升、胡子婴、经叔平、郭棣活、钱昌照、资耀华、曾定石、常彦卿、童少生、裴先白、缪云台、霍英东等。
1980年6月2日,中信与日本东方租赁合资成立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成为中国唯一向外资开放的金融领域。
1982年1月18日,中信与野村证券达成协议,以年利率8.7%发行12年期武士债,总额100亿日元,其中80%投入仪征化纤。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发行海外债券。
1984年,中信旗下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与英国[朗文]合作出版了《中国投资指南》,这是中国第一部完整介绍中国对外开放有关政策法规的书籍。
1986年,中信利用杠杆租赁收购澳大利亚波特兰铝厂10%股权,被评为“1986年世界十大融资案例”之一。
1986年3月22日,中信以3.5亿港元收购因挤兑风波遭到严重打击的嘉华银行92%的新股。
1987年1月27日,中信香港以19.36亿港元收购国泰航空12.5%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1988年2月24日,中信、大东电报局、和记黄埔三方合资成立亚洲卫星有限公司。1990年4月7日,亚洲一号由中国长城工业公司的长征火箭送入太空。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卫星发射市场。
1988年8月15至1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北戴河会议,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物价指数突飞猛进,五大“官倒”——光大实业公司、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总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遭到国家审计署审计。
1990年1月,中信收购泰富发展,更名中信泰富。中信香港将资产和业务注入中信泰富,中信泰富由小型地产公司一跃成为超过40亿港元的大型上市公司。
1990年2月14日,中信香港以每股4.55港元,斥资103亿收购香港电讯20%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
1992年2月13日,中信泰富收购香港最著名老牌洋行——恒昌企业。
1995年2月,中信证券成立。2002年,中信证券上市。中信证券是中国最大的券商。
1995年3月26日,中信与伊朗德黑兰城乡铁路公司签署协议,承包修建德黑兰地铁一、二号线。德黑兰地铁工程被称为“总统一号工程”,是中东、北非第一个地铁系统。
2001年,中信集团成立。
2002年12月5日,中信控股成立。中信控股是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
2003年,中信集团参与的联合体中标“鸟巢”。
2005年11月25日,中信实业银行改名“中信银行”。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A+H股同步上市。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因外汇期权合约巨亏,面临破产危机,引发港股震动。中信集团紧急注资拯救,损失不详。
2008年1月,中信集团、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信汽车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获得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和VSAT业务经营许可证。
2008年3月,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
2008年4月,中信国安集团无偿受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持有的51%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2008年5月,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中信集团组织力量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累计向地震灾区捐款人民币7,322亿元。中信海洋直升机公司选调12架主力直升机和骨干人员组成抗震救灾飞行队,出色完成救援飞行任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0.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11.61%股权,完成收购后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成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8年6月,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申请。
中信集团、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信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配发股票7.89亿股,募集资金约25亿港币。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市场。
中信资源澳大利亚公司斥资9,973万澳元增持澳洲上市公司麦克阿瑟煤炭公司股权至20.39%,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中信集团承包建设的国家体育场(鸟巢)作为主体育场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中信国安第一城在奥运会期间成功接待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总统等奥运贵宾。
2008年10月,中信集团、中信国安集团共同出资32.6亿元投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9%,成为其最大股东。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就投资外汇期货合约形成潜在亏损发布公告,预计投资外汇期货合约亏损金额超过150亿港币。
2008年11月,中信集团和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成功私有化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完成私有化后中信集团持有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约70.32%股权。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增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至10.07%。
2008年12月,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高票通过中信泰富向中信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及由中信集团承接部分外汇期货合约的方案。中信集团按每股8港币价格认购中信泰富约14.5亿股股票,完成认购后中信集团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7.56%。中信集团按澳元兑美元汇率0.7水平承接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约53亿澳元期货合约,中信泰富支付中信集团对价约91.6亿港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中信产业基金发起设立金额约60亿元的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
2010年5月,中信集团启动整体上市。
2011年9月01日由山西太原钢铁集团与宝钢集团、中信金属公司、 鞍钢和首钢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以19.5亿美元收购世界最大铌公司巴西矿冶(CBMM)15%的股权CBMM由巴西Moreira Salles家族控制,五大企业完成入股权后,该家族仍持有七成控股权。
2013年1月,中信集团控股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成为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最大股东。
2013年4月,中信集团控股昆明贵重金属交易所,成为昆明贵重金属交易所最大股东。
❹ 美国雷曼兄弟目前最大股东是谁
22日,日本最大券商野村证券公司证实,已经击败其他竞争对手,赢得申请破产保护的美国雷曼兄弟公司亚洲地区业务。
不愿公开姓名的消息人士告诉美联社,拿下雷曼亚洲业务后,野村证券仍在与英国巴克莱银行竞争,争取赢得雷曼在欧洲地区的业务,再下一城。
❺ 天齐锂业的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1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371.7 受限流通股份 63.75% 2 张静 1468.8 受限流通股份 9.99% 3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54.31 流通A股 1.05%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71.19 流通A股 0.48% 5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7.85 流通A股 0.26% 6 马秀祥 33.38 流通A股 0.23% 7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26.51 流通A股 0.18% 8 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26.47 流通A股 0.18% 9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23.72 流通A股 0.16% 10 贾惠民 21.29 流通A股 0.14% 合计 11235.21 76.42%
❻ 日本四大证券公司排名
瑞穗证券公司;
三菱日联证券公司;
野村证券公司;
大和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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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世界著名投资银行都有哪些
(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高盛集团成立于1869年,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及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香港设有分部,在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其所有运作都建立于紧密一体的全球基础上,由优秀的专家为客户提供服务。高盛集团同时拥有丰富的地区市场知识和国际运作能力。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公司亦持续不断地发展变化以帮助客户无论在世界何地都能敏锐地发现和抓住投资的机会。2004年,高盛实现突破,在北京建立合资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真正进入了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金融服务市场。
花旗集团Citigroup
由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于1998年合并而成。换牌上市后,花旗集团运用增发新股集资于股市收购、或定向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大规模股权运作与扩张,并对收购的企业进行花旗式战略输出和全球化业务整合,成为美国第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共同基金、证券交易等诸多金融服务业务于一身的金融集团。合并后的花旗集团总资产达7000亿美元,净收入为500亿美元,在100个国家有1亿客户,拥有6000万张信用卡的消费客户。从而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能金融集团之一。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从1935年到1970年,大摩一统天下的威力令人侧目。它的客户囊括了全球十大石油巨头中的6个,美国十大公司的7个。当时惟一的广告词就是“如果上帝要融资,他也要找摩根士丹利。” 大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积极开拓中国市场。于1994年在北京和上海开设办事处。1995年,摩根士丹利和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创立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这是到目前为止中国批准的唯一一家合资投资银行。2000年,摩根士丹利协助完成了亚信、新浪网、中国石化和中国联通的境外上市发行。
摩根大通公司JP Morgan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Co)为全球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由大通银行、J.P.摩根公司及富林明集团在2000年完成合并。合并后的摩根大通主要在两大领域内运作:一是在摩根大通的名义下为企业、机构及富裕的个人提供全球金融批发业务;二是在美国以“大通银行”的品牌为3 千万客户提供零售银行服务。摩根大通与新中国的关系始于1973年,当时担任大通银行主席的大卫·洛克菲勒带领第一个美国商业代表团访问了中国。大通银行当年就成为中国银行首家美国代理银行,并于1982年成为首家在北京开设办事处的美资银行之一。 2003年10月,摩根大通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了QFII资格。
美林证券Merrill Lynch
世界最著名的证券零售商和投资银行之一,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公司创办于1914 年1月7日,当时美瑞尔(Charles E. Merrill)正在纽约市华尔街7号开始他的事业。几个月后,美瑞尔的朋友,林区(Edmund C. Lynch)加入公司,于是在1915年公司正式更名为美林。1920年代,美林公司纽约办公室坐落于百老汇120号,并且它在底特律、芝加哥、丹佛、洛杉矶和都伯林都有办公室。今天,这个跨国公司在世界超过40个国家经营,管理客户资产超过1800亿美元。
瑞银华宝UBS Warburg
1995年瑞士银行以13.9亿美元的代价收购英国最大的投资银行华宝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形成瑞银华宝公司。瑞银华宝是欧洲最大的投资银行集团, 2002年收入123.7亿瑞士法郎,税前收入约13.7亿瑞士法郎。瑞银华宝曾担任三家H股公司海外上市的全球协调人,同时是香港的三大股票经纪商之一。它是首个通过重组原北京证券获得国内证券综合业务牌照的外资公司;在中国首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并投下QFII第一单;是中国第一家持股比例上摸49%——这一合资基金公司外资股权政策上限的外资金融机构。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
“第一波士顿”的名字源于1933年,当时波士顿第一国民银行的证券机构和大通国民银行的证券机构合并组成了第一波士顿公司,主要经营投行业务。到 1988年,成立了现在的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瑞士信贷拥有44.5%的股权。1996年,公司进行重组,原先第一波士顿的股东通过换股方式,放弃第一波士顿股权转而成为瑞士信贷股东,而瑞士信贷通过换股,取得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的全部股权。自此,公司进一步演化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利用多个专业子公司开始从事银行、证券、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简称: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银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它是一家私人拥有的股份公司,其股份在德国所有交易所进行买卖,并在巴黎、维也纳、日内瓦、巴斯莱、阿姆斯特丹、伦敦、卢森堡、安特卫普和布鲁塞尔等地挂牌上市。 1995年12月底,德意志银行的净收入高达21.2亿马克,资本和储备金为280.43亿马克,总资产价值7216.65亿马克。根据1995年著名的《银行家》杂志对世界大银行的排名,德意志银行为世界排名第六名的大银行。历年来,德意志银行一直被穆迪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IBCA评为为数极少的几家。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雷曼兄弟公司通过由其设于全球48座城市之办事处组成的一个紧密连接的网络积极地参与全球资本市场,这一网络由设于纽约的世界总部和设于伦敦、东京和香港的地区总部统筹管理。雷曼兄弟公司雄厚的财务实力支持其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的领导地位,并且是全球最具实力的股票和债券承销和交易商之一。同时,公司还担任全球多家跨国公司和政府的重要财务顾问,拥有包括众多世界知名公司的客户群,如阿尔卡特、美国在线时代华纳、戴尔、富士、IBM、英特尔、美国强生、乐金电子、默沙东医药、摩托罗拉、NEC、百事、菲力普莫里斯、壳牌石油、住友银行及沃尔玛等。
野村证券Nomura Holdings
日本四大证券公司之首,也是全世界最大证券公司之一。野村证券作为一家日本大券商,也是最早拓展中国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机构之一。1925年成立的野村证券现为日本第一大券商。到2002财年结束时,野村证券管理的股票和债券资产规模达到了13.6万亿日元,公司净利润达到1680亿日元。
❽ 证券公司一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现在中国的证券分为4类.1.国有控股(国信证券)2.私有(腾讯证券)3.外资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资
摘 要]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当股权结构同股东性质结合起来考察时更是如此。但是,股权结构只是影响公司治理的一个因素,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与股权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样,都可能损害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试图使各股东均匀持股并适度参与公司治理的努力,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
美国证券市场发达,法规体系完备,证券监管架构成熟。研究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对改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权结构存在以下特点:
1。股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极为分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机构投资者股东合计持股占有较大比重,但单个机构投资者持股较小。从2001年总市值计算,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5.5%,却是由数百个甚至1 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5%,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 86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美林证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60%,分散在1 180个机构投资者手中;嘉信集团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1%,分散在1 08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2)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为54.5%,其中高盛集团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达84%,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3%。远远高出标准普尔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1家,十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4%;前五大投资银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7%。若以投资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为16.7%。其中高盛集团的股权集中度为5.86%,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14.56%。
2.股权高度流动。美国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开交易的活性股。所谓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0%。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为68.8%,其中爱德华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达98.8%。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是五大投资银行中的高盛集团、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团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占比重分别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较大。
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质和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的。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权极其分散,一旦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投资银行业绩欠佳时,机构投资者便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使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3.大量内部持股。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24.9%,其中高盛集团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90%。美国投资银行的内部持股大多是实施长期激励策略或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会受到一定限制。由于存在大量内部员工持股,因此公司员工特别是高级经理人往往比较注重对公司的治理。
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律体系和监管架构都不完善,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市场和转轨经济的特征,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在这里笔者选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证券公司中总资产规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为样本,对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状况进行研究。在比较中,笔者选取能反映公司股权集中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指标进行衡量,并给出了全行业的平均水平,见表1。
表1 2002年国内排名前20家(以总资产计)证券公司股权分布表
证券公司
总资产(亿元)
净利润(亿元)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
银河证券
申银万国
海通证券
华夏证券
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
天同证券
大鹏证券
华泰证券
光大证券
湘财证券
招商证券
广东证券
国信证券
东方证券
北京证券
上海证券
长江证券
联合证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业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过对上述样本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分布状况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如下特点:
1.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总体上讲,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的集中度较高。从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 29.57%,远高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股权最集中的是银河证券,为100%(由财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鹏证券,为4.40%。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54.27%,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16.7%;全行业股权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6.20%和63.42%。
2.各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性较大。各个证券公司由于其历史起源和发展过程各不相同,股权的具体分布状况存在很大区别,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可概括为三种类型:
(1)股权极度集中型。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证券、银河证券和中信证券,前两者的股权都集中在一个股东手中。
(2)股权均匀分布型。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个数也比较多,且前几个股东往往同等比例持股。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证券、大鹏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和招商证券。从数据上看,这些证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处:单个股东拥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鹏证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东不占有绝对控制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不超过50%,其中大鹏证券的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多。但即使是该类公司,其股权集中程度也明显高于美国投资银行。
(3)股权相对集中型。股权相对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少数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从高到低的阶梯式形态,其中最大股东拥有一定的控股权。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国信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国通证券和华泰证券。在数据上它们反映出的共同点是: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证券甚至达到51%,处于核心股东的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总和已达到60%以上,与第二种类型的前十大股东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权具有相对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在80%以上,国信证券和湘财证券甚至达到了100%,也就是说,这两个证券公司的股东个数不超过10个。
3.国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据2002年度113家证券公司上报的数据统计,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性质的公司总计有88家,占证券公司总数的77.87%,见表2。这说明不仅国内证券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少,而且性质也较为单一。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为的主导下产生的,而非市场选择的结果,因此我国证券公司所有权性质具有典型的国有企业特征。
表2 2002年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
第一大股东性质
家数(家)
比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其他性质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计
113
100
4.个人持股极少。截至2002年底,从对118家证券公司总体股权的统计情况来看,个人股东所占比例非常小,仅有0.52%。
近年来不少证券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或重组改制,股权结构相应发生了变化。总体来讲,这种变化呈现以下明显特点:第一、国有资本仍居主导地位;第二、民营、外资等非国有资本开始投资证券公司,已出现少数民营资本实际控股的证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的现象比较普遍;第四,个人参股证券公司微乎其微,内部持股几近于零。
三、中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比较
1.股权分布差异。
(1)股权集中度不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有7家投资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不超过5%,这十家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的加权平均数也只有16.7%;而我国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达到100%,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远远高于美国的水平。
(2)股东类型不同。除大量的机构法人外,美国的投资银行还有众多的个人投资者,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高达54.5%;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目前基本上全部为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很小。
(3)股东数量存在差异。美国各个投资银行的股东个数很庞大,仅机构法人数就超过了140个,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个机构股东,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数目十分有限,除国泰君安的股东人数达到136个外,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数基本上在100个以内。
2.股权流动性差异。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除法人之间转让外,其流动性近似等于零。美国大型投资银行无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这既使其股权分布比较分散,同时也使其股权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属于交易比较活跃的活性股,如果投资银行出现公司治理上的问题,或者投资银行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就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出该公司的股票,由此对投资银行形成一种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
与美国形成对照的是,我国证券公司的性质决定了股权流动性很差。除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外,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没有上市,股权只能在法人之间协议转让,不能通过证券市场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机制实现转让,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权结构对证券公司治理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一般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可简单地划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集中型股权结构,包括极度集中和相对集中两种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现为“一股独大”。“一股独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包括:占据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他股东股权比例高,但其他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分散型股权结构,包括均匀持股和极度分散两种形式,在这类结构中没有形成特别的控股股东。
对这两种股权结构的评价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同时也左右着公司治理研究发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权结构的人认为,尽管可能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但大股东可以对经营者形成有利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集中型股权结构是比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发现,在美国非投资银行类上市公司中,有相当多的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弗兰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统计,1990年德国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5%。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下,集中型股权结构并不一定导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施勒弗和维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经理行为,降低经理层代理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同时,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使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高度分散情况下的“搭便车”问题;此外,大股东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解决了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层之间在投资机会、业绩表现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主张分散型股权结构的人则假设多元化股权能够形成股东民主,有助于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进行制衡,减少和防止管理层浪费自由现金流的决策行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认为,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和市场价值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权结构下股东两极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强的情况下,分散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高效率地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或采用“用脚投票”方式对公司经营施加影响。但是,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一个股东都缺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 (Grossmanand Hart,1980),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权的治理效应,也就是股权结构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其具体表现为股东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行为。分析股权结构要分析股权结构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股权结构的“质”体现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谁持有公司股票;股权结构的“量”体现为公司股权结构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权结构质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资者行使权利”的方式,按这种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结构又可分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内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结构又称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结构模型)。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中所要求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比较发达,公司股权比较分散,一般股东与企业的关系淡化,股东权利弱化,而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由于受法律的制约不能对持股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用脚投票”成为一般股东行使其权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者的风险成本较低,但这种模式要对经营者形成一个强大而完备的外部制约机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较大。内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又称为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与前一种有些不同: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间大量持股和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股东有条件对公司管理进行直接控制,而对资本市场依赖较小,所以说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较低,但同时投资者也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成本。另外,如果在这种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就很容易形成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治理结构形式都是无效的。
2.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在前面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就整个行业而言,我国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特征是:股权集中度较高且股权性质基本上是法人持股,个人持股极少,内部控股接近于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国有单位持股。
单纯的股权集中或分散并不一定会加大治理成本,从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实际情况看,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而东亚和欧洲的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就比较集中,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国证券公司的问题在于,股权结构的集中同股东的国有性质相联系,即国有控股权在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中具有垄断性。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尚不发达、法律不完备、外部监督安排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股权结构集中于国有性质的机构股东,一方面使大股东容易干预、控制经营者行为,通过支付特殊红利,进行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合理利用会计准则进行利润操纵,甚至与经营者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国有股东的虚化又使得国有股权的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里,这本身就产生了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别是在外部监管安排和资本市场发展不配套的情况下,这种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创造了一个寻租空间,使内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权集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国内不少文献的研究结果不尽相同。支持股权集中的人认为,大股东可以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从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对的人认为,控股股东有更强的能力和动机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实,问题根本不在股权集中的程度,而在于同股权结构相适应的股东的性质及其行为方式。在国有股东为主导的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高或者说“一股独大”现象肯定不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并且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
按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0%和50%作为分界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2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这样区分之后,根据CSRC的《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可以得到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们来比较这两组公司2002年的业绩(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见表3。
表3 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的影响
类型
均值
中值
标准差
T值
Z值
股权集中度高(第-大股东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权集中度低(第-大股东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说明:T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的均值是否有显著差异,Z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是否同分布,*,**分别表示10%,5%的显著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CSRC2002年《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加以整理而成。
实证分析表明,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对其业绩确有影响,股权集中度高的证券公司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35%,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虑到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态分布,为了使结果更加稳健,我们进一步采用Mann-Whitney检验,从中值来看,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为-6.48%,也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这个检验为我们提供了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影响的实证证据,表面的结论是,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其业绩水平较低,说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实际揭示的内在关系是,由于国有股权在证券公司中占主导地位,使我国证券公司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外,增加了国有股权所有者与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内部人手里,增加了代理成本,影响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终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作者:陈共炎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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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盛GoldmanSachs(按排名顺序排列)
世界上最早的专业投资银行,由GoldmanSachs先生创办于年。
高盛以其浓厚的企业文化著称,在100多年的历史,上一直坚持投行主体战略,很少涉足商业银行、零售经纪等领域(但并非完全不涉足),是华尔街投行之首。
(10)野村证券前十大股东扩展阅读:
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 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
一是独立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美国的高盛、摩根斯坦利;
二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
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比如德意志银行;
四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
参考资料:投资银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