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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损失分红赔偿范围

发布时间:2022-04-29 15:15:26

❶ 公司给员工的激励股票,亏损时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这种干股一般都是公司内部自己约定的,并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简单来说就是虚拟股份,持有干股的员工,只享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债权人利益、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等情况下,仍然可以打破有限责任的限制,所以如果是做股权激励,刚开始都建议干股激励,达成目标有分红,考核3年或者更多以后再考虑给实股,这样保证公司的盈利,另一方面让员工跟公司价值观统一,以后一条心。

公私账目混在一起,这种情况下,这1.5个亿的负债,作为实际持股人,张三和李四就要按出资比例全额承担了,亏损”不同等于“欠债”,好吧。即使是企业欠债,只要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也不用承担赔付责任。

老板分给员工干股+实股,员工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经营不善,公司的实股的股东权益会受到影响。干股就更不用说了,经营不善,还有其它突然亏损100多亿元的公司,都很少出现股东需要用个人财产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例子。

持有干股者不会承担亏损的责任;如果公司倒闭了,公司的股东的最大损失是投资没了,而对于持有干股者来说,可以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❷ 股份,我可以获得多少股份赔偿

一般说来:公司分股给你是对你的重视,也是一件好事,年终还可以按股份分红。这就要求你对公司负起责,向自家公司一样来对待。很多公司老板都是这样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送股方式作为奖励,以提高员工的创造力。这与公司经营亏损赔偿不沾边。

❸ 入股的分红回本了本金退不退

入股不干了本金一般不会退,因为股东是以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只有满足退股条件,例如投保期满、投资人身故或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导致不可能继续完成投资人的职责,才有可能拿回本金。
法律分析
不能,入股就成为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即享有分红权和承担亏损的责任。但可以请求公司按照自己的股份计算出自己目前的股份价值是多少,并予以退还入股后不干了钱能退,一般情况下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公司员工入股后,其股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股权的,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入股前,如果有签订股东协议,并且协议里面的内容有写清楚退股时候可以退还本金,那么就入股的本金是可以退的。如果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然后导致倒闭,那么入股的本金是没法退还的。有的入股协议中,可能没有写明可以退还本金,那么这时候可以把自己的股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别人,那么就可以变相取回本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❹ 炒股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1、股票索赔条件范围(时间):实施日到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没有卖出的股票。其中揭露日确定的非常关键,决定着是否能够获赔,赔偿多少问题,但也最为复杂,对此韩友维律师有专门文章论述,在此不再涉及。

2、差额损失计算方法:买入平均价减卖出价(或基准价)

其中买入平均价的计算方法最为复杂,下面将专门论述。卖出价一般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基准价也较好确定。

3、印花税目前为千分之一,佣金按照实际收取金额计算,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利率计算,计算期间从买入到卖出或基准日。以上计算基数为差额损失金额。

4、关于买入平均价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若干规定》对买入平均价格如何计算,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最高法院通过公布案例的方式变相认可了股票索赔差额损失计算方法属于法院自由裁量范围。各地法院计算方法标准不一、千差万别,同一个案件如果由不同的法院审理,损失认定金额会相差很大。韩友维律师团队综合当前各方观点,将股票索赔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法归纳为三类、六种:三类是指算术法(不计算卖出股票)、冲抵法(冲抵卖出股票)、加权法(计算卖出股票);以上每类下分2种共6种。

(1) 简单算术平均法:即不考虑投资人每次买入股票数量,单纯考虑每次买入股票的单价,将所有单价根据投资人买入股票次数做平均化处理,确定买入均价。

(2) 综合算术平均法:即不考虑卖出股票,将买入股票的总金额与买入股票的总数量相除得出买入平均价。如南京中院、成都中院、宁波中院。

(3) 先进先出法:即投资人最先卖出的股票推定为其最先买入的股票,两者进行冲抵,将未冲抵的买入股票依据买入价进行均价计算。如南宁中院、广州中院。

(4) 后进先出法:即投资人最先卖出的股票推定为其最后买入的股票,两者进行冲抵,将未冲抵的买入股票依据买入价进行均价计算。如济南中院。

(5) 普通加权平均法:即投资人将其所购买的所有股票总价与其在揭露日前出售的所有股票总价相减,同时,将其所购买的股票总量与卖出股票总量相减,最后,将股票总价之差与股票总量之差相除,计算出每一股对应的均价,如丰华股份案。如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北京二中院等。

(6) 移动加权平均法:即将投资人每笔买入与下一笔买入进行加权计算,将得出的结果再与下一笔买入进行加权计算,如此循环,直至计算至最后一笔买入。如广西高院。

❺ 关于股东分红的问题纠纷

这个都是需要看实际入股的条款的,如果没有正式的文本合同或股权证明,那你这个根本不能叫入股,感觉就是民间借贷。风险较高。经营的好,就是高收益,经营的不好,可能本金也拿不回。建议你确认下,如果确实是借贷(不是入股),那么及早抽身,拿回本金,加上前面的收益,也算不错了。同时,你也可以了解下那家大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是大企业,不通过你亲戚应该也可以查得到。如果真的是入股,那么每月2000元分红是这家企业的经营利润分配,这个也没有长期的说法,只能说,有利润就分红,没有就算了。至于入股的退出,没这么简单,除非有人愿意接手你的股票,否则就只能长期持有这些股份。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❻ 股票损失的索赔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❼ 投资35%占一个公司股份,分红的时候总说亏损怎么办

按合同要求的办理即可。分红早就在合同上规定好了。

一般来讲,股东分红是在合法合理、共同约定的基础上分发的。至于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如何承担损失,也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按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来分担。

股东是不能退股的还有人想继续经营公司,想退股的股东可以把股份转让给想继续经营的股东,如果都不想继续经营,解散公司,进如清算程序,清算后如果有剩余财产,就按出资比例分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公司员工入干股要注意:

公司员工入干股时,一般情况下要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❽ 公司给股权分红5个点比如1万应分多少

公司给股权分红5个点一般是指5%。比如10000元应分500元。
股权分红就是投资取得的收益。股权分红是公司或者大股东实施的一种对特定对象的奖励措施,通过资本纽带将被激励者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联系在一起。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拓展资料
一、合伙入股股份怎么算
1、在合伙过程中,合伙人对此件事情投资的金额不一样,占有不同股份,且在该事件中盈利可按股份进行分配。
2、比如共10个投资人,共投资100万,合作人A投资占有20万,那么合作人A占有20%股份,所以他就分得盈利的20%。
3、占有不同后,盈利就所占股份进行分配。
二、二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爱心律师2413浏览2019-03-27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❾ 没有出资,占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亏损,干股需要承担损失吗

没有出资,但在公司占据一定的股份,这个免民间叫做干股,就是你没有任何出资却被分配给了一定的股份。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你是不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一般来说这种民间的干股都不承担责任,不承担损失,只享受分红。

公司破产的时候,由公司的所有股东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的那种。只有在合伙企业里面的普通合伙人是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因为合伙制企业是特殊的企业,有一个叫做普通合伙人,他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有一个叫做特殊合伙人。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一般都是普通合伙人占据的数量比较多,这关乎到企业信誉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就不是这样。

❿ 什么是干股如果企业亏损了,股东分了10%的干股给我,我是否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金额

没有风险。
股东分10%的股份,属于赠送,获赠人享有相应公司10%的股权,依章程享有股东权益。
根据《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股东对公司的义务是出资义务,但仅限于认缴股东或者实缴股东,即公司在设立时的发起股东、持原始股权的股东;当股东出资不实或者不足额出资时,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获赠股权的股东,属于二级市场里的股权,对公司不具有出资义务,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又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持原始股权的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二级股东无此义务。
公司的独立的法人,独资承担责任。企业亏损,属于企业的损失,股东权益因此也会受影响,但股东为此并无义务负担。
综上所述,获赠股权股东,即二手股东,无出资不实或者未足额出资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或者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如果原始股东出资已完成,那二手股东更无承担公司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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