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己有很多债务把公司股份赠予给别人可以要回来吗
有很多债务把公司的股份赠与别人,一般情况下是要不回来的,因为赠予后。这个股权就属于对方,如果要回来就需要对方再赠予你。
Ⅱ 赠与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赠与他人财产能要回。但只有以下情形能要回:
1、权利转移之前,能随时要回,经公证的除外;
2、权利转移之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Ⅲ 公司赠予的股份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Ⅳ 赠与给别人时赠与的东西可以直接要回来吗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
法律分析
赠与属于合同的一种,要求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意,即也需要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但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另一方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赠与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财产可撤销的时间点是权利转移的过程中而不是已交付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Ⅳ 一方自愿把公司股份给另一方还能要回吗
如果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那是可以要回的 也没有第三方证人证明的话是可以要回的 就是道德上过不去
Ⅵ 赠送股份可以收回吗
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Ⅶ 给出去的股份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第一种就是员工主动辞职,按照约定全部把股份退退回公司。那么第二就是员工生病或者意外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员工已经提供了服务,已经拿到了股权要给员工,所以说没有完成的这个服务期限对应的股权继续给他或者以合适的价格把员工手中的股权买回来。第三种情况就是解雇或辞退的员工。这个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入股权时把规则写清楚写清楚,首先比如说激励对象如果出现中途犯罪,这样的情况下或者是有其他重大违反刑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遭到处罚。这是一种现象这样把这个规则写写进这个员工入股的协议里面,那么第二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比如说我们做培训的把老师的这个课件还以及咨询案泄露给非公司付费学员,这就是属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第三,违反和公司之间的这个,敬业静止的这个竞争的义务。还有第四就是员工和其他公司签署其他的一些事由和情形,企业在制定规则时也要考虑到员工,这个理解和接受的程度,同时要做到相应的公寓。如果发生前面的几种情况,企业要约定股份股份的这样的一个指定的一些细则,除了否定的社会规则,还要给予考核授予的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Ⅷ 股份赠与后能否要回之前未曾拿过的红利
如果这部分股份以前确实没有参与分红的话,这些权利是记在公司账上的,仍旧可以享受它的权利。
Ⅸ 我老公去世了他的股份转让给我女儿.请问他的股份我的婆婆还能不能要回去的
摘要 如果你的老公去世之前没有遗嘱,那么,就需要进行法定继承,股份就属于遗产,需要由所有的继承人进行分配,你的婆婆也有继承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