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大股东,什么是小股东
大股东就是持有公司比较的大的股权反之就是小股东
② 原始股大股东持百分之0.5是小股东吗
是的。
一般来说持股小于5%的都是小股东,因为一旦达到5%的界限就称为举牌,需要特别公告,而且有资格推举自己的人进入董事会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而其他中小股东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
理论上,没有区别,分红、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剩余索取权。
实际上,大股东利用控股权控制公司,暗中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意义上,两者有不同的作用。
③ 持有多少股算是中小股东啊
一般来说持股小于5%的都是,因为一旦达到5%的界限就称为举牌,需要特别公告,而且有资格推举自己的人进入董事会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而其他中小股东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
理论上,没有区别,分红、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剩余索取权。
实际上,大股东利用控股权控制公司,暗中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意义上,两者有不同的作用。
④ 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区别
法律分析: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主要区别:小股东的收益比较少;大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小股东却不可以。无法左右股票的走势,当然,小股东联合起来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时十分渺茫的,所以,只有大股东牵着小股东的鼻子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小股东无力回天,所作的只有止损,要不然就是等待,换句话说就是套住。小股东所要考虑的就是只要存在差价,那就是有利润,小股东比较灵活,随时可以抽出资金,赚了可以及时地刹住,赔了可以及时地止损,但是大股东由于资金过于庞大,有的时候是很难从跌势中回过身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⑤ 什么是小股东
小股东就是你持有股票比较少,一般来讲,好多股东持股的数量加一起还比不上一个大股东的数量,这些持股少的就算小股东了。
⑥ 请问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小股东有什么区别
根本的区别是股份数量不同。当然,依据章程,大股东具有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
大股东 (Substantial Shareholder) 任何人士拥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权益。 大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⑦ 如何发挥小股东的作用
所谓的小股东是相对于大股东而言的。大股东因持有较多公司股份而对公司的决策产生实际的影响,其意思表示经公司的决策程序而上升为公司的决定。由于公司制度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大股东通过其所投入的较多资本而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种制度和原则本身是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但是权利如果没有制衡就会失衡,就会产生损害,最直接的损害对象是公司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加强对小股东权利保护,已成为现代公司法的一个重要趋势。
对小股东的特别保护,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其重要的理论根据在于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辨证认识和分析。”资本多数决”原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效率的必然要求,而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又是公平的要求,”资本多数决”原则是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保护大股东的投资热情,平衡股东间利益关系,提高公司决策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代任何性质社会中,法律都会把效益放在第一位,但是,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某种程度上也必须兼顾公平,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法律进步的体现。资本多数决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又是显而易见的,它不过是公司法无奈的选择,其实多数决本身就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和强迫。对资本多数决的逻辑分析表明,多数决的结果是多数权利意味着全部权利,少数权利意味着没有权利。笔者认为,法律可以通过普遍法律强化或增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达到保护小股东权利的目的,并实现法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
⑧ 公司大股东和小股东都有什么权利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知情权;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以及表决权、救济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