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这要看谁取得控股权,如果国有资本取得控股权,则该企业有公有制性质,如果其他资本控股,则具有非公有制性质
⑵ 股份制到底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
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对于股份制,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2)简述股份制经济的性质和作用扩展阅读:
一、股份制引成
股份制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几个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并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形式。
在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自由民之间或手工业者之间以人、财、物各项要素的一项或几项为联合内容的合伙经营的经济形势。
二、股份制企业的主要特征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⑶ 股份制经济的性质和作用是( ) 多选题 (A) 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性质和作用是(答案:AC)
(A) 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B) 不能笼统地说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主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C) 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提高企业的资本的运作效率
(D) 社会主义性质
解析:股份合作制经济不能简单说它是资本主义性质还是社会主义性质,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或集体控股的,可以扩大公有制经济的控制范围。
⑷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不一定。判断一个股份制企业的性质,需要根据这个公司的控股权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国有、集体控股,其性质就是公有性质。如果是由其他资本控股,则具有非公有制性质。
拓展资料:
一、股份合作企业
1、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2、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企业法人,它是一种典型的人合性与资合性兼备的企业。其中,劳动合作是基础。企业对其管理使用的财产拥有所有权。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股东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通常包括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两种。职工个人股是由职工个人自愿投资形成;职工集体股是由集体共有财产折价入股或向企业投资形成。
二、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自愿入股,同股同利;
(二)企业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四)实行民主管理。
三、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原有国有资产可以作为借入资金,也可以由企业职工出资购买或者实行融资租赁。作为借入资金的,由企业按照规定向资产所有者缴纳资金占用费;实行融资租赁的,由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集体资产的处置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名称和住所;
(二)企业的经济性质;
(三)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四)企业注册资本;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限额;
(六)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七)股东和非股东在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八)股份取得、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九)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产生程序、任职期限和职权;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十二)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十三)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四)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五)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⑸ 股份制的性质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总体上说可以称为社会所有制。因为由多个投资者的投资形成的资产,已经融合在一起了,已经社会化地使用了,已经为企业法人所有了。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科学概念。
但社会所有制太泛了。用它来表述股份制的总体是可以的,但它说明不了具体企业的性质。这就如同民营经济的概念也不错,但有点含混,用它说明不了每个具体企业是私营,还是个体,还是合作制,还是乡镇企业,还是外商独资企业,等等。要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的性质,还要看其股权结构,谁来控制,投资者是谁,等等。在我国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主要是国家和集体,由它们来控股,那么它基本上还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如果投资者主要为私人,或社会上的个人投资者,那么它就基本上还是私营企业。而且控股还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绝对控股,指绝大多数股权(例如百分之五十一以上)为某某投资者所有,他在企业中能说话算数;相对控股指股权相对分散了,某某投资者的投资,尽管占不了一半以上,但他在企业中说的话也能算数,要投票表决,能占到多数。这就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究竟是什么性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具体考察才能知道。
十五大报告指明:“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把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体来讲是
(1)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走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眼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2)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甚至完全对立、矛盾的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
(3)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分散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迅速联合成为集中的、高层次的、集约的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构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4)通过股份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良好基础。使企业真正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运用和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
(5)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和激励运作机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就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以创造良好的业绩。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公司法人财产只能属于公司法人所有,而并非是股东所有。任何股东作为个人,无权干预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行使各项法定权力。所谓的出资者所有权,既然出资者是股东,出资者所有权就是股权,而且只能是股权。
⑹ 股份制经济的性质
股份制经济的性质
把股份制作为我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矛盾的一种思路,已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股份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是否可行存在着种种顾虑。为此,对股份制经济,我们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份制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生产的产物而不是私有制的产物
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股份制是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社会化经济组织形式,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物的观点是不对的,因为股份制经济要比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得早,它的发展完善过程,是与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紧密联系的。
随着产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资本追逐价值增殖的本性.使生产的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范围日益扩大,大规模的商品经济以及相应金融信用制度的发展.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使得股份制经济在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得到广泛发展。究其原因有:
第一,是生产的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创造出新的巨大社会生产力,这必然引起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首先是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遇到了同个别资本数量有限性的矛盾,于是出现按一定章程集资合营的组织形式。其次是市场竞争的加剧,推动了单个资本间为求得生存和追逐高额利润的相互联合;最后是生产资料中各项职能专业化,尤其是经营管理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独立出来行使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因而股份制经济形式就伴随着这种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应运而生。
第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商品经济是通过各生产者相互交换自己的产品,来追求价值增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形式。这样,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社会财富由几千年的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价值形态.这为股份制经济的筹资经营提供了决定性的前提条件;其次是货币价值形态发展,使各商品经营者之间借助这种信用制度形成了债权与债务关系,并由这种形式而产生的股票、债券的流通,又创立了庞大的金融市场.这为股票、债券发行,把社会闲置资金集中使用创立了市场;再次是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独立化,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建立.这为股份经济把社会各种生产要素进行资源台理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为投资者交易股票、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没有商品经济发展,没有货币价值社会财富形式的存在,就没有金融市场和现代股份经济。
上述的分析可蹦清楚地表明,股份制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生产社会化和商品关系的发展,而并不一定与私有制有必然的联系。从股份制作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来看.可以这样认为.只要有商品货币关系存在,股份制经济形式也将继续存在。
二、股份制经济产生于私有制,但又是对私有制的否定
股份制作为商品经济关系产物的一般形式,其本身并没有明确的社会规定性,但是它的存在又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把股份制肴作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物的观点,不仅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全的企业形式,还因为从直观上看,它所包含的财产关系的内涵也是私有制。因为股份经济持股人所拥有的股份是他个人财产的体现,尽管可以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卖来转让股权,但股票无论怎样转手,都不会改变财产的私人性质。
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制的内涵是私有
制,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果从它的发展和发生作用来看,却同时又具有天生的反对财产私有制的性质。这表现在:第一,股份使用社会性与私有制的矛盾。既然是作为合资经营的股份企业,就不可能是单个资本家的独占资本,企业资本的筹集是个,、资本,但却以联合起来的社会资本形式来使用,这是与资本私有制的本性相矛盾的。
第二,股份产权社会化与私有制的矛盾。产权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权利,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少企业为增强内聚力和雇员责任心,采取鼓励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措施.这种股权的分散化,不仅结束了资本家独有企业产权的时代,而且又是对私人资产独占产权的扬弃。
第三,股份增殖社会性与私有制的矛盾。资本的天性就是自我增殖并占为已有,这在单十资本企业表现尤为明显,但股份制企业规定必须使增殖后部分财产作为企业共有财产(法定公积金),这种形成的资本集体是与资本增殖的私有属性相矛盾的。第四,股份管理的社会化与私有制的矛盾。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股票面额的降低使发行量增大,吸引了许多不太富裕的投资者,这为数可观的公民股份不仅打破了企业内部资本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企业内部管理由过去大资本家的管理,转向由股东大会推选出的董事会及其经理阶层来经营管理,这种股份制管理的社会性,不仅否定个人资本也开始否定资本家集体管理,并日益成为社会化管理形式。
总之,作为商品货币关系产物的股份制经济.它在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将私人资本的社会集中和管理使用,虽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性质,但是这种转化采取的私^资本与社会资本相对立的形式,又表明股份制经济本身孕育着对私有制的否定,是私人财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的扬弃,也是私有财产转化为直接社会财产的过渡点。
三、股份制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由占社会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性质决定的
股份制经济作为与商品经济共存亡的经济范畴,其经济性质由商品性质决定,可以存在不同社会形态,为不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使之成为一般属性的经济范畴,但其社会性质由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并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活动服务,使之成为特定性质的经济范畴,这也是其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
当股份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合时,其特殊性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利的社会性质.表现为:① 是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股份制经济是将个人资本采取社会资本使用形式,并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但它并没有克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资本私有与社会使用的对立。② 经营方式表现为私人利益对抗关系。虽然股份制企业以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特征,但不管它采取何种管理方式,都是以人格化资本的形式加强对雇佣工人的剥削,来维护大资本家的利益。③ 活动的目的是追逐剩余价值最大化。股份经济按股本所有权领取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对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按资分配,而按股票面额领取的收益,更体现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对整个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
所以,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实行,即使工人掌握着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并不会改变在社会生产中的被雇佣地位,它只是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的调整,是一种更有利于资本家加强和扩大对工人剥削手段的变化。
当股份制与社会主义经
济结合时,就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社会性质,在我国现阶段则表现为:① 体现了公有利的主体地位,我国在公有制经济中推行股份制是公有股份占主体,这是适应我国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客观要求的。
② 体现了新型平等互助互利的经济关系。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的职工由公有制性质决定,无论采用何种管理形式,职工都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主人,劳动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整个社会活动表现为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分工协作关系。
③ 经济活动目的是增进全社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股份经济活动要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其盈利的分配,无论是上交国家,留存企业还是分到个人.最终都是取之、用之于民,按股票分配的股息红利,是职工自己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按劳动分配收入的补充,这也是有利于通过一部分人合法经营先富一步,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总之,股份制经济作为商品经济和社会化生产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并且还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在我国的广泛推行,将对确立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主经营决策活动,对改革我国传统所有制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矗接结台,发扬当家主人翁精神,对社会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等等,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⑺ 股份制经济的基本特征
股份制经济的基本特征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总体上说可以称为社会所有制。因为由多个投资者的投资形成的资产,已经融合在一起了,已经社会化地使用了,已经为企业法人所有了。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科学概念。
但社会所有制太泛了。用它来表述股份制的总体是可以的,但它说明不了具体企业的性质。这就如同民营经济的概念也不错,但有点含混,用它说明不了每个具体企业是私营,还是个体,还是合作制,还是乡镇企业,还是外商独资企业,等等。要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的性质,还要看其股权结构,谁来控制,投资者是谁,等等。在我国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主要是国家和集体,由它们来控股,那么它基本上还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如果投资者主要为私人,或社会上的个人投资者,那么它就基本上还是私营企业。而且控股还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绝对控股,指绝大多数股权(例如百分之五十一以上)为某某投资者所有,他在企业中能说话算数;相对控股指股权相对分散了,某某投资者的投资,尽管占不了一半以上,但他在企业中说的话也能算数,要投票表决,能占到多数。这就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究竟是什么性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具体考察才能知道。
十五大报告指明:“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把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体来讲是
(1)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走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眼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2)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甚至完全对立、矛盾的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
(3)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分散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迅速联合成为集中的、高层次的、集约的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构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4)通过股份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良好基础。使企业真正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运用和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
(5)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和激励运作机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就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以创造良好的业绩。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公司法人财产只能属于公司法人所有,而并非是股东所有。任何股东作为个人,无权干预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行使各项法定权力。所谓的出资者所有权,既然出资者是股东,出资者所有权就是股权,而且只能是股权。
⑻ 股份制性质是什么
股份制企业是单独的企业类型。企业分类: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股份制指的是投资者通过入股形式将分散的,属于不同主体的全部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投资者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利的一种经济制度,这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
②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
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
股份制企业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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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总体上说可以称为社会所有制。因为由多个投资者的投资形成的资产,已经融合在一起了,已经社会化地使用了,已经为企业法人所有了。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科学概念。
但社会所有制太泛了。用它来表述股份制的总体是可以的,但它说明不了具体企业的性质。这就如同民营经济的概念也不错,但有点含混,用它说明不了每个具体企业是私营,还是个体,还是合作制,还是乡镇企业,还是外商独资企业,等等。要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的性质,还要看其股权结构,谁来控制,投资者是谁,等等。在我国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主要是国家和集体,由它们来控股,那么它基本上还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如果投资者主要为私人,或社会上的个人投资者,那么它就基本上还是私营企业。而且控股还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绝对控股,指绝大多数股权(例如百分之五十一以上)为某某投资者所有,他在企业中能说话算数;相对控股指股权相对分散了,某某投资者的投资,尽管占不了一半以上,但他在企业中说的话也能算数,要投票表决,能占到多数。这就说明,具体的股份制企业究竟是什么性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具体考察才能知道。
十五大报告指明:“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把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体来讲是
(1)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形式、种类的资本组合在一起,形成资本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走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眼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2)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甚至完全对立、矛盾的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推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
(3)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把分散的、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生产力迅速联合成为集中的、高层次的、集约的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构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4)通过股份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良好基础。使企业真正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运用和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
(5)通过股份制公司这种财产组织形式,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和激励运作机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就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以创造良好的业绩。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公司法人财产只能属于公司法人所有,而并非是股东所有。任何股东作为个人,无权干预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行使各项法定权力。所谓的出资者所有权,既然出资者是股东,出资者所有权就是股权,而且只能是股权。
⑽ 股份制经济的定义
股份制经济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生产要素集为一体,统一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利的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制经济的存在,以生产要素分属于不同所有者为前提。投资入股是实现股份制经济的基本途径。生产要素的统一经营使用是股份制经济经营活动的基础性条件。按股分利是股份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股份制经济是一种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形式,它能改变生产要素分散使用的格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股份制是一种资产组织形式,它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该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在我国组建股份制企业,有利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筹集重点项目资金;有利于理顺企业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协调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利益关系,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集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