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法人和股东各占50%的股份,公司法人独霸公司,把另一股架空现在怎么办
你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行使50%的表决权。或者出售给第三方,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你就出售给他,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购买的意思表达,你就出售给此人。
你们公司章程上有其他终止经营的约定吗?
B. 法人剥夺了股东经营权怎么办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 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然而其却没有享受到任何作为股东的权利, 公司的财务帐册无法见到,公司的经营决策无法了解.既然股东会无端剥夺了他的股东权利,那么作为对公司的侵权的惩罚,他应该有权利拒绝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把自己的投资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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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会议决议投反对票表示异议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有义务依该股东的请求回购股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解散公司之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间接诉讼
间接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上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诉方式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直接诉讼出于对股东自身权益的维护,间接诉讼是代表公司利益向公司高层提出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股东会决定强行更换法人代表,而工商部门要求一定要原法人代表到场,怎么办
不需要原法人一定到场,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修正)》第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股东强行夺走法人经营权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人变更程序。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网络--法人变更
E. 合伙开饭店属于个体经营,法人是我,占股47%但是另外一个股东突然强制要求歇业停止经营!怎么办
歇业对两方都不好。可以坐下来谈。法人是你他无权让你歇业。谈不拢法庭见。
F. 法人非法经营,股东怎么办
没有经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法人擅自决定,由法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发现法人非法经营,股东可以开会形成决议并罢免其法人。发现法人严重违法,可以先报警。
G. 法人强制暂停营业股东怎么办
法人强制暂停营业股东成立清算组清点公司现有的资产先把公司的债务还清清偿完欠款后如公司资产还有剩余就把剩余的资产按股权比例退还股东
有权停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H.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有权收回经营权吗
这要看有无关于经营权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经营权就是水中浮萍,非常不稳当,随时可以被拿走。如果有合同约定,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强行收回经营权,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力
I. 我又是法人又是一名小股东又是技术总监没有经营权一切别人掌控该怎么办
按你的身份,你本来就没有经营决策权!
一、公司的运行,一切是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的实际运行,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三、公司的实际决策机构,应当是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上,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最终的决策由董事会做出。实际上,董事会的意见,肯定就是由控股股东,或股权占多数的一方决定的。
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不能说明你有经营决策权,你只有决策的实施权;你只是小股东,也不过是技术总监,你的所有身份都不能说明你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按公司的章程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退股;或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J. 公司股东(法人代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公司的权利。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定代表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董事会不履行职责任,可要求监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如果监理事会也不履行职责,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10)股东强行夺走法人经营权怎么办扩展阅读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