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一定要出业绩预告吗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规则:年报一般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进行披露,第一季度报告也要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报要在8月30日之前,三季报要在10月31日之前进行披露,如果不能及时披露会被实施停牌、ST、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等
㈡ 上市公司一定要发业绩预告吗
不一定要发布。根据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规定,只有当上市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扭亏为盈,才会发布业绩预告。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㈢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般来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预计本报告期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时,就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除了上述情形外: 深交所主板公司,如果出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也是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预计本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同样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连续2年亏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最近连续2年以上亏损的,应当于其后披露的首个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对前三季度和全年盈亏情况进行预告。
拓展资料
上交所上市公司,对年度经营业绩的预告为强制性披露要求,对第一季度、半年度或前三季度业绩的预告为自愿性披露。
深市 - 主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业绩预告:4月15日前; 3) 半年报业绩预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业绩预告:10月15日前。 - 中小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于上年度三季报中披露; 2) 一季度业绩预告:年报披露前/3月31日前;
(说明: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最迟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 半年报业绩预告:于一季报中披露; 4) 三季度业绩预告:于半报中披露。 - 创业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业绩预告:年报披露前/4月10日前; (说明: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 半年报业绩预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业绩预告:10月15日前。
㈣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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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要发业绩预告
你好,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其他本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
㈥ 什么情况不用发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不发业绩预告意味着该公司业绩比较稳定。
目前而言,沪深交易所部分公司是不需要发业绩预告的。就深交所而言,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拓展资料:
业绩预告和业绩发布是什么意思:
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满足交易所规定的条件之后,提前对自身的业绩做出相应的报告,并且公布出来。而业绩发布则是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布,这个时间一般情况和公司自身有关。前者的准确性是要求不高的,只是一个参考值,后者则是正式公布的业绩,具备权威性。
在上交所的规定中,业绩预告与业绩正式发布的时候相关的数据不能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就像是你业绩预告说公司今年盈利300%,但是实际上突然又是亏损那是不行的。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个时候还需要做一个补充报告。
因此业绩预告一般情况下就是提前告诉你公司情况怎么样,到了业绩发布那天,这个时候爆出来的才是公司真实业绩。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那么如果深交所的股票不公布业绩预告,就说明该上市公司不存在这些情况,也说明了它们的业绩比较稳定。
就上交所而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存在以下条件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同理,若上交所的上市公司不公布业绩预告,说明它们也不满足以上条件,说明业绩比较稳定。
㈦ 上市公司必须业绩预告吗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当沪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而如果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拓展资料:
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会计报告公告日之前,对报告日业绩进行提前预告。业绩预告实质上就是上市公司对下年度或者下一季度的盈利情况的预测报告。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早期的研究发现,管理层业绩预告由于影响股价有信息含量。在证实管理层业绩预告有价值相关性后,随后的研究转为研究业绩预告信息的特征是否影响预告的信息含量或股价。当公司建立了预告声誉时,股价对好消息预告的反应更灵敏。股票市场反应的方式也依赖于伴随管理层预告附加信息的类型。与和收益公告同时公布的预告相比,单独预告更具有信息含量。
会计报告即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以账簿记录为依据,采用表格和文字形式,把会计所形成的财务信息传递给信息使用者的手段。经济理论预不自愿性披露尤其是披露承诺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减少反过来会导致低的资本成本。管理层不能直接影响他们的股价或资本成本对业绩预告作出的反应,然而能影响他们最终报告的消息。这种对随后收益数字的控制恰好导致许多人关心提供业绩预告的管理层为满足他们的预告目标而稍后从事盈余管理或潜在地操纵盈利项目。分析师根据公司的业绩预告去修正他们的预测。因为公司提供更多的业绩预告,覆盖一个公司的分析师的数量变得更多。经济模型预不公司扩大包括管理层业绩预告的披露将与公司股票的增长投资有关。H业绩预告的持续增长导致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增加。然而,不是所有的机构投资者持股都与公司披露正相关。
㈧ 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如预计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㈨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进行业绩预告
你好,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二)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三)交易所其他认为应披露的情形。
㈩ 主板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按照《上市规则》第11.3.2条规定属于豁免情形的除外。上述规定的预告期限届满后,公司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也需要在第一时间作出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