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注销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吗
公司注销,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提交有所有股东签字的文件可以。公司注销并没有规定要股东到现场,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注销登记的,委托人持委托书、清算报告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5、经确认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二、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贰』 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详细些吗
首先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根据这个决议由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这个是税务局内部文书,纳税人看不到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强调一下,是要查账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关的税费有没有交足,有无违章未处理,有无拖欠税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是不需要出具清算报告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第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第二《指定(委托)书》;第三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第四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第五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第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第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叁』 分公司的注销是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
注销分公司,对于上市公司的操作,是先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然后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审议。
『肆』 分公司注销登记一般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分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法院宣告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文件;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法院宣告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关于组织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法院宣告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关于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伍』 公司注销要通知所有股东吗
要通知。注销公司,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同意,但是办理的时候可以由公司指定的一个股东去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是变更股东,就需要变更人与被变更人全部到场。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5、经确认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陆』 分公司注销完整流程
一、认识注销分公司。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核程序及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二、分公司注销步骤详细。
此步当场办理,花费0元
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此步我办理时用了3个工作日,费用为65元(查档费用)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此步花费了120元钱登报,
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此步用时5个工作日,花费0元
四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柒』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公司可以对分公司进行注销的情况: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的注销流程:
1、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2、税务审计(进行公司清算);
3、进行税务注销。分别依次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进行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办理简易注销的程序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简易注销需具备的条件
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全市范围内未开业、不经营以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注(撤)销登记可适用简易注(撤)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