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中药业的十大股东
截止时间:2010123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908.16 43.63 流通A股 2.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61.36 4.23 流通A股 3.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24.66 2.45 流通A股 4.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657.39 2.22 流通A股 5.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32.30 1.80 流通A股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1.31 1.66 流通A股 7.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9.24 1.65 流通A股 8.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50.65 1.19 流通A股 9.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5.00 1.17 流通A股 10.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2.55 1.06 流通A股
㈡ 江中药业的上市情况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750,公司注册资本14,611.20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6,374.4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社会公众股8,236.80万股,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611.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及每10股转增3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1,916.80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9,561.6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社会公众股12,355.20万股。
技术力量江中药业是国家GMP认证企业、ISO9001、ISO14001及OHSAS18001体系认证企业,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也是制药行业中唯一一家拥有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在江西首家创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与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江西中医学院等联合建立“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中心”、“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军科江中新药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物。
上市日期1996-09-23
招股日期1996-08-27
发行量2400.00(万股)
发行价6.80元
首日开盘价10.78元
上市推荐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㈢ 上市国企管理层持股五模式是怎样的
模式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中长期激励。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条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以江中药业为例。2009年初,江中药业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江中药业授予激励对象3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江中药业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的情况下,自首次授权日起第三、四、五年分三期匀速行权,每期可行权额度占总期权额度的1/3。
考核指标:2008、2009、2010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准,2008、2009、2010年的净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合资格的董事、高管及骨干员工共68人。股票来源与股票数量:3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然而从目前来看,“国企”身份限定往往使得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的激励力度大打折扣。表现在:审批控制严格、激励总量封顶(首次实施股权激励所占股权比例封顶1%)、收益水平封顶(40%)、授予及解锁(期权的行权限制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行权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业绩指标受限。
也正因为如此,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占比,远远少于民营上市公司。因而在目前政策框架下,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价值有限,更多的是一个试探性的信号,不能解决核心人才团队的根本利益和事业平台问题。有鉴于此,不少国有公司积极探索其他的高管持股方式。
模式二:管理层在集团公司持股
实践证明,有的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持股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达到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目标。以江中集团整体改制(见图3)为例。江中集团的前身是江西中医学院的校办小厂,经营管理层从1985年开始将这个校办小厂发展成为控股江中药业、中江地产两家上市公司的全国知名国有企业集团。与贡献形成巨大落差的是,企业的高管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产权改革问题悬而未决。
2010年5月,江西省国资委对江中制药集团启动股权结构多元化改制工作。根据江中药业、中江地产在该年9月27日的公告,江中制药集团股权转让分为股权分拆转让及增资两步,引入战略投资者大连一方集团和技术研发机构,实现管理层参股。
具体步骤包括:第一,江中集团10%股权出让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双方于9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9月1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中集团股权(占总股本的30%),通过奖励及现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授予江中集团管理层(由24名自然人组成),双方于9月15日签署《股权激励合同》,并于9月1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江西省国资委对江中集团进一步引进战略投资者—大连一方集团以货币方式对江中集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一方集团将占江中集团总股本的27.143%。有关各方于9月18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于9月20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改制、增资中涉及的股权作价依据为:江中集团2009年末经评估净资产总值约18.1亿元,同时扣除评估基准日后江中集团发生的债务,最终定价基数约为10.1亿元。
上述改制、增资工作完成后,江西省国资委、江西中医学院、军科院、管理层、一方集团分别持有江中集团一定的股权。军科院、江中集团管理层、一方集团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江中集团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现在的问题是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之路一度被封死。这个局面,直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得以改变。改革方向已定,但具体怎么操作,实践中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模式三:管理层在子公司持股
实践中发现,有大量国有集团公司,其子公司众多,子公司业务各有好坏,集团公司管理层希望在有发展前景的子公司中联合子公司核心人才持股。但是在国资委曾发文“禁止上持下”的规定下,集团公司管理层很难在子公司中持股,也就很难有动力去推动有发展前景的子公司去做大做强。
管理层在子公司持股的典型案例是中联重科2012年公开转让子公司股权,拟通过引进有实力的财务投资者,将核心人才团队一起引入,实现股权多元化。
2012年3月15日,中联重科公告称,为做大主业工程机械,决定剥离环卫机械辅业,通过湖南省产权交易所转让环卫机械全资子公司80%的股权,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32亿元。
当时,长沙合盛(中联重科及环卫机械管理层)和弘毅资本组成的联合竞标方宣称,拟以财务投资者身份持股不超过45%的股份。
2013年3月29日,中联重科公告称,挂牌出售公告期内,无意向受让方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挂牌出售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80%的股权。
模式四: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目前,除教育部批准的诚志股份定向增发方案外,其他国有上市公司的类似方案,尚未得到所属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更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目前,很多民营上市公司向管理团队定向增发股票,也尚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
诚志股份的控股股东是清华控股,其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通过教育部持股清华大学)。2013年6月3日,诚志股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诚志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清华控股、重庆昊海、上海恒岚和富国基金管理的富国-诚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清华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富国-诚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外部投资人(A级委托人)和诚志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B级委托人)共同出资成立。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000万股,清华控股认购2800万股,重庆昊海认购2500万股,上海恒岚认购2500万股,富国-诚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200万股(其中,A级委托人认购800万股,B级委托人认购400万股)。发行价格6.96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2013年8月19日,诚志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目前,非公开发行方案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批核准中。
值得一提的是,通常,高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尤其是在行情下滑时,监管部门更是鼓励高管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以维护稳定,但是,为什么不可以向管理团队定向增发股票?目前没有任何权威答案。
模式五:混合所有制投资基金
目前,国家对于国企管理团队与国企一起设立混合所有制基金,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法未明文允许即不可为”的现实情况下,混合所有制投资基金模式是否可复制到其他国企中,值得探讨。这其中,以达晨模式颇具有创新性。
达晨创投成立于2000年4月,是我国第一批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本土创投机构,已经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创投机构之一。
㈣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吗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不一定属于民营企业。如果法人独资这个法人为自然人/民营企业的话,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民营企业。如果法人独资这个法人为国企的话,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国有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㈤ 私营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民营企业,指的是在中国境内的,除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指的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又或者是由自然人控股的,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企业;2、范围略有不同:民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其实二者区别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㈥ 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 江中置业成立于1993年11月8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南昌江中实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时的股东结构为:江中制药厂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江西中医学院制药厂工会(后改名为江西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制药厂工会)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海南绿世界医药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1996年10月,海南绿世界医药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15%股权转让给江西江中制药厂。1997年3月,江中制药厂工会向江中制药厂转让所拥有的24%股权。 2000年12月7日,根据江西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赣新会验字(2000)第3125号《验资报告》,通过原股东增加货币出资,南昌江中实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昌江中实业公司的股东结构为:江中制药厂出资2,970万元,持股99%;江西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出资30万元,持股1%。 2004年7月,江西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将所持的南昌江中实业公司1%股权转让给恒生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江中实业公司向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转制和变更股东、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结构为:江中制药厂出资2,970万元,持股99%;恒生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万元,持股1%。 2004年9月23日,江中置业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江中集团对江中置业增资7,000万元,同时恒生食业有限公司与江中制药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恒生食业有限公司向江中制药厂转让其持有的江中置业1%股权。根据江西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赣田源验字(2004)228号),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实物及无形资产合计7,000万元作为新增出资投入江中置业,江中置业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中置业的股东结构为:江中制药厂出资3,000万元,持股30%;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00万元,持股70%。 经江中置业股东会决议和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中集团公司对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06)69号)批准,江中集团以其为江中置业代垫土地款中的50,000万元对江中置业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江中置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万元,其中: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7,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5%;江西江中制药厂出资3,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2006年3月21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行为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磊赣验字(2006)003号)。
法定代表人:董全臣
成立时间:1993-11-06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10019301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 湾里区翠岩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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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09-18,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卢小青,公司地址是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360000158307408H,行业是制造业,登记机关是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A线、B线、D线、E线、F线、G线)、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的生产及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糖类、巧克力和糖果(糖果),饮料的生产和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皮肤粘膜卫生用品(卫生湿巾)的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8年9月21日);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360000110004725
• 分支机构: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湾里分公司,注册号是36010512000024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60000158307408H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注册号是540000760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60000158307408H
• 对外投资:
• 股东:
社会公众股,出资比例56.97%,认缴出资额是17091.834000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43.03%,认缴出资额是12908.166000
• 高管人员:
邓跃华在公司任职董事
邓跃华在公司任职总经理
何行真在公司任职监事
李悦在公司任职董事
刘殿志在公司任职董事
刘立新在公司任职监事
刘为权在公司任职董事
刘旭海在公司任职董事
刘耀明在公司任职监事
倪小兰在公司任职监事
谢亨华在公司任职董事
尹继东在公司任职董事
余绮在公司任职监事
左北平在公司任职董事
徐永前在公司任职董事
卢小青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卢小青在公司任职
钟虹光在公司任职董事
㈧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有: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㈨ 江中药业今天停盘,明天会不会大跌呢
2008-12-23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中药业召开股东大会。
如果今天大盘收盘还是跌,它肯定会补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