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IPO
2012年4月11日,公司上市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正式发布招股说明书。
苏州纽威阀门基本资料 基本状况 公司名称 苏州纽威阀门 发行前总股本 70000.00 万股 拟发行后总股本 82000.00 万股 拟发行数量 12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 14.63 % 相关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要财务指标(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每股收益 0.2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29 元/股 每股现金流量 0.08 净资产收益率 20.71 % 承销商与利润分配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审委委员 项振华 操舰 赵燕 钟平 郑卫军 张晓彤 郑秀荣 利润分配 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工业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募集资金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年产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 33549.33 2 年产35,000 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 33520.39 3 年产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 16850.64 合 计 83920.36 苏州纽威阀门——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总资产(亿元) 24.363 17.843 16.567 净资产(亿元) 9.72 9.058 7.934 少数股东权益(亿元) 0.7152 0.1603 0.0840 营业收入(亿元) 19.1157 11.0184 15.2762 净利润(亿元) 2.0445 1.1318 2.9152 资本公积(亿元) -0.0047 0.8437 0.8437 未分配利润(亿元) 1.8585 0.9326 -0.023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15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7 0.15 0.41 每股现金流(元) 0.08 -0.04 0.53 净资产收益率(%) 20.71 12.19 38.9 苏州纽威阀门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 420,224,000 60.03 2 通泰(香港)有限公司 206,976,000 29.57 3 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64,300 1.79 4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65,800 1.71 5 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974,700 1.28 6 苏州工业园区辰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974,700 1.28 7 苏州合融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076,600 1.15 8 苏州恒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982,900 0.85 9 上海盛万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982,900 0.85 10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487,000 0.64
㈡ 纽威股份为什么破发
纽威股份的破发原因如下:
在股市中,"破发"指的是:某股票在二级市场中的价格,跌破它在一级市场中的发行价。如何理解"破发"与"破净"。
招商证券浦东大道营业部:"破发"是股价跌破发行价,而"破净"则是股价跌破净资产值。对投资者而言,其中因果关系则要依具体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场大势而定。从财务分析角度来看,净资产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全部债务后的余额。如果市盈率对投资者来讲是进取性指标,则市净率就是防御性指标,每股净资产就是股价的最重要防线。因此,"破发"显示市场低迷,买气不足,"破净"则进一步显示市场信心溃退,做空动机较大。就目前我国股市来看,不论是"破发"还是"破净",很大程度与市场的非理性下跌加剧了投资者的恐慌性杀跌而分不开的。因此对于这类个股,我们应该看其基本面是否发生明显转折,市场是否依然支撑其股价走出低谷,而不要过于盲目操作。
原因对于新股频频破发的原因,市场普遍认为,市场低迷并不是主因,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偏高才是祸首。在新股的发行中,投行可以同时兼任多重角色,既可以是企业上市的保荐人、承销商,财务顾问,同时也可能是股东,这种直投、保荐、承销的多重角色意味着利益的直接相关。募集资金额越高,意味着可以获得的承销费更高,而如果有直投的话,其所获得的回报更为丰厚。现实情况确实如此。据了解,一些券商对IPO项目超募资金部分收取5%至8%的承销费,这明显要高于正常的标准。在投行与企业利益趋同的情况下,投行无疑更有动力将发行价定高。
㈢ 你好!下星期新发行的股票有一个要上市了,它的代码多少名字叫什么是一个上市吗
今天上市新股只有603699纽威股份。
㈣ 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定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不是公众公司,定价以双方协议定价为主,除了最高级的法律法规对增资权利进行界定以外,没有法律对非上市公司定价方法进行指导。此外,非上市公司中,存在国有股权的公司定价是有明确规定的,需要进行评估,并且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评估报告还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所谓市场经济,本身就不应该用法律对价格进行管制,法律应该制裁胡乱定价的人,而不是制约定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