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指股东或公司经营者通过股权、人事安排、协议设计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资产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控制和影响的权利。简单地说,公司的股东、创始人、投资者或经营者对公司有控制和影响的权利;本书所称对公司的控制并不仅仅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和表决权。还包括通过公司持股比例、人员安排、财务控制、资产控制、业务控制、上下游客户影响、技术控制、知识产权控制、协议安排等方式控制和影响公司及公司决策。
有的公司因控制权纠纷将合伙人送进监狱,有的公司因控制权纠纷使即将上市的公司陷入泥潭,有的利润丰厚的公司也将因控制权纠纷濒临破产。近年来,黄光裕与陈晓的纠纷、蔡大标与潘云海的纠纷、雷士照明事件,不是离开了公司就是进了监狱;这也是造成的。许多人重视公司控制。
② 个人是否可以通过买卖股票变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能。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仍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不是公司股东的人。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③ 对于具有协议控制权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红筹企业,有哪些特殊事项需要投资者关注
红筹企业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红筹企业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应当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此外,红筹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④ 通过增持股份(协议收购,二级市场增持)变成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与买壳上市(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什么区别,买壳上市相对繁琐和麻烦,而增持股份只需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收购即可,买壳是属于投资实体经济,而增持股份则有些投机的成分
⑤ 通过协议持有了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如果他要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怎么处理呢
问:通过协议持有了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如果他要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怎么处理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购都是兼并的具体形式。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兼并是在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中,即“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该”办法“同时又规定了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制控股式等四种兼并形式。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这条规定与前面的那条规定相比,虽然用词上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基本上一致。因此,我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的”兼并“实际上被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律人格,另一种是被兼并企业并不丧失法律人格,只不过投资主体发行了变更。兼并一种实际上就是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而后一种又可以区分为兼并方取得了被兼并方的控制权和没有取得被兼并方的控制权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本质是一种收购行为,如果兼并方取得了被兼并方的控制权且被兼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
⑥ 为什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50%以上股票可以控制该上市公司
如果你控制一家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那么你就是最大股东,企业在董事会中任何关于经营的提案均可通过,(因为超过了半数),而任何提案你均可否决(只要你不同意就超不过半数同意,通不过)。在一些需要利益相关人回避的股东大会表决中,只要经过巧妙设计,通过公关运作,同样会按自己的意愿推进(国内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比如股改、资本的置换等等。),你说是不是控制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盘,一个精明的企业所有者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那些国企垃圾都不会轻易放弃上市公司,只要时机适合就会搞一些真真假假的动作。何况那些艰苦创业,从无到有的上市公司所有者,怎么会和二级市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当然有一些为了上市套现编造经营数据、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除外。如果有办法,谁也不愿把企业卖掉,守着一堆数字是毫无意义的。资产才是财富的象征,数字不是。 这是抛开二级市场买卖规则的答案,在二级市场买入一家公司5%的股份是要举牌的。不容易实现上述的50%买入量。大宗交易是另一回事。
⑦ 股票非协议控制是什么意思
股票非协议控制是什么意思?协议控股
是指一家企业(第一受益人)通过排他性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协议等合同,而不是股权,控制另外一家企业(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Entity / SPE 或 Various Interest Entity / VIE)的全部经营活动,进而取得该特殊目的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的一种控股方式。通过此种方式实现的控股结构,称作协议控股结构。
中文名
协议控股
概述
是指一家企业(第一受益
目的
SPEs 的设立通常旨在分
应用
在中国,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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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应用
目的
SPEs 的设立通常旨在分离财务风险。企业将特定资产转移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管理,或以其进行专项融资,而不会使整个公司承担融资风险。SPEs 也广泛用于复杂的融资结构以区分不同股本类型。
在中国的应用
在中国,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通常是为了规避国家对企业境外上市的一些限制。通常做法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上市公司是境外公司,而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
采用这种结构上市的中国公司,最初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比如新浪、网络,其目的是为了符合工信部(MIIT)和新闻出版总署(GAPP)对提供“互联网增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中国互联网公司大多因为接受境外融资而成为“外资公司”,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内资公司持有,MIIT就明确规定ICP是内资公司才能拥有的,所以这些公司往往成立由内地自然人控股的内资公司持有经营牌照,用另外的合约来规定持有牌照的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关系。后来这一结构被推而广之,应用许多非互联网赴美上市的公司中。
这些公司通常的做法是:
一、公司的创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比如在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
二、该公司与VC、PE及其他的股东, 再共同成立一个公司(通常是开曼),作为上市的主体。
三、上市公司的主体再在香港设立一个壳公司,并持有该香港公司100%的股权。
四、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
五、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享有VIEs权益的目的,同时符合SEC的法规。
⑧ 什么是 协议控股
协议控股:是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协议转让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并购行为。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指国家股和法人股。股权转让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这种模式由于其对象是界定明确、转让方便的股权,无论是从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经济性而言,公有股股权协议转让模式均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
1)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目前我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法律分析: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需考虑的因素宜采取开放的态度,主要且常见的考虑因素及标准列举如下:1. 公司的股权结构或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是否超过30%;各主体间是否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或授权委托协议,且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之和是否超过30%。2. 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程度,是否可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3.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控制程度,是否可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施加决定性影响,或通过其他关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⑩ 协议控制架构什么意思
协议控制架构是协议控股结构,也称V IE结构,又称新浪结构。源自新浪在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之所以称“协议控制”,因为其具体方式为,当事人以其控制的境外公司名义,返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并以WFOE名义,通过排他性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协议等合同,控制境内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进而取得境内企业的主要收入和利润。通过上面的一系列安排,虽然从表面上看,境内企业仍然为独立的内资企业,但实际上该企业的一切经营及其相应的资产、收入和利润均归属境外公司,被境外公司实际控制。
拓展资料:
1、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通常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上市公司是境外公司,而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这种公司结构其实就是我们经常在赴美上市公司里提到的VIE结构,业务实体是上市公司的VIEs(可变利益实体)。
2、所谓的VIE,是2001年安然丑闻之后产生的新概念。安然事件之前,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拥有多数投票权才会要求合并报表。安然事件之后,只要这个实体符合VIE的标准,就需要合并报表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紧急出台了FIN46。根据FIN46条款,凡是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任一条件的SPE都应被视作VIE,将其损益状况并入“第一受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1)风险股本很少,这个实体(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资支持,实体本身的股东只有很少的投票权;(2)实体(公司)的股东无法控制该公司;(3)股东享受的投票权和股东享受的利益分成不成比例。
3、采用这种结构上市的中国公司,最初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比如新浪、网络,其目的是为了符合工信部(MIIT)和新闻出版总署(GAPP)对提供“互联网增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中国互联网公司大多因为接受境外融资而成为“外资公司”,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内资公司持有,MIIT就明确规定ICP是内资公司才能拥有的,所以这些公司往往成立由内地自然人控股的内资公司持有经营牌照,用另外的合约来规定持有牌照的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关系。后来这一结构被推而广之,应用许多非互联网赴美上市的公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