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标题分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问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同意。
为了更好的经营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平级,均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监督董事会事务。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
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区别与联系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2],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㈢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法律、决算方案: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一)检查公司财务,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直接作出决定;(三)当董事;(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分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行使下列职权、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行政法规;(二)对董事,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九)对公司合并、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有关董事。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七)制订公司合并。第五十三条监事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盖章,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解散;(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㈣ 公司法中对监事会设立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规定监事的职责主要是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维持公司正常运营。而公司的监事可以对董事、经理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职权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监事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公司里的竟然是是对公司的大小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㈤ 分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问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不正确。
并不是任何公司都必须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但是需要设立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这种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分公司并不是必须要有的。
㈥ 股份公司必须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么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1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监事会组成
1、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董事会组成
1、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2、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公司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6)公司对设立股东董事监事扩展阅读:
一、监事会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二、董事会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和监事应设几名
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㈧ 股东、董事、监事、法人代表要求
1、股东:内资公司股东可以是中国籍自然人也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
2、董事:须由自然人出任,国籍不限;
3、监事:如果只有一个股东,需另外提供监事人,如果是两个及以上的股东,可以其中一人兼任监事。监事不可与董事、经理为同一个人;公司不设监事会的可设一名监事;
4、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的自然人担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可设一名执行董事;
5、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6、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可同一人担任,但不可以和监事为相同人员。
㈨ 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一、不一定,一般情况下,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还可以不设经理。
二、具体而言:
(一)分析:
1、一般情况下,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还可以不设经理。
2、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可以设立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一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2名。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到13人;但是,本法第51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0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三、(9)公司对设立股东董事监事扩展阅读:
1、董事会:
1)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2、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和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s)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独立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
3、监事会: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