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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自然人股东

发布时间:2022-05-28 17:36:27

Ⅰ 上海浦东临港简易注销公司流程的具体怎么操作啊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理,如果自己办理只能是多跑多问。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自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网络:快注销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Ⅱ 自然人股东究竟是什么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而言的,即相对于法人股东、机构股东等等 自然人股东指每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投资成为股东

Ⅲ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要求

上海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临港自贸区成立以来,招引各方外资入场。另外,上海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也在方针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所以在上海建立公司,已经是众多投资者的挑选。那么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有什么要求吗?下面咱们就为我们介绍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一些要求和条件。
对外开放加大,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要求?
第一,是在监事的设置上,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就能够了。
第二,是关于股东的要求。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所以外国企业,也能够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关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我国居民,必须是我国公司。
第三,是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必须是商用的工作地址,需供给租借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
第四,是公司章程的内容。注册外资公司时,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内容包含公司的称号,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份额,以及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力与义务等内容。
是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注册时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所以股东之一,也能够聘请。
以上就是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一些要求,如果想要在上海注册公司,能够联系宝园小编,我们能够协助创业者注册公司、处理注册地址的难题,为您提供注册、代账、商标等一系列企业服务。

Ⅳ 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Ⅳ 自然人股东什么意思

自然人股东的意思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后成为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股东变更的对抗性要件,而并非生效要件。
总结以下结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Ⅵ 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想对企业来说的,自然人就是普通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或者叫散户投资者。还有一种是以机构的名义持有的。比如:XXX证券投资公司持有A公司100万流通股。

Ⅶ 自然人股东的操作指南

2009年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文件中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之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本文拟就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剖析,切实防范中小企业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二、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三、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四、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五、《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自然人股东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性程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股东变更的对抗性要件,而并非生效要件。故得出以下结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
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四、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总局《答复》)的规定,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不法股东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伪造其他股东的签名及其他文件,使申请文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真实案例如下:
2008年底,自然人李某向某工商局递交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申请书,同时提供了某个人独资企业原投资人程某同意将其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李某的转让协议书,程某、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程某委托李某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等有关材料。某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审查了李某提供的上述材料,向李某核发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原投资人程某提出:自己根本没有与李某签订过转让协议,也未曾委托他人代签;某工商局未对申请变更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错误地作出核准变更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行政许可,致使其丧失对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
某工商局得知后立即调查,发现在上述投资人转让协议书上,原投资人程某的签名系李某伪造。
故股权受让方应当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有关申请文件主动进行必要的“实质性”审查(包括确认转让股东身份),以防止因无效的股权转让而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
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1、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公司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Ⅷ 上海市法人跟股东变更需要什么资料什么程序,谢谢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Ⅸ 临港注册独资外资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外资如何管理有哪些注册条件

随着上海经济不断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外商和外资企业开始源源不断的入驻上海临港注册独资外资公司,对于上海外资公司如何注册,有什么流程和费用,目前相对以前简化很多。外资公司注册与原来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无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需投资方准备银行资信证明。其他和原来成立公司基本相同。外资公司准备资料比较多一些:


资料:1、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有权签字人能来上海代办外方股东签字的(去国际公证处公证后去中国驻外国大使馆认证,之后找国内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国自然人护照原件(签证期内完成注册)


注册上海自贸区公司材料:


1、 股东、法人监事、原件及复印件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2、拟设立企业的名称(最好5个以上或更多)、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4、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企昊可提供);


5、财务人员证件复印件;


6、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


注册上海自贸区公司时间一般情况下为12个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况时间可能延长。

Ⅹ 什么是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其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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