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决策机构么那么最高决策机构是什么
是的,两者都算是决策机构,不过两者的决策权是有所区别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者,其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决策;而股东大会是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如:企业重大筹资,投资等)提出审议意见,一般有董事会提交方案,其最高决策者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其负责。
拓展资料: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B.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区别与联系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会,经营决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2],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C. 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左右管理当局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可以。
1、股东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建议权、质询权等权利。
2、直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案表明态度,并没有权利左右管理当局。
D. 公司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都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法律、决算方案: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一)检查公司财务,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直接作出决定;(三)当董事;(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分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行使下列职权、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行政法规;(二)对董事,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九)对公司合并、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有关董事。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七)制订公司合并。第五十三条监事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盖章,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解散;(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E.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
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F.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三者的区别
1、包含的成员不同。
股东会包含的成员为全体股东;董事会成员为全体股东中的部分人员或全部人员;管理层包含的成员为股东、非股东(总监、经理、班组长等人员)。
2、产生方式不同。
股东会的产生方式是公司法赋予的,认购股份即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的产生方式是依据企业章程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可设董事会,也可不设董事会。管理层的产生方式较为多样,有选择产生,也可以由任命产生。
3、权限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管理层则依据职位高低不同具备不同权限,但均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权限内开展工作。
4、除名方式不同。
股东会成员的除名方式需依据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议并产生决议,由股东出售或转让其股权而除名,且需办理经工商、税务等变更手续。董事会成员的除名方式为召开股东大会罢免或董事会成员自行辞职。管理层的除名方式较为多样,可以是前两种方式,也可以是直接开除或免职(非股东)。
G. 成为股东会的成员,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责的分别是什么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H. 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行使的职权是什么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