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权质押是否一定要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
A将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无须B公司股东会决议。
如果A是一家公司,将股权质押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需要A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
⑵ 办理撤销股权质押要带哪些资料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
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
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
⑶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⑷ 法律股权质押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
股权质押一般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必须由股东会议决议。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⑸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股权质押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⑹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意见吗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有以下情形:
1、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必须由股东会议决议;
3、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⑺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权质押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回答过题主的问题之后,下面带大家深入探讨一下股权质押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大家都有听到过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然而,“质押”这一东西在股市里也有,那么在今天先让大家对“股权质押”的具体内容做一番分析吧。扩大一下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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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乃是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照法律将其股权抵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务人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而且也包括了这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的股票或还没有上市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如果某个公司决定要做股权质押,一般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不能维持正常经营了,特别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股权质押:
倘若企业近期需要的资金是2000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倘若银行出借资金给他,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所以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避免出现自己的利益损失的情况,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其实,公司在做股权质押时是有上限的,一般是股票质押的质押率5折到6折,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这最后的质押率水平,我们要凭据公司资质来确定才行。要特别注意,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查询网站还是很多的,比如上市公司的官网、某些金融终端等等。股市里要重点关注的就是公司股权质押信息,不是说仅重视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建议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包括了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当可以拿来补偿现金流,还可以拿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
不过,多多少少还是会有着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
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
1、利好股票的情况
如果说公司所要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也都是想要经营主业或是开展新项目,那就可以视为利好,毕竟可以开疆扩土。另外,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话,即市场上所存的该股的股票数量都减少了,需求量没有很大的变化,那么就是拉升该股所需的资金量减少,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只是想要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话,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投资者会降低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另有,假设股权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万一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换言之,市场对该股票的太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后可能使股价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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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股权质押如果是质押给其他股东,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质押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如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各股东在文件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⑼ 解除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必须要有财产性,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9)股权质押解除股东会决议扩展阅读:
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但股权在实际操作中的价格(尤其是股票所体现的股权价值),由于主要是受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利率的高低、股权质权的期限长短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波动性大。
所以说,股权价值本身就是一个不稳定的预期值。股权的价值极易受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特别在以股票出质的情形下,股票的价值经常处在变化中,因而使得股权质押的担保力度较难把握,对质权人而言,预期价值常常会与实际状况相违背,使得质权人承担着债权得不到充足担保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