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贷款,股东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义贷款,由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 主张一人公司股东还款是否有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是有实效的。
第一,关于《公司法若干规定(二)》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本院认为,如果司法解释出于对其所解释的内容和审判实践运用等方面考虑,专门规定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则应依其规定执行;否则,司法解释系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解释的内容并不超出所解释法律的应有之义,原则上应具有溯及力。本案关于公司清算的基础事实发生在2001年,当时的《公司法》有关于清算义务的规定,但未明确清算义务人的具体责任形式,2008年施行的《公司法若干规定(二)》规定了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连带清偿责任,系属对《公司法》中有关具体责任形式的进一步明确,并非对股东清算责任的创设,故《公司法若干规》
(二)》的效力应及于本案。第二,关于本案情形是否符合《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问题。本院认为,根据该条规定,股东的清算清偿连带责任应符合以下构成要件:一是股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二是产生了公司无法清算的后果,三是股东怠于清算的行为与公司无法清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东投公司、中品公司和众泽公司于200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予解散并清算,但其股东在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均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东投公司、中品公司和众泽公司处于未清算状态并持续至今。审理中,海港公司亦明确表示对东投公司的账册等均不知情,无法进行清算,且东投公司、中品公司和众泽公司的大部分股东自身也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结合上述事实,本案情形符合《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之要件,债权人主张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法有据。第三,根据《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应为清算义务人。本案中,基础债务关系中担保人中品公司于2001年10月2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中品公司的股东三宝公司于1999年12月9日完成注销登记,即中品公司发生清算事由时,三宝公司已丧失法人资格,其主体身份之消灭导致无从产生作为股东的清算责任。现上诉人韬润公司要求三宝公司的股东潘子系、高亦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③ 企业贷款还不上,需要股东偿还吗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④ 股东借款给公司公司如何还款给股东
股东借款给公司,公司还款给股东的方法:
如果公司的对公账户有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在网上银行转过去股东的个人储蓄卡上,就是原来他借给公司的那张卡上,然后要用途要写明是还款就可以了。
股东简介: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⑤ 股东向公司借款多长时间要还
法律分析:股东借款多久必须归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⑥ 公司没钱股东有还款义务吗
法律分析:公司没钱,股东没有还款的义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⑦ 公司恶意逃债能否要求股东还款
法律分析:公司恶意逃债时,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⑧ 代付股东还款
股东缴纳出资,千万不要随意转账和代付,否则出了钱也不算出资。
在股权或合伙纠纷里,律师遇到的麻烦无比的案例,并不都是因为在法律上有专业的难点,好些案件都是因为案件当事人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胡乱操作留下的烂摊子。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有向公司及时足额实缴出资的义务。
⑨ 公司倒闭股东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倒闭股东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形: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⑩ 微众银行微业贷逾期欠款股东需要还款吗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