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即将要破产,这个破产公司的经理可否再去其他子公司继续 当经理吗
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即将要破产,这个破产公司的经理再去其他子公司继续当经理可以的。现实哪有那么多商界精英,要么是萧贵曹营,要么是资本碾压。能不能继续作威作福主要看后台硬不硬,其他都是假的。什么倒闭原因,什么个人能力,都是浮云
㈡ 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对母公司的影响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责任,除非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有牵连。但如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或公司资产混同,母公司需要相应承担子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㈢ 股票下属的公司破产清算能不能影响股价走势
会影响。因为母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下属公司破产清算,那么持有该下属公司的上市母公司拥有的股权就没了,母公司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总资产额将会降低,股东权益下降,股票会走弱,看下属公司的重要程度,非常重要,那就超级利空,很微弱,影响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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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母公司持股子公司,子公司破产,母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可以破产
若母公司对子公司出资不到位,则母公司需在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在子公司清算或破产时,母公司应当将未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数额投入子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㈤ 全资子公司破产时,母公司承担责任吗
全资子公司破产时,母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特殊情况是,母公司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规避义务,可以否认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㈥ 全资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㈦ 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若是其他性质的公司,在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赔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㈧ 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破产后,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㈨ 请问上市公司子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驳回,是利空还是利好
上市公司子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驳回,实际上是因为债务无法解决,这样的话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因为连带责任遭受利空。
㈩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破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是利空还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破产重组对上市公司是利空还是利好
破产对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属于利空,但是如果重组是由大公司来接收了,那件事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