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上市融资的招股说明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业务和管理结构的详细说明;(2)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3)经营财务状况和风险的分析;(4)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5)股权分散对现有股票、股息政策和资本总额的影响。此外,招股说明书还需详细介绍承销商和承销协议,总之招股说明书应以公司本身和以往业绩等事实资料为主,任何有关前景的说明都应仔细描述。
❷ 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怎样写
定义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股说明书载明事项
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2)招股说明书的形式
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由发起人自行确定。
(3)招股说明书的拟订
招股说明书由发起人拟订,经所有发起人认可同意后提交政府授权部门审批。
(4)招股说明书的审批
招股说明书的审批,一般由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目前我国只允许深圳、上海两市股票上市,上述两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由体改办、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其他地区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公司,只能到深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招股说明书由国务院股票上市办公会议审批。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要由发起人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告,以便社会公众知晓。从目前我国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告的情况来看,招股说明书的公告主要采取由报纸全文发布招股说明书的形式。
编辑本段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招股说明书封面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行人的名称及公司住所; (二)“招股说明书”字样,送交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三)说明发行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等;如果同时发行认股证,还须列明认股证与股票的比例。 (四)重要提示,必须按照本准则附件一规定的文字列示; (五)发行量、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采用上网竞争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应标明发行底价;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期;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八)主承销商; (九)推荐人; (十)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必须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等于A4纸规格),封面必须为浅色,除可以印有发行人的标志之外,不应当有其他图案。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招股说明书格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1997年1月7日 证监[19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的住处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现在正式颁布《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于1997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应按准则要求履行其披露义务。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件:《招股文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附件一)
二、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制定本准则。 (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应当按照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作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申报材料的必备部分。 (三)本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招股说明书封面; 2.招股说明书目录; 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2)释义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9)承销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 4.招股说明书附录; 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四)本准则的基本原则是要求发行人将一切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应据此原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1.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规定,均应予以披露; 2.发行人认为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信息,如果本准则没有规定,发行人可增加这部分内容; 3.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证监会,并在招股书中予以说明。发行人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进行股票公开发行准备工作之时止的经营业绩及其他资料。 如果发行人由原有企业经改制而设立,且改制不足3年,则发行人在根据本准则的要求对其历史情况进行披露时,应包括原有企业情况。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人,应当增加关于中国经济、政治、法律等有助于外国投资人了解中国一般情况的资料,以及有助于对发行人增加了解的其他资料。有必要时,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人还应编制招股说明书的外文文本。发行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行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发行人尚未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而由筹备机构代行其权力的,本招股说明书中凡要求董事会、监会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以及对本招股说明书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筹备机构承担,对董事、监事有关情况的披露改为对筹备机构成员有关情况的披露。 (五)招股说明书有效日期为6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必须修订招股说明书,补充最新的财会资料和其它信息。这些修改、补充的信息,须先经承销商、推荐人以及与该等信息有关的中介机构(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人员)的认可,再报证监会审核后,发行人方可发行。 (六)招股说明书不得刊登任何个人、机构或企业的题字,任何有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词句,以及任何广告、宣传性用语。 (七)招股说明书中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货币金额的资料除特别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 (八)有关地方法规中凡与本准则相抵触的部分,应以本准则为准。 (九)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本段招股说明书的特点
1.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法定信息披露文件
招股说明书概要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并报请证券监管机构审批。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依照法律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法定内容。
2.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引导性阅读文件
招股说明书内容详尽但不便于投资者阅读和了解,为增强招股文件的易解性,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和传达有关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应以有限数量的文字作出招股说明书概要,简要地提供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招股说明书概要约为1万字左右。
3.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非发售文件
根据现行规定,招股说明书概要标题下必须记载下列文字:“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虽然招股说明书概要并非发售文件,但不得误导投资人。
编辑本段招股说明书基本原则
1.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予以披露; 2.发行人认为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信息,发行人可增加这部分内容; 3.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证监会,并在招股书中予以说明。发行人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进行股票公开发行准备工作之时止的经营业绩及其他资料。 如果发行人由原有企业经改制而设立,且改制不足3年,则发行人在根据本准则的要求对其历史情况进行披露时,应包括原有企业情况。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人,应当增加关于中国经济、政治、法律等有助于外国投资人了解中国一般情况的资料,以及有助于对发行人增加了解的其他资料。有必要时,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人还应编制招股说明书的外文文本。发行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行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发行人尚未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而由筹备机构代行其权力的,本招股说明书中凡要求董事会、监会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以及对本招股说明书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筹备机构承担,对董事、监事有关情况的披露改为对筹备机构成员有关情况的披露。
编辑本段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
(一)招股说明书有效日期为6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必须修订招股说明书,补充最新的财会资料和其它信息。这些修改、补充的信息,须先经承销商、推荐人以及与该等信息有关的中介机构(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人员)的认可,再报证监会审核后,发行人方可发行。 (二)招股说明书不得刊登任何个人、机构或企业的题字,任何有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词句,以及任何广告、宣传性用语。 (三)招股说明书中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货币金额的资料除特别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
编辑本段招股说明书附录与备忘
附录
附录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1)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和审计报告; (2)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如果发行人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或者既在境内发行,又在境外发行,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不同类型的股票同期财务报表数据不完全相同,应当对其差异编制调节表,说明差异的原因; (3)资产评估报告; (4)盈利预测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细则; (7)发行人的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1)发行人成立的注册登记文件; (2)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批准发行上市的文件; (3)承销协议; (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证明估的确认报告; (5)发行人改组的其他有关资料; (6)重要合同; (7)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同时还应当说明备查期间(不应短于发行期间)和查阅地点。这些地点应当是投资公司较易到达的地点,例如发行人、承销商、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所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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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金利科技的招股说明书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EE EVER BRIGHT DECORATIVE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嘉路109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二○一○年四月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拟发行股数:3,500万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四、发行价格:[ ◆ ]元/股
五、发行日期:[ ◆ ]年[ ◆ ]月[ ◆ ]日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13,5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萨摩亚SONEM INC.、萨摩亚FIRSTEX INC.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股东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廖日升、蔡丽英、方本文、Li Wenming、高进龙、监事廖莹玲、高 级管理人员蔡金卿通过直接持有萨摩亚SONEM INC.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且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方幼玲通过直接持有萨 摩亚SONEM INC.和萨摩亚FIRSTEX INC.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 任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上述人员郑重承诺如下:
“1、自金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金利科技的任何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金利科技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
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金利科技的股票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金利科技的任何股份。 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金利科技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金利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4 ]月[ 8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500 万股流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13,5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股东萨摩亚SONEM INC.、萨摩 亚FIRSTEX INC.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股东富兰德 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经2010 年1 月26 日本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对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宏观 经济形势严峻,3C、家电以及汽车行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需求疲软,进而影响了 上游外观件产品的需求。2008 年3 季度以来,公司来自3C 行业的收入大幅下滑,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200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78.90 万 元,比2008 年下降3.41%,实现净利润4,309.09 万元,比2008 年下降8.13%。 为应对上述影响,公司凭借着自身在外观件行业的领先优势,密切关注市 场情况的变化,灵活调整自身的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医疗、运动等产品应用领域。 2009 年,公司来自医疗等领域的收入大幅增长,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在 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推动经济复苏政策的前提下,世界经济复苏前景良好。我 国也采取了包括四万亿投资、家电下乡、汽车补贴等在内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 经济增长逐渐恢复。但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如果宏观经济形 势出现再次波动,公司仍将面临下游行业需求减少,从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 险。
2、汇率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大,2007 年至2009 年,本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分 别为17,934.71 万元、17,306.40 万元、19,720.40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59.43%、61.50%、72.56%。自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已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007 年至2008 年,公司 分别产生233.01 万元、458.40 万元的汇兑损失,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63%、9.76%,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0%、7.99%。2009 年,公司 产生37.16 万元的汇兑收益,占同期净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6%和 0.69%。随着公司出口规模的扩大,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 响。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52.58%、50.15%、46.83%公司凭借领先的表面材料应用技 术综合运用能力,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拓宽产品的应用领域, 开发新客户。2007年以来,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逐渐降低,有效降低 了客户集中度。但公司客户仍然相对集中,若主要客户的市场竞争地位发生了变 化,或者因为相关整合或并购活动的影响而改变原有的采购策略,这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中国台湾廖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萨摩亚SONEM INC.77.88%的股 权,萨摩亚SONEM INC.持有本公司发行前90%的股权,达到绝对控股地位,因此 廖氏家族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 因素”一节中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❺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有哪些
招股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股份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认股人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❻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招股说明书封面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行人的名称及公司住所;
(二)“招股说明书”字样,送交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三)说明发行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等;如果同时发行认股证,还须列明认股证与股票的比例。
(四)重要提示,必须按照本准则附件一规定的文字列示;
(五)发行量、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采用上网竞争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应标明发行底价;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期;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八)主承销商;
(九)推荐人;
(十)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必须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等于A4纸规格),封面必须为浅色,除可以印有发行人的标志之外,不应当有其他图案。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招股说明书格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1997年1月7日 证监[19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的住处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现在正式颁布《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于1997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应按准则要求履行其披露义务。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件:《招股文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附件一)
二、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制定本准则。
(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应当按照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作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申报材料的必备部分。
(三)本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招股说明书封面;
2.招股说明书目录;
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2)释义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9)承销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
4.招股说明书附录;
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四)本准则的基本原则是要求发行人将一切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应据此原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1.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规定,均应予以披露;
2.发行人认为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信息,如果本准则没有规定,发行人可增加这部分内容;
3.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证监会,并在招股书中予以说明。发行人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进行股票公开发行准备工作之时止的经营业绩及其他资料。
如果发行人由原有企业经改制而设立,且改制不足3年,则发行人在根据本准则的要求对其历史情况进行披露时,应包括原有企业情况。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人,应当增加关于中国经济、政治、法律等有助于外国投资人了解中国一般情况的资料,以及有助于对发行人增加了解的其他资料。有必要时,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人还应编制招股说明书的外文文本。发行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行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发行人尚未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而由筹备机构代行其权力的,本招股说明书中凡要求董事会、监会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以及对本招股说明书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筹备机构承担,对董事、监事有关情况的披露改为对筹备机构成员有关情况的披露。
(五)招股说明书有效日期为6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必须修订招股说明书,补充最新的财会资料和其它信息。这些修改、补充的信息,须先经承销商、推荐人以及与该等信息有关的中介机构(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人员)的认可,再报证监会审核后,发行人方可发行。
(六)招股说明书不得刊登任何个人、机构或企业的题字,任何有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词句,以及任何广告、宣传性用语。
(七)招股说明书中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货币金额的资料除特别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
(八)有关地方法规中凡与本准则相抵触的部分,应以本准则为准。
(九)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❼ 招股说明书后多久上市
招股说明书后多久上市
答:一个月以后上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如果表决没通过,那就上不了了。如果表决通过,又没有什么大问题需要解决,那大概一个多月以后拿到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文,再一个月左右完成路演、询价、发行、挂牌。这都是理论上的时间,如果中间遇到什么举报或者突发事件,那时间就没法估计了。
拓展资料:(什么是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特点)
一、什么是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邀请性文件。招股书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一步,也是必须的一步,通过招股书的内容可以判断出股票的价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投资。招股说明书由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股份化筹备委员会起草,送交政府证券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公司状况: 公司历史、性质、公司组织和人员状况、董事、经理、监察人和发起人名单。②公司经营计划,主要是资金的分配和收支及盈余的预算。③公司业务现状和预测,设备情况、生产经营品种、范围和方式、市场营销分析和预测。④专家对公司业务、技术和财务的审查意见。⑤股本和股票发行,股本形成、股权结构、最近几年净值的变化,股票市价的变动情况、股息分配情形,股票发行的起止日期,总额及每股金额、股票种类及其参股限额,股息分配办法,购买股份申请手续,公司股票包销或代销机构。⑥公司财务状况,注册资本,清产核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年底会计师报告。⑦公司近几年年度报告书。⑧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⑨附公司股东大会重要决议。⑩其他事项。招股说明书是发行股票时必备的文件之一,需经证券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也是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认购该公司股票的重要参考。
二、招股说明书的特点
1.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并报清证券监菅机构审批。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依照法律规定和证券监管初构要求记载法定内容.
2.括股说用书的要属于引导往国读文件。抬股说用市内容洋尽胚不偎于投资者闻读和了解,为增设强股女书的漏解生凤可能讫、恐进地响社会的众资者提掷瓶茨达有羌投嘌发的简霞梯况,应以前期的到勤交穿宇作出股说闲并书模腰, 要)线提拥股汾明书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招股说明书概要约为1万字左右。
3.径股说将书成要禺于球发售文件,根我现行动定,招股跌说明书版腰要际越下必预闭谢下汶字:“本招股说时书能的目的脱夫尽可能泛,巴逸地自公众馒供美关本次发行的宜要情况。招股选明台全文为本戍发踢膘票的正式战线交件。被资奋右的任J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虽然招股说明书概要并非发售文件,但不得误导投资人。
❽ 在哪里能看到以前的招股说明书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网,发行部可以查到。
登陆证监会官网,“网页链接”
2. 然后往下拉,找到右边的部门设置中的“发行部”。
(8)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扩展阅读:
招股说明书的特点:
1.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法定信息披露文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并报请证券监管机构审批。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依照法律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法定内容。
2.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引导性阅读文件:招股说明书内容详尽但不便于投资者阅读和了解,为增强招股文件的易解性,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和传达有关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应以有限数量的文字作出招股说明书概要,简要地提供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招股说明书概要约为1万字左右。
3.招股说明书概要属于非发售文件:根据现行规定,招股说明书概要标题下必须记载下列文字:“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虽然招股说明书概要并非发售文件,但不得误导投资人。
❾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一般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通常包含:主要资料、释义、绪言、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风险因素与对策、募集资金的运用、股利分配政策、验资报告、承销、发行人情况;4、招股说明书附录;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